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溯光陰,回到晦暗時代
電鑽刺入,粉塵揚起,斑駁牆內露出鬱鬱紅磚,鋼筋混合著土泥,往裡層掘開,破裂磚縫裡似留時代回音。中央書局的整修工程持續,欣倫與小凱經常留連附近,欲想找尋穿進歷史的門路。正猶疑徬徨之際,黃伯剛好經過。
「老伯伯,您還記得我們嗎?」
「記得,記得!」黃伯記得這對好學的年輕人,及他們身上所背的那臺好奇相機。了解他們似想搭乘時光機,重返歷史現場,將與中央書局相關的線索一一串組起來。
黃伯於是帶他們到附近的小店,於騎樓前的位子坐下來。冷熱茶各點上桌,黃伯侃侃細訴了起來……
說起中央書局,那就要回到日治時代──
午後陽光傾斜,眼前街景泛黃,記憶裡的皺褶逐層被掀開。黃伯回想之前父老敘述那段辛酸歲月,通常是這樣開場:「臺灣人的命運一如臺灣地形,崎嶇坎坷,多海蝕風浪。」
小凱將相機擺放桌上,與欣倫一起聚精會神聽著。
「1895年甲午戰敗,臺灣割讓日本,島上居民從此於異族統治下生活,飽受各種不平等待遇。經濟、政治、社會各方剝削,洗劫文化且以愚民策略,日治時代臺灣人民被迫習日文、說讀聽寫多以異族語言,漢文傳統及我特有民族性受著空前未有的壓抑。」
史書記載的悲情,經由人口說出,彷可感受那莫名被甩巴掌般的火辣屈辱。為何歷史如此發展?臺灣人何須遭受這般的苦痛!
翻開近代史,心情總是激憤!種性似如血緣,是包含於生命,且為代代相傳的薪火,如何能因一場戰役就被抹滅。於是當權者越壓迫,人民反抗得越強烈。1896年起,一連串的武力抗爭,從陳秋菊攻臺北城,柯鐵、簡義的鐵國山案,到鄭吉成案、北埔事件……,一次次慘烈衝突造成死傷,臺灣人逐漸意識到,硬碰硬無法達到成效,真的不能再這樣平白犧牲了。
欣倫鬆了口氣,黃伯啜一口茶,讓乾渴的喉嚨稍受滋潤。接著問道:「你們知道霧峰林家有個文人社團叫『櫟社』 嗎?」
「知道啊,那是林幼春於1902年和他叔父林癡仙及賴紹堯創組的,不同於其它酬唱風花雪月的社團,『櫟社』總以家國為念,堪稱日治時最有品質及影響力的團體。」
「是啊,1910年,梁啟超來臺,便由『櫟社』於下厝接待,那時候梁啟超和林獻堂雖然語言不通,仍藉由筆談交換意見。會中林獻堂提出『想為臺灣同胞爭自由』的想法,梁啟超慎重回覆:『中國在今後三十年,斷無能力協助,希望臺人不要武力抗爭,最好仿效愛爾蘭人,對付英本國的手段,厚結日本中央政府顯要,以牽制臺灣總督府(日本),使其不過分壓迫臺人。』
這次歷史性的會面,超越族群語言隔閡,為林獻堂往後的民族運動提供準則─放棄武力抗爭,轉採非武力的抗日方式。
於是自西來庵事件(又稱「噍吧哖事件」,1915年)後,臺灣人民轉以和平方式抗爭。其中又以六三法撤廢及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臺灣青年》、《臺灣民報》的發行,以及臺灣文化協會(簡稱文協)的文化運動影響最深遠。這三波反動力量分別從正面攻擊、運用宣傳並掀起對日全面性的文化思想角力戰。」
「說起這段歷史,讓人對日治時期的文人志士好是佩服!」欣倫與小凱相視一眼,心知日本政府對臺的打壓,尤以教育權的不平等影響最深遠。當時臺灣人民受教育只能到師範學校附設的公學校,中學不多且只收容日本來臺的官員子弟。臺灣人小學畢業後只能進入名額極為有限的工、農、商職校,想接受高等教育只能遠到大陸或日本。留日的臺灣學生,脫離臺灣總督府的束縛,漸關心起社會問題及政治活動,在與朝鮮、大陸留學生接觸後,更增加了民族自覺。
