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快來吧!
2020年9月
托瑪.皮凱提
如果1990年時有人對我說,我會在2020年出版一本題為「社會主義快來吧!」的專欄合集,我一定會認為這是個爛笑話。當年18歲的我,前一年秋天才在收音機裡聽著共產獨裁政權垮臺、東歐「現實社會主義」崩解。1990年2月,我和一群法國學生組團前往支持剛剛擺脫希奧塞古(Nicolae Ceaușescu)政權的羅馬尼亞年輕人。我們在大半夜抵達布加勒斯特機場,接著乘巴士進入被喀爾巴阡山包圍、陰沉且覆著白雪的布拉索夫(Brasov)。羅馬尼亞年輕人驕傲地向我們展示牆上的彈孔,那是「革命」的見證。1992年3月,我第一次前往莫斯科,在那裡見到同樣空蕩的商店,同樣灰暗的街道。我成功讓自己成為一場名為《精神分析與社會科學》的法俄聯合研討會的工作人員,還跟著一群不太認識路的法國大學教師們參觀了列寧墓與紅場,那時紅場的俄國國旗才取代蘇聯國旗不久。
生於1971年的我屬於沒有機會受到社會主義誘惑的世代,當我們成年時,又正好目睹蘇維埃主義的徹底失敗。和許多人一樣,1990年代的我比較傾向自由派而非社會主義,像隻驕傲的孔雀,對自己銳利的觀察充滿信心,對年長者與所有懷念舊時代的人抱持懷疑,也無法忍受那些硬是不肯理解市場經濟與私有財產制才是解決之道的人。
只是大家都看到了:30年過後的2020年,超級資本主義(hypercapitalisme)已經發展得太過度,而現在的我相信,我們應該思考另一種超越資本主義的方式,一種新形式的社會主義,它是參與式且去中心化的,具備聯邦精神以及民主主義、環保意識、多元融混與女性主義。
歷史將決定「社會主義」一詞是否已徹底死亡且必須被取代。在我看來,社會主義是救得回來的,我甚至認為在指稱一種替代資本主義之經濟思想時,它依然是最適合的詞彙。無論如何,我們不能僅止於「反」資本主義或新自由主義:在反的同時,我們更需要「挺」另一樣東西,亦即需要具體指出我們期望建立的理想經濟制度為何、我們腦中的公平社會為何,無論最後決定賦予它何種名稱。近來很多人說當前的資本主義經濟沒有未來,因為它加深不平等並耗盡地球資源。這個說法並沒有錯,只是若沒有明確提出替代方案,當前的制度就會繼續運轉下去。
身為社會科學學者與教師,我的專長是研究不平等的歷史以及經濟發展、財富分配與政治衝突之間的關係,也因此出版了好幾本相當厚的著作。我也為創建「世界不平等資料庫」(World Inequality Database)貢獻了心力,這是一個參與式的大型集體合作計畫,目標是讓全球各個社會的所得與資產不平等的變遷更加透明。
基於上述歷史研究的啟迪,當然也基於我自己在1990年到2020年間身為一個公民兼觀察者的親身經驗,我在上一本書中嘗試提出一些「形成參與式社會主義的元素」,在本文中我也將簡述其主要結論。不過我必須特別指出,這些「元素」只是踏出第一步的一小部分條件,在集體構思、正反辯論、進行社會與政治實驗的龐大過程中只有微小的貢獻,而這個過程勢必需要時間,也需要我們抱持最謙遜與最堅定不移的態度,因為我們已知道過去的失敗與未來的挑戰有多麼大。
有興趣的讀者亦可在這本新書中找到一些相關思考;本書收錄所有我在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間於《世界報》(Le Monde)每月刊載的專欄文章,完全未經更動或改寫。新增的只有一些我在《世界報》網站部落格上刊出的圖表、參考資料和補充文字。我要先說明的是,其中有的文章比較不成熟,略有重複之處,在此先請讀者見諒。這些文字充其量只是一位社會科學研究者的笨拙嘗試,想要走出象牙塔與浩瀚書頁,參與城邦的生活與時事的脈動,承受其中的風險。希望寬容的讀者們能在書中找到一些有助個人思辨與行動的線索。
