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政治,誰說你不懂!
台灣一些名流巨賈,在應邀參政時,都會說一句:「政治,我不懂。」這句話,不是謙虛客氣,就是對政治心灰意冷。實際上,政治並不可怕,也不難懂。一般人要了解和參與政治,首先就要了解什麼是政治。
政治就像沖天炮
沖天炮一引燃,就一飛沖天,政治就像沖天炮一樣。同樣是沖天炮,飛的方向與高度並不都一樣;而觀察政治的角度不一樣,對政治的界定與描述也不一樣。
在英文中,「政治」(politics)是用於指稱結黨營私的活動,但逐漸演變成現代的代表制形式。林林總總的定義,從巴特勒(Loco Butler)所謂可能的調和藝術;狄斯累利(Clsaac Disreeli)嘲諷的統治人類騙術;到希特勒刻意強調為了國家在地球上存在的生存競爭途徑,不一而足。現僅選擇三種比較具有影響力的見解,分別加以簡單說明,並根據每一種見解引述相關的界說。
第一種見解,認為政治現象即是國家的活動。國家是一種特殊的人類組織,係由人民、領土、主權及政府四個要素構成。國家的活動,對內而言,即是政府依法行使主權,對其人民與領土從事統治的活動;對外而言,則指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中和其他國家發生關係而形成的各種活動。在對政治現象作如此了解時,當然認為政治學是研究國家的科學。伽納(J. W. Garner)曾明白的說:「國家的現象,在千變萬化之中,對於家庭、部落、民族及其他一切私人集團而言,雖不是毫無關係,但究竟是有所不同。此種特異的國家現象,即構成政治學研究的主題。簡言之,政治學從頭到尾即是研究國家的科學。」
第二種見解,認為政治現象即是人際關係中的權力現象。所謂權力,「指一個人或一個團體,可以依照其自身的願望,去支配其他的人或團體。」也就是說,個人與個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或個人與團體之間,凡有支配現象,即是政治現象。政治現象並不只限於國家的活動,而是普遍存在於各種人際關係之中,因此,政治學當被界定為研究一切權力現象的科學。拉斯威爾(H. D. Loeswell)曾說:「政治研究即是對於勢力及擁有勢力者的研究。」然而,有些政治學者認為一切人際關係中的權力現象所涉及的範圍實在太廣,政治學不宜研究如此廣泛的現象,而主張把政治現象的範圍縮小,只承認與國家有關的權力現象才是政治現象。因此,政治學的界線也隨之而變:「政治學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科學,一方面視國家為一種權力組織體,而研究其性質及目的;另一方面也研究足以影響國家的非官方權力現象之性質及目的。」
第三種見解,認為:「政治即是政府制定政策的過程」;「凡圍繞政府決策中心所發生的政治事件,即是政治現象」。在二十世紀中葉,持此種說法的政治學者很普遍。他們的基本論點,是肯定人類的社群系統中有一次級系統—政治系統。此一次級系統的主要功能,在根據社群系統的需要,透過政策的制定及執行,對各種價值從事權威性的分配。這種權威性政策(authoritatice jaslicy)之制定、執行的過程及各種影響因素,即是政治現象之所在。對政治現象持如此了解時,當然認為政治學是研究權威性政策制定及執行的學者。伊斯頓(D. Easton)即採此種看法。他說:「政治研究首要的乃是企圖對一個社會中從事價值分配的權威性政策作一系統了解。」並說:「政治學即是在研究一個社會中對價值的權威性分配。」
前述三種見解,說明了政治是國家、權力與權威性政策所呈現的現象,猶如沖天炮的飛竄形態一樣,是可以分類的。惟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迄今,大部分政治學者都是以「權威性決策」來界定政治。因此,誠如艾洛維茲(Lancy Elowity)之見,政治是指影響或控制政府的活動,目的是在促成或引導公共政策。總之,政治就像沖天炮,要看待什麼是政治,就要看觀察的角度與立場是什麼。事實上,一般人很少過問什麼是政治?而是經由對於政治的感受,產生了政治態度。
政治萬花筒
一般人對政治感興趣,是由外而內的政治內幕消息,而現代政治裡裡外外的瞬息萬變,使得政治現象宛若萬花筒般的變化。然而,無論中外,一般人民對政治都有一種相互矛盾的見解:一方面將政治視為爭權奪利的活動,參政者不顧公益,其所用的手段往往不合道德的規範;另一方面,在令人敬佩的偉人中,往往不乏政治領袖,如華盛頓、傑佛遜與孫中山等人。
