圖書簡介本年度計畫共完成《水基本法草案》1個版本、《河川排水條例草案》6個版本及《水資源條例草案》2個版本,以及相關評估及分析,包括: 說帖、簡報、法規及性別影響評估、研析《水利法》定位與各法案推動之優先順序及策略。本年度計畫共舉辦4場座談會,並多次執行法案相關行政業務協助。本年度計畫一開始即參考水利署原有研究完成之版本,修正《水基本法草案》,並經效益及情境與策略分析後認為《水基本法》及2條例的推動是一體的。建議優先推動《水基本法草案》,若推動通過,可藉此確立2條例重要基本原則之地位與依據。同時,在《水基本法草案》中規定限期立法修法條款,俾加速2條例立法及其它法律修法程序。關於《水利法》定位的研析,本計畫提出兩種本計畫2部條例的立法方向,此方向會與《水利法》定位有關。第一種方向是從補充《水利法》不足的角度著手,第二種方向是從部分替代《水利法》的角度著手。經署長裁示採第一種方向。因此,《水利法》仍將維持現有的定位,也因此未來《水利法》須修正的條文將會較多。在工作項目規劃上,較早進行《河川排水條例草案》的研究,在101年度已提出2個《河川排水條例草案》版本,本年度提出6個版本。本年度是通過分析與出流管制有關的6法1條例,以及整理與河川及區域排水有關的水系管理或治理權限的分析,提出立法角度的基礎。6個版本是從強力主導現有法律的出流管制規定到中度的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與監督。逕流承擔部分則是從在完成水系管理或治理權限的分析後,明確的以河川、排水及野溪主管機關為對象來規範任務。《水資源條例草案》有2個版本,第1個版本是以達成業務組的需求為主要考量,以水權制度修正搭配用水調度、用水計畫書及地下水井管理為重點。第2個版本則是依據委員意見,不對水權制度有大幅更動,但以未來20年能維持現有供水能力為目標。因此,再加上水資源開發、保育及水庫清淤的內容。最後本計畫總結認為對於2條例的主題及詳細內容尚未完全建立共識,是推動後續立法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並建議立法作業方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