通往平等與參與式社會主義的漫漫長路
讓我們從有些人會訝異的一個主張開始。如果從長期來看,我們已經踏上通往平等與參與式社會主義的漫漫長路了。沒有任何技術侷限能阻止我們在這條已然開啟的道路上前進,只要世界上所有人都踏出步伐。歷史告訴我們:不平等在本質上是意識型態與政治上的不平等,而非經濟或技術的不平等。
的確,在當前低靡的氣氛下,這種樂觀的看法顯得相當弔詭,不過它反映的卻是現實。長期來看,不平等現象已大為減緩,這主要歸功於20世紀實施的新社會政策與財稅政策。儘管有待完成的事依舊難以數算,事實卻證明,以歷史的教訓為基石,我們可以走得更遠。
讓我們檢視一下這兩個世紀以來財富集中度的變化好了。首先我們會觀察到,在整個19世紀乃至20世紀初,前1%最富有的群體在財產總額(亦即扣除債務後的不動產、金融及商業資產總和)之中的占比高得不可思議──這剛好也證明法國大革命所承諾的平等比較是一種抽象的承諾,而非實質的承諾,至少就財富重分配方面是如此。其次,我們會看到前1%最富有群體的財富占比在20世紀大幅減少: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這個群體擁有財產總額的55%左右,現在的占比則接近25%。不過各位會發現,他們的占比仍然是後50%較貧窮人口的5倍之多,因為目前後者擁有的財產幾乎不超過整體的5%(儘管在定義上後50%的人口為前1%富有人口的50倍之多)。最精彩的部分來了:自1980至1990年代以降,這微薄的占比還在萎縮,此一變化在美國、德國與其他歐洲國家皆可看到,而在印度、俄國、中國也是如此。
摘要一下:財產的集中(亦即經濟實力的集中)在上個世紀明顯下降,但依然非常嚴重。財產不平等的改善主要有利於「中等資產階級」(亦即介於前10%與後50%群體之間的40%人口),但是對後50%的貧窮人口助益極少。最後,前10%富人在整體財富中的占比明顯下降,由80至90%下降到50至60%左右(仍然很高),不過後50%較貧窮人口的財富占比向來微不足道(見下附圖表)。比起持有的財產,後50%人口的處境在所得方面改善較多(在歐洲,這個群體在整體所得中的占比由不到10%提升至20%左右),雖然我們再次看到,這樣的改善是有限的,也可能再開倒車(在美國,此一占比自1980年代以後便降到不超過10%)。
福利國家,權利平等的推動者
該如何說明這些既複雜又彼此矛盾的變遷?尤其是過去一世紀(尤其在歐洲)所觀察到的不平等的改善,又該如何解釋?除了因兩次世界大戰而摧毀的私有財產以外,我們必須特別強調20世紀許多歐洲國家在法律、社會與財稅制度上實施重大改革所帶來的正面作用。
其中最關鍵的因素之一,便是1910至20年代之間以及1980至90年代之間,隨著教育與醫療投資的成長,退休年金、失能保險給付(pension d’invalidité)以及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家庭津貼、住房補貼等)的發展,福利國家的力量越來越強大。在1910年代初期,西歐國家的公共支出總額僅占國民所得的10%左右,而且這類支出很大一部分是用於和維護秩序、軍隊與殖民擴張有關之高權行為。到了1980至90年代,公共支出總額達到國民所得的40至50%(之後便保持在此一水準),其支出性質主要為教育、醫療、年金及社會移轉性支付。