所謂的「六三法案」是日本占領臺灣後,自1896年3月末即撤銷軍政,4月1日起實施「民政」,同時提出「委任(授權)立法」。這條法令在政治上承認臺灣制度特殊化;在法律上,則授權讓臺灣總督府發布與法律具同等效力的「律令」,這樣一來,臺灣總督府便可為所欲為,可說是臺灣一切惡法的由來!這種不合理的法令當然要推翻,但卻一再延長實施期限,造成臺灣民眾莫大的痛苦。
1918年林獻堂前往日本,於東京和臺灣留學生討論臺灣未來時,感受著各種不同意見,有人主張自治、有人主張回歸祖國,眾說紛云,莫衷一是。當時擔任林獻堂祕書的施家本便大聲疾呼:「六三法是臺灣人的枷鎖,我們應該快快把它撤廢,要趕緊推行這種運動才好。」
此呼籲指出一條明確前路,當下獲得所有人贊同。於是推派林獻堂為會長,決定為廢除六三法案發會。會議中,蔡培火舉起寫著「撤廢法律第63號」大字的布旗,和另外的十五、六人衝上講臺,激昂高喊著:「給我們自治權!」、「撤廢法律第63號」。
口號喊得激昂慷慨,卻無具體運動方針,抗議便無疾而終。
事實上當時也有人持不同意見,如明治大學畢業的林呈祿便覺得六三法一旦撤廢了,相當於否定臺灣的特殊性,無異肯定「內地延長主義」,那豈不形同自願接受日本的直接統治?於是倡議設置強調臺灣特殊性的「臺灣特別議會」。新民會於是將「六三法撤廢運動」轉成為「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第一次請願在1921年1月30日由林獻堂領銜178人簽署,以田川大吉郎、江原素六為介紹人,向第44屆帝國議會提出,直到1944 年為止,共經15次請願,其間屢受官方阻礙及島內報紙惡意的曲解、侮辱。請願運動進行到第三次(1923年)時,還因違反《治安警察法》,蔣渭水、蔡培火被判了四個月徒刑;蔡惠如、林呈祿、石煥長、林幼春、陳逢源被判三個月,新舊曆年皆在獄中度過。他們坐監時間不長,卻因此引起更多人注意,也讓林獻堂再次歸隊,全力支援議會請願活動,甚至領導同志,組織「無力者大會」,對抗御用仕紳的「有力者大會」。無力者大會召開時,有一千多人參加,林幼春還發表了〈無力者之自白〉。
「真是壯烈!不過,民意的覺醒非一蹴可幾,在前頭衝撞的難免會受傷!當烈士真需勇氣!」欣倫在筆記本上反覆畫了好幾筆,握筆手心抓得緊緊的。
「唉,或許這便是鹿港人所說的『我家不可有,我族不可無』的角色吧!」小凱摸摸相機,鏡頭裡隱約閃動著真相精靈。
「議會請願活動所以能號召民眾出來,理念的宣達與會集,需要許多輔助條件。當時一方面受著殖民強權打壓,且受五四新思潮的激勵,文人志士群情激昂。1919年,中國發生五四運動,『櫟社』同時成立『臺灣文社』,興辦《臺灣文藝叢誌》,除了鼓勵詩作,還翻譯外國歷史,甚至小說,以跟上新文學運動步伐。」
「霧峰林家在臺灣民族運動史上,一直扮演關鍵性角色!」
「對啊,如線頭串起所有人事,前因後事,皆有脈絡。」
「其實林家他們大可以安適過日,不必涉入這些。」
「這就是人格與情操的差異啊!林獻堂的地位那樣崇高,連日本人還要對他禮讓三分。即便有許多機會和日本人接觸,也都是盡力為臺灣人的利益著想。」黃伯眼中流露出敬佩。接著又說:「林幼春也是,他才情過人,身為傳統詩人卻大力挺助新文學的推動。梁啟超當年未到臺灣前就知道他,還特別寫了篇〈贈臺灣逸民林獻堂兼簡其從子幼春〉的文章。『櫟社』在1922年發行了《臺灣青年》,為文化運動提供助力,內容含帶不少民族主義色彩,且提出許多政治訴求,4月改名《臺灣》。1923年創辦《臺灣民報》,正式成為文協會報。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刊物初始多在外地創組。《臺灣民報》本在東京發行,1927年才改在臺北,之後與《臺灣大眾時報》於1930年合併成《臺灣新民報》,改由林獻堂任社長,林幼春主持漢詩界,甚至把已故抗日詩人丘逢甲的詩放進來。1941年改為《興南新聞》;1944年以後,與其它報奉命統合為《臺灣新報》。」
