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收集分析各國作業環境測定之採樣及分析機構制度運作及國際上監測資料通報模式,據以提出國內採樣及分析機構整合之可行建議,及規劃我國作業環境監測資訊通報模式。
本研究依國際可行制度、問卷調查、相關人員及專家諮詢會議之意見,提出我國勞工作業環境監測採樣與分析單元整合之可行性作法,包括:(1)維持原分開設立之狀態,但需藉由書面契約關係,釐清其在作業環境監測時之權責;(2)延後(1-2年)合併時程,在此期間,除加強採樣單位之行政管理及技術能力,並取得第3方認證外,擬進行合併之雙方可密集加強經營模式及技術交流。(3)維持職安法對作業環境監測機構需有專屬認證實驗室之要求,由勞動主管機關主動協助業者解決在機構整合過渡期之問題,提高整合初期之成效。本研究也參酌英國的執行標準,建議作業環境監測機構完成檢測後,應由監測機構之專業技術部門負責人填具(簽署)作業環境監測總結報告書,內容包括基本資料與評估總結報告等資訊,提供事業單位參考存查,其他之相關團體(如勞工檢查單位)也可參酌此一文件,初步判定該作業環境監測之執行品質及現場控制之有效性。另外,也建議制訂監測收費時,合理納入評估規劃之費用,以提高監測機構對專業技術/人力之需求,並同時提升執行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