此一變化讓歐洲國家得以在20世紀建立起某種基本善的近用權平等,所謂基本善包括教育、醫療以及經濟與社會安全;或者說至少在享受基本善的機會上比所有先前的社會更加平等。然而,即便受到預期壽命與求學年限延長等因素影響,各項需求持續增加,福利國家的發展卻自1980至90年代起陷入停滯,證明沒有什麼事是絕對的。以醫療衛生領域而言,最近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公衛危機讓我們苦澀地認識到醫療資源與人力不足的事實。2020年這場流行病危機下的重大議題之一,便是富裕國家究竟會不會繼續朝向福利國家前進,而貧窮國家是否終於能夠加快朝福利國家發展的步伐。
讓我們以教育投資為例。如果不分階段,20世紀初西歐國家的公共教育支出占國民所得不到0.5%(在美國則稍微高一些,美國當時較歐洲進步)。具體而言,這些支出是用於極度菁英主義且高門檻的教育體系:一堆人能進入人滿為患又經費不足的小學就該高興了,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夠接受中等與高等教育。教育投資在20世紀成長為原先的10倍以上,於1980至90年代達到國民所得的5至6%,帶來教育部門的急速膨脹。我們掌握的所有材料都顯示,此一變化在上個世紀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促進社會更加平等之同時,也讓經濟更加繁榮。
相對的,所有資料都告訴我們,即使某個年齡層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已大幅增加,過去數十年間整體教育投資的停滯已導致不平等狀況再度惡化,同時導致平均所得成長的速度減緩。就教育資源的取得而言,持續未改善的嚴重社會差距同樣值得注意。這一點在美國尤其明顯,因為家長的所得會強烈左右他們進入高等教育機構的可能性(大多數為私立且需付費)。不過相同的情況也出現法國這樣的國家:我們的公共教育支出總額(不分階段)在同個年齡層中呈現極不平均的分布,例如政府分配給菁英或非菁英院校的資源便有天壤之別。大體而言,法國的學生人數自2000年代中期以來大幅成長(從不過200萬人成長為目前的近300萬人),不過政府投入的經費完全沒有跟上腳步,對一般大學以及短期的技術類院校尤其如此,以致每位學生獲得的經費大幅減少,這是一種不可小覷的人力浪費與社會耗損。
走向參與式社會主義:讓權力和財產流動
光有教育平等與福利國家並不足夠:為了達到真正的平等,我們必須重新思考一切權力關係與宰制關係。舉例來說,企業裡應該有更好的權力分配模式。
同樣的,在這方面我們也應該回到20世紀時運作良好的那種方式。在許多歐洲國家,尤其是德國和瑞典,工會運動與社會民主派政黨已於20世紀中成功建立起一種和股東分享權力的新形式,亦即所謂「共同經營」(cogestion)的制度:受雇員工中選出的代表可在大企業的經營會議(conseil d’administration)之中取得多達半數的席次,即便員工完全未持有公司資本。在此無意過度美化這套制度(在一比一的情形下,決定權永遠在股東手上),只是單純指出關於股東的傳統思維出現了重大轉變。重要的是,這代表假如員工另外持有10%或20%的少量公司資本,或是假設某個地方自治體持有這些資本,那麼即使面對著某位持有極大量股份的股東,多數意見仍然可能倒戈。不過,這套制度當初推行時被各國股東狂罵,也經歷激烈的社會、政治與法律抗爭才得以建立,事實上完全沒有損及經濟發展,而是正好相反。一切資料都顯示,提升平權程度之後,員工與企業的長期策略之間產生更深的連結。