「原來這些刊物的淵源如此,如河流集匯,新流形成,前支消退,各自完成了階段性任務!」
「組織和刊物為民族、社會運動的兩大要件。社運巨輪滾動起來,風起雲湧,飛沙走石,往往造成始料未及的發展。」黃伯撫觸嘴邊那一根根泛白的髭鬚,目光瞧望向斜對面的中央書局,那被包覆著的樓房似如山丘,即便荒蕪,仍具重要的視野與高度。
「你們知道臺中為什麼被稱作『文化城』嗎?」
欣倫與小凱面面相覷─「可能因為……臺中很有文化吧?」心中似有許多答案,卻無法肯定,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黃伯笑了一下,接著說道:「這跟『臺灣文化協會』的成立,及它許多活動都在臺中舉辦是有關連的。當然有種說法是跟中央書局有關係!」
欣倫和小凱瞪大了眼睛,兩人同時轉頭看向整修中的中央書局。
「你們都知道,文協是蔣渭水在臺北醫專同學的鼓勵下,在1921年10月成立的社會運動團體。源於他在臺北大安醫院替民眾看病,深切感受著臺灣人所患的病是一種『知識的營養不良症』,認為要醫治這種病症,最好的辦法便是針對人民所欠缺的文化進行補給,而最好的處方便是興辦文化活動。文協便是專門推廣文化活動的機構。
從創設到1927年分裂前,文協多面向舉辦新文化啟蒙運動,除了發行《臺灣民報》,並於全臺廣設13個讀報社;推動白話文,促成臺灣新文學運動澎湃發展。而在社會風氣開通上,反對萎靡的歌仔戲,提倡新劇(又稱文化劇),組『美臺團』電影隊;還成立了本土資本的銀行(大東信託株式會社),用以抵制日本政府經濟的壟斷與壓迫;更重要的是連續、廣泛地舉辦各式演講會,直接宣導、教育民眾。
問題越談越多,人民反應熱烈,社會參與及求知慾望空前高漲。而當時中文書購買不易,人民訊息取得及流通管道並不順暢,於是構想設置書局,從上海進書,提供雜誌報紙,以方便民眾充實知識、掌握時事。這時便需要─」說到這裡,黃伯已口乾舌燥。
「成立書局!」欣倫、小凱同聲應道。
「是的,從民族運動到自由以及民權的爭取,文藝思潮乃至風俗習慣的蛻變,都需要提高人民的知識水準。」
風暴自四方襲擊,小樹若無強健根基,如何挺立茁長?
陽光調轉傾斜角度,方才打亮的街景這時漸地轉暗,光亮移往另一頭。
小凱拿起相機,對著附近新興或仍歇業的店家按下幾張,流光似水不停沖洗,眼前場景終將被歲月裝幀成一幕幕歷史畫面。
市公車載著廣告來回奔跑,機車騎士戴著安全帽行至前頭又轉繞回來,留聲機沙沙轉動起來,轟轟引擎聲漸轉成人力車,佇停騎樓前的行人活動起來。
藉由黃伯的敘述,欣倫與小凱一次次走進日治時代。
歷史往下書寫,思維、眼界則須放遠,並自前人智慧汲取養分。
文協為臺灣人打開希望窗門,讓人於昏暗中見著透光縫隙,而啟迪民心,提高民眾的文化素質,需要有家好的書局。
日治時期的漢文書局
「為什麼要特別開設一家書局?難道日治時代沒有像樣的書局嗎?」
黃伯看出欣倫、小凱心存疑惑,處在資訊流通如此便捷的現今,實在很難想像日治初期,臺灣連一家具規模的書店也沒有,頂多只有販賣紙張及帳本的文具店。直到大正年間(1912年~1925年),才有日本人經營的書店陸續成立,像新高堂書店、文明堂書店、三省堂書店。當時有規模的書店往往兼營出版業務,而不論出版或販售都以日文書為主,大部分的書籍來源是日本進口,中文圖書的出版相當稀罕,臺灣人經營的漢文書店更是少見。
說讀聽寫都不能用母語,只能透過總督府的意旨,吸收殖民政府准許的訊息。
「這簡直是暴力嘛!」小凱持握相機的手心冒出青筋,是可忍孰不可忍!
