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董天補先生民國9年生,自幼居住於大古崗古崗國校前(現址大古崗55號),育有2子5女。幼年因逃避強徵日軍,戶口上多報了5歲,身分證件上為民國4年12月23日生。10歲時,古崗國校才開始招生,讀至十六歲小學畢業,在校期間成績優異,以文學及美術方面見長,常參與校刊製作;十七歲畢業即被學校聘為五年級國文老師,執教兩個月後,因日軍侵占金門,學校被迫關閉。 因自幼失怙,家無恆產,戰亂後身為長子的董天補先生為了家中生計,曾務農、捕魚、製糖和在宮廟擔任彩繪助理,生活較艱辛。會踏入製燈這行業,起於一個歷史機緣。早期金門婚嫁所需物品多購置於廈門,但民國26年(1937)日軍佔領金門,貨物無法流通,權宜之計,村人家中有喜事,總拿舊有的新郎燈,請善於書畫的董匠思幫忙修補、重繪,精緻的畫工、精巧的手作贏得了大家的讚賞,也開啟了董天補先生製作新郎燈的匠師之路。 起初,畫燈籠及修燈籠是農閒時義務幫忙,但後來口耳相傳,找董天補先生製燈和修燈的人漸多,於是他轉為兼職;每當接到案子,便十分欣喜,心想家中經濟可以改善些了。為了接案方便,四十幾歲時在金城(今民族路)開業達十四年,後因店租提高而返回古崗家中製作。即使回到老家製燈,口碑和商譽仍帶進了大量的訂單,顧客遍及整島,甚至臺灣本島。直至近日,為地區唯一全手工製作新郎燈的老匠司,創作之餘,仍積極扮演文化推廣的角色。 「新郎燈」為金門地區婚嫁時重要的禮器。迎娶後,由幼童提著新郎燈,到新郎所屬的宗祠進行祭祖,儀式結束後高掛廳堂,取其「燈」音同「丁」,有添丁、延續子嗣之意。今日,金門地區婚禮簡化,但新郎燈仍為男方必備禮器,長輩需先預訂,搓圓當日為好日,由家中男性長輩可先掛上樑,待迎娶後要到宗祠祖厝拜祖先時再提出去。而在金門的婚俗過程,會購買兩對燈,一對是新郎燈,一對是新娘燈。新娘一方準備又名「宮燈」的新娘燈帶至男方;做新郎的也要準備一對新郎燈,皆有「添丁」之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