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股東的抗拒阻礙了這些規範的普及。在法國、英國與美國,幾乎所有權利都依舊掌控在股東手中。值得注意的是,1980年代前,法國的社會主義者和英國的工黨人士都偏好以國有化為路線的主軸,他們認為以替員工爭取權力分享及投票權為核心的瑞典與德國社會民主派策略太畏畏縮縮。後來在蘇聯共產主義垮臺後,以國有化為主軸的政策規劃也消失無蹤,在1990年代與2000年代,法國社會主義者與英國工黨人士幾乎已放棄所有改革財產制度的想望。十多年前,有人重新開始討論德國─北歐式的共同經營制,而現在正是將這些規範推行到所有國家的絕佳時機。
另一個重點是,改善權力分配的運動是可以持續與擴大推動的。舉例來說,除了所有企業(包括較小型的企業)的員工代表都應該擁有50%的票數,我們也可以想像在一定規模的企業裡,在屬於股東的50%投票權中,單一自然人股東持有的投票權比例不得高於一定門檻。按照這套做法,在一間非常小的公司裡,唯一的股東兼員工可以一直擁有多數票,不過一旦公司規模大到一定程度,就必須越來越倚重集體審議。
儘管十分重要,這樣的法律制度改革並不足夠。為了確保權力能真的流動,還必須借助租稅與繼承制度的力量,才能加大財產本身流動的幅度。前面已經看到:50%較貧窮人口擁有的財產微乎其微,在全體財產中的占比自19世紀以來幾乎不曾改善。認為只要等到財富普遍增加,財富就會平均分布,這種想法沒什麼道理:假如真是如此,我們早該看到這樣的變化了。這就是為什麼我贊成更主動積極的解決方案,亦即讓所有人都擁有最低額度的遺產;為了讓大家比較有概念,可以想成讓25歲的人獲得12萬歐元左右的金額(相當於法國目前平均財產額的60%)。這套全民最低遺產制所需的年度支出約為國民所得的5%,其財源可由每年的累進財產稅(課徵對象為扣除債務後的不動產、營業及金融資產)加上累進繼產稅共同支應。
在我看來,這套由財產稅與遺產稅支應的全民最低遺產制在公共支出總額中的占比相對有限。以下也是為了讓大家更有概念:假設討論的是理想的稅制,我們其實可以想像稅收總額相當於國民所得的一半(這個比例與現況差不多,只是稅收的分配可望更妥當,未來也可以考慮再提高),而這些稅收由幾種不同的體系組成:一部分是針對財產與遺產的累進稅制(可帶來約5%的國民所得並支應全民最低遺產制),另一套體系則結合了累進所得稅、社會福利提撥金(cotisation sociale)與碳稅(配合個人碳排放卡〔carte carbone individuelle〕,用來保護低收入及行為有益減碳之人,將力道集中於碳排放量最高的個人,對他們課以重稅),可帶來總額相當於國民所得45%左右的稅收,並支應所有其他公共支出,尤其是所有社會政策支出(教育、醫療、退休年金、社會移轉性支付、基本收入……等等)以及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措施(交通基礎建設、能源轉型、更新房屋隔熱層……等等)。
在此有幾點需要進一步釐清。首先,如果環境政策背後沒有一套全面的社會主義計畫,將減少不平等、達成權力與財產的長期流動以及重新定義經濟指標設為基本目標,我們就不可能成就好的環境政策。重新定義經濟指標是我非常重視的一點:如果我們維持原本的經濟目標不變,權力流動一點用都沒有。所以必須改變的是框架,包括個人層次、地方層次(尤其是個人碳排放卡的推行)乃至全國層次的框架。國內生產毛額應該被國民所得的概念所取代(這代表需扣除各種資本消耗,包括自然資本在內),我們的焦點應該放在分布狀況而非平均值,而那些與所得相關的指標(為建立集體的正義規範所必須)則應該輔以專門針對環境的指標(尤其是與碳排放相關者)。