人情受到壓迫需尋宣洩管道,時局緊繃至極勢必爆裂。浪高衝擊堤岸、溫度達到燃點,必將燒起熊熊火焰。
1919年後,受到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啟發,臺灣知識分子對五四運動後的白話文書籍渴求殷切,新式漢文書局於是紛紛設立,成為漢文及新文化傳播的重要媒介。
1926年6月,蔣渭水於臺北太平町三丁目大安醫院邊開設文化書局,並於《臺灣民報》刊登廣告,宣揚成立宗旨:
全島同胞諸君公鑒:同人為應時勢之要求,創設本局,漢文則專以介紹中國名著,兼普及平民教育;和文(日文)則專辦勞動問題、農民問題諸書,以資同胞之需……,俾本局得盡新文化介紹機關之使命,則本局幸甚,臺灣幸甚!
文化書局主要販賣中文書、傳播國父思想,及祖國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革命消息。空間雖然不大,卻在日人統治下背起文化傳遞任務,深具勇氣及使命感。
之後陸續有臺灣人為了各自的理念開辦書局──臺北有連橫為宣揚漢學興辦的「雅堂書店」、彭木為廣開文化視野設了「廣文堂書局」、黃春成創立「三春書局」;彰化有楊克培及謝雪紅為推廣科學知識設立的「國際書店」;也有因應市場需要,中日文並陳,如嘉義的「蘭記書店」、臺中的「瑞成書局」;或者兼售漢文圖書如新竹的「竹林書局」、豐原的「彬彬書局」、臺南的「崇文堂」、高雄的「振文書局」、屏東的「黎明書局」等。
漢文書局的成立,象徵臺灣人對於文化、知識的注重,極力捍衛知的權利。
如冰封土地裂開縫隙,一根根新苗長了出來,欣倫與小凱感覺興奮,黃伯便又提醒:「事情可沒那樣簡單!文人因理想創辦書局,資金籌募困難,並須面臨日人書店的夾擊,經營本極不易。而以傳遞本國文化,凝聚認同、啟迪民智為目的的模式,自然會遭受統治者嚴厲的阻撓。」
日本政府在圖書檢查及漢文書取締早不遺餘力,海關對由中國輸入臺灣的書報嚴格干涉。臺灣人經營的漢文書局,經常面臨書被政府查禁的窘境。
立場對立,漢文書局和日本政府若不能保持和諧關係,麻煩就會接踵而來;加上總督府新頒的「臺灣教育令」一再縮減漢文及臺語教學;以及強行推行「國語」的政策,造成民眾使用日文的比例漸高,間接打擊漢文書店的生存。
大環境惡劣,推廣漢學文化缺少商業利益,理想禁不起現實嚴酷的考驗,漢文書局便一家家歇業。雅堂書店關門、三春書局於1930年10月末由文化書局收購。文化書局於蔣渭水逝世(1931年8月)後,在經濟、政治等多重壓迫下也走進歷史。
雪地荒漠上的苗栽一棵棵癱軟、枯竭,只在昏暗時空中留下蒼涼印記。
說到這裡,驀地感覺四圍一片闃黑,殖民地悲情於街坊、騎樓間繞轉……
欣倫與小凱沉默不語。黃伯記得之前每回聽叔公談起這段往事,心情總無比沉重。
幸虧亂世總有志士懷抱理想。黃伯請服務生再加熱茶,杯內深褐色茶葉款款張開,輕啜一口,溫潤和緩喉嚨的乾渴。
中央書局跟前的街燈亮起,街角樓房如蟄伏之獸,於夜氛中呼吸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