同時我要強調,全民最低遺產(也可稱為「全民基本資本」)僅占公共支出總額極小的一部分,因為我心目中的公平社會的首要基礎,就是所有人都能取得各種基本善(教育、醫療、退休金、住房、環境等等),使人人都能充分參與社會與經濟生活,而不會僅以發配金錢為已足。不過,如果人人都能取得其他各項基本善,當然包括享有基本收入,此時全民最低遺產制便屬於公平社會一項附加的重要元素。具體而言,相較於一無所有(或是只有一身債務),擁有10萬或20萬歐元的財產會改變很多事。一無所有的時候,我們沒有選擇:不管薪水多寡、工作條件如何都要接受,或幾乎只能接受,因為無論如何都必須付房租並支撐一家生計。只要擁有了一點資產,就能擁有更多選擇:可以有餘裕拒絕某些工作機會,等待好的條件再接受,可以想像自己開公司,或是可以買房子,不再需要每個月支付房租。重新分配財產的同時,我們也有機會重新定義整套權力關係與社會宰制關係。
我也要特別說明,本書提及的稅率與數額只是為了解說之便。有些人認為我規劃對高額所得、遺產與財產課徵80至90%的稅率,實在太高。這點涉及相當複雜的論辯,顯然需要審慎深入的討論。我只想提醒大家一點:20世紀許多國家都採用類似稅率(例如1930到1980年間的美國),而我所取得的所有歷史資料告訴我,當年實施的成效非常好。尤其是這套政策完全沒有阻礙創新,正好相反:美國在1990至2020年間的人均國民所得成長率較之前數十年少了一半(亦即80年代雷根執政時將累進稅率砍半之後)。美國在20世紀的繁榮(更廣泛的說,人類歷史上的經濟繁榮)是靠著教育程度的顯著提升,絕對不是靠著貧富差距的提升。依據我所取得的歷史資料,我認為理想的社會就是所有人都有數十萬歐元在手的社會,也許少數人能擁有好幾百萬,但更高額的財富(上千萬或上億元,甚至數十億元)就只能暫時持有,並且很快就會因課稅而回歸較合理、對社會也較有用的水準。
也有些人認為前述稅率與數額太謹慎保守。事實上,在本書提出的課稅與繼承制度下,出身貧寒、目前繼承不到任何遺產的年輕成年人將可獲得12萬歐元,而目前可繼承100萬歐元的富裕青年則會得到60萬歐元。也就是說,我們離完全的機遇(chance)與機會(opportunité)平等還很遠;機遇與機會平等這項理論原則經常有人主張,卻很少貫徹執行。在我看來,我們可以、也期盼走得更遠。
無論如何,本書列出的稅率與數額不過是做為解說之用,是我們對未來期望建立的理想制度練習思考與討論時的部分成果,而非預先設定要採取的漸進式策略,那是不同社會可以依據特定歷史與政治脈絡去選擇的。舉例來說,在法國當前的脈絡下,大家也許會認為第一要務是實施新版的富人稅(impôt sur la fortune,ISF),其重點在由政府提供財產試算,稽查也將比過去嚴格許多,實施之後,不動產稅(taxe foncière)則可能隨之減少;不動產稅是一種特別重且不公平的財產稅,對所有為了取得第一筆房地產而負債的家庭來說尤其如此。
社會聯邦主義:走向另一種全球化構造
讓我們再清楚地說一次:我們完全可以透過改變某個國家內部的法律、財稅與社會安全制度,逐漸朝參與式社會主義邁進,毋需等待全世界意見一致。而且福利國家的建立與不平等的改善也是如此在20世紀達成的。現在各國也可以一個接一個重新朝教育平等與福利國家進發。德國或瑞典並未等到歐盟或聯合國許可才實施共同經營制,其他國家也可以從現在開始採取一樣的行動。在2017年廢除之前,法國的富人稅稅收飛快成長,證明越來越多稅金出逃者(exil fiscal)的論點無非是一種迷思,也讓我們更確定可以考慮儘快實施新版的富人稅。
由此看來,顯然我們可以走得更遠、更快,採取一種國際主義的觀點,並嘗試在更好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國際體系。大體而言,為了再給國際主義一次機會,必須放下過去數十年來引領全球化發展的絕對自由貿易之意識型態,建立另一套經濟體系,一個以明確且可檢證的經濟、租稅與環境正義之原則為基礎的發展模型。重點在於,這個模型就其終極目標而言必須採取國際主義,在運作方式上則以主權國家為中心,亦即每個國家、每個政治共同體都應該可以決定和其他國家交易的條件,毋需先得到貿易夥伴一致同意。最大的困難在於這種以普世主義為鵠的的主權主義,有時很難與眼下大行其道的國族主義式主權主義區分開來。
在此,我想再次強調如何區分這兩種不同的思維,我認為這會是未來的一項核心議題。其中特別值得提出的是,在考慮對造成社會傾銷、財稅傾銷與氣候傾銷的國家可能實施何種單邊制裁之前(這些制裁無論如何都必須是可逆且能提高動機的),最關鍵的是向其他國家提出一套建立在社會正義、改善不平等、保護地球等普世價值之上的合作模式。具體而言,我們需要明確指出什麼樣的跨國議會可以負責管理全球的公共財(氣候、醫學研究等)以及財稅與氣候正義之共同措施(對大企業利潤、高額所得及資產、高碳排量課徵的共同税)。這對歐盟來說特別有意義,因為歐盟亟需擺脫全體同意的規則以及各種閉門會議。〈歐盟民主化宣言〉(Manifeste pour la démocratisation de l’Europe)(www.tdem.eu)所包含的各項提案有助我們朝此一方向前進,而2019年創立的法德議事大會(Assemblée parlementaire franco-allemande)(可惜不具實權)證明我們完全可以由一些國家組成的次級團體來建立新制度,而不需要等到其他國家一致同意。
在歐盟以外,這些關於社會聯邦主義的討論也帶來更廣泛的影響。例如西非國家正在試著重新定義他們的共同貨幣,並嘗試徹底擺脫殖民國家的監管。藉這個機會,西非貨幣將可為投資兒少事務及基礎建設為主的發展計畫提供助力(而不再只是為資本流動與富人階層服務)。不過歐洲視角很容易讓我們忘記,西非經濟貨幣聯盟(UEMOA)從好幾個層面來說都比歐元圈更先進。舉例來說,西非經濟貨幣聯盟2008年便已頒布一項指令,對營利事業所得稅制定共同的基數,並要求每個國家都要採用25至30%的稅率,這是歐盟至今仍無法做出的決定。更廣泛的說,過去十年間全球施行的新貨幣政策讓我們不得不重新思索貨幣手段與財稅手段之間的新平衡,而重新思索的同時,一種比較性、歷史性且跨國的視角同樣至關重要。
朝向具備女性主義、多元融混與普世主義的社會主義
我所謂的「參與式社會主義」建立在幾個支柱之上:教育平等與福利國家;權力與財產的常態流動;社會聯邦主義與永續且公平的全球化發展。依據這其中的每一點,對於20世紀實驗過的各種社會主義及社會民主主義形式,我們必須毫不妥協的評價其不足之處。
我們也必須特別強調,在上個世紀許多社會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實踐過程所遭遇的眾多限制之中,有關家父長制與後殖民主義的議題太少得到關注。重點在於,這些不同的問題不能一個一個分開來單獨考慮。這些問題應該被放在一個全面性的社會主義計畫之下考慮,而此一計畫要以社會、經濟與政治權利的實質平等為基礎。
由古至今,每一個人類社會都是家父長制社會,儘管形式有所不同。直到20世紀初為止,歷來所有出現過的非平等主義意識形態裡,男性宰制都扮演著核心且明確的角色,不論是三級社會、絕對私有財產制(propriétarisme)還是殖民主義的意識型態。在20世紀,宰制機制變得更加精緻(但切身程度一樣高):權利的形式平等一點一滴被建立起來,然而家庭主婦做為社會成就的意識型態也蔚為流行,尤其在「光輝的三十年」。在1970年代初期的法國,將近80%的受薪人口是由男性組成。從這件事亦可看出,經濟指標與指標的政治意義是相當重要的問題。我們太常僅止於指出,「以同一職位而言」,女性與男性的薪資差距為15%或20%。真正的問題在於女性無法取得和男性一樣的職位。在職涯的終點,平均薪資的差距(此差距將延續到整個退休生涯,還不包括職涯中斷的情形)事實上是64%。如果研究兩性獲得高薪職位的狀況,則會發現事情改變的速度非常緩慢:依照現在的速度,必須等到2102年才能達到兩性平等。
為了加快運動的腳步,真正擺脫家父長制,不論是對企業、政府、大學或是政治集會裡的主管職位,我們一定要制定強制性、可檢驗、附罰則的措施。近來的研究指出,女性比例的提高可以帶動弱勢族群比例的改善,而這些社會弱勢族群目前在各種政治集會中幾乎看不見。換言之,兩性平等應該和社會平等同步前進。
同樣的,性別歧視的問題應該和民族/種族歧視的消弭放在一起思考,尤其在就業機會方面。要達到這個目標,也必須讓集體或個別人民奪回他們在殖民史與後殖民史中應有的地位。近來看到不同族裔的抗議人士痛斥許多歐美城市中依然裝飾著販奴者的雕像,有些人會感到大惑不解,然而了解這段共同歷史的意義是至關重要的。
在法國,太多人不曉得海地在1825年到1950年之間必須償還法國政府一筆為數不小的債務,只為了有權自由生活,並用這筆錢提供奴隸主一筆補償金(根據那個年代的觀念,他們的財產被強奪了)。現在海地向法國主張返還這筆不公不義的貢金,我們很難說他們沒有道理,也很難繼續無限期延宕不去討論這個問題,何況我們到今天還在設法復原兩次大戰期間所造成的掠奪。從更大的層面來看,我們常寧願忘記法國人和英國人廢除奴隸制時總會同時給奴隸主一筆賠償金,卻從來不會給奴隸本人。在美國內戰末期,曾經提過要給過去的奴隸一筆補償(有名的一頭驢和40英畝土地),但他們從來沒拿到任何東西,1865年沒有,一個世紀過後的1965年,當合法種族隔離終結時,他們也沒有拿到任何東西。不過在1988年,二戰時被不當監禁的日裔美國人獲得一筆2萬美元的賠償金。如果現在對種族隔離時期受害的非裔美國人支付同樣性質的賠償金,將是具有高度象徵價值之舉。
儘管如此,關於修復的論辯一定要從普世主義的觀點出發,而為了讓人們對審議規範及共享的正義規範產生信心,這樣複雜且理應進行的論辯是不可或缺的。為了修復種族主義與殖民主義對社會的傷害,我們不能只從無限循環的代間補償出發去思考問題。更重要的是必須看向未來並改變經濟體系,讓它能以降低不平等為基礎,並提供所有人平等的就學、就業與擁有財產的機會,包含不考慮出身背景,提供所有人一筆最低遺產;除了這筆錢之外還可能會有賠償金,如同日裔美國人曾經獲得而非裔美國人理應獲得的那一種。這兩種觀點,修復的觀點與普世權利的觀點,應該是相輔相成而非相互對立的。
在國際層次上也一樣。進行關於修復的合理討論,好比海地應獲得的相關補償時,也有必要同時思考一套新的、全民適用的跨國移轉金制度。尤其遇上當前這場流行病危機,也許正可以讓我們思考是否應該讓全世界每一個人都有一筆最低健康與教育金,而每個國家都有權可以從全球最富有的經濟主體──好比大企業或擁有高額所得或資產的家庭──所繳納的稅金中取得一部分稅收做為財源。他們的榮華富貴終歸仰賴於某種全球性經濟體系──一部分也仰賴於數世紀以來對地球人力及自然資源無節制的剝削。所以我們現在需要實施全球性的調控,以確保這樣的榮華富貴在社會面及生態面上都是可接受的。
最後,讓我強調一項事實,我所謂的「參與式社會主義」不是由上而下的:等新的無產階級先鋒前來施行他們找到的解方,那是無用的。我們提出這些措施的目的是為了開啟論辯,絕不是為劃下句點。真正的改變不會到來,除非公民能重新掌握社會經濟議題與各種指標,從而組織集體審議。期盼我寫下的這些文字與以下的篇章能對此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