由此可知,一般人心目中的政治實有兩種涵義,其一,政治是卑劣的利益之爭;其二,政治是一種高尚的統治活動。雖然對政治的見解,會有不盡合乎理論與事實的成見,諸如把政治活動看成純粹係由自私的動機所發動的等,但我們也可將之當作探討的起點。事實上,許多政治學者研究政治的性質,也是從這兩層意義出發,不過,科學的探討必須鏟除事先賦予的價值判斷,而不論政治是所謂「高尚」、「光榮」與「神聖」,抑或是「卑劣」、「下流」與「無恥」。其實,對於政治的性質,不應僅有這種非黑即白的兩極化觀點,而是在黑白之間有無限寬廣的灰色地帶,猶如萬花筒般的千變萬化。
花團錦簇的政治決策與政府領航
政治性的領導,實行的關鍵是對公共事務的決策,因此,政治常被界定為對公共事務決策的過程。這一定義雖未能涵蓋政治萬花筒這個概念的一切涵義,但已指出一個重要的核心意義。根據此一看法,政治活動的神經中樞為政府,因為政府具有履行公共事務的法定權威。
在傳統政治研究中,政治與政府兩者常常相連。著名政治學者杜意契(Karl Deutsch)曾指出:「政治」強調對公共事務決策的過程,「政府」一詞則側重此一過程成果的獲取。為獲得公共政策的實際成效,政府必須以控制社會與自我控制為其行動基礎。
希臘的政治思想家,把政府的任務比喻為船舶的掌舵。在柏拉圖的《理想圖》一書中,他把政府領袖與一位在大海中航行船舶的船長相提並論:兩者都必須具有專門的知識,對周遭的環境及其職掌的事務須富於經驗與認識,其任務都是領導。自柏拉圖以降,政治領導者(亦即政府最主要的首長)常被喻為舵手,他的工作是指揮與操縱「國家之舟」。
羅西特(Clinton Rossiter)則認為,政府學研究的重心為公共政策的制定與行政,尤其是後者。這就把「政府」的主要功能界定為公共政策的實行(即行政)。
綜上所述,可得知:政治為有關公共事務的決策過程。所謂公共事務,乃是指涉及公眾的利益或按公眾的授權所為的事務。政府有法定的權威處理公共事務,故政治的主要後果為政府的行為。政府的主要功能有兩項:(1)提供領導:希臘哲人特別強調政府此一功能;(2)行政:即決策的實行。
形形色色的利益與價值之爭
與前述觀點不同的看法,是把政治過程設想成一種價值與利益之爭。這是一種比較現代的看法,也是美國文明的產物。
自古以來,人類就一直為價值的分配而鬥爭。原始人為食物與居所的蠻力搏鬥,游牧民族為牲畜水草的武力殺伐,近代國家為領土霸權的血腥爭戰,都說明鬥爭是普遍存在。因此,中國古代的兩件政治大事,就是祀與戎。
政治過程雖然是利益與價值分配之爭,但與一般爭鬥還是有所區別。當人們群居組成社會後,任何人要滿足其利益與價值的欲求,就必須使拘束社會的規則認可其要求的合理;政府既為對社會具拘束力規則的制定者,政治過程遂成為一種設法影響政府行為的爭執,社會上的每個人都努力促使政府制定對其有利的規則。這些人彼此之爭就構成政治程序。在今天的社會中,個人力量畢竟有限,故相爭的個人只要利益相近,無不組成團體,使政治過程變成團體之爭。依據此一觀點,政治可看作各種利益團體為了影響政府行為(主要為政策制定行為)所作的鬥爭。
然而,二十世紀中葉以後,政治對每個人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遠超過以往任何時代,世界上幾個主要國家的政策與決策,能決定是否將人類推向核子戰爭的邊緣,使整個世界面臨存亡絕後的考驗。即使核子武器作為和平用途,核能亦會對萬物眾生產生毒害的威脅。誠如華爾澤(Herlerf Waltzer)所說:「吾人所擁有的巨大力量,是一把兩面刃。無論吾人是否將刀創鑄成犁鋤,或將犁鋤鍊成刀劍;無論超音速運輸機是否促進吾人的共生共存,或導致吾人的同歸於盡;無論核能是否溫暖或焚化吾人的城市與家園,凡此皆與吾人的價值目標為何,休戚相關。」
政治學進行曲
起源與開展
有政治,就有政治的研究。關於人類政治生活的思考或研究,在西元前五世紀時,史學之父赫洛特圖斯(Herodotus)對於國家的分析,就曾提出君主、貴族及民主三類型之說。從西元前五世紀直到二十一世紀初期,這二千餘年中,整個政治研究的發展史,可以分成兩大階段。十九世紀末葉以前,稱之為前期政治學;十九世紀末葉以後,稱之為後期政治學。以十九世紀末葉,視為政治學發展的一個關鍵年代,是根據政治學的獨立性而作為選擇標準的。前期的政治學依附於史學、哲學、倫理學、神學及其他社會研究中而發展;政治研究並未形成一獨立的研究範圍,也沒有專業的政治學者。後期的政治學,在學術的領域裡,儼然自成一獨立的學科,不僅有其獨特的研究範圍及專門從事政治研究的學者,而且大學裡也設立了有關課程及學系。
事實上,政治學發展成為一門獨立學科是在十九世紀先由歐洲國家的大學設立專門政治學科,然後,美國在十九世紀後半葉也開始將政治學發展為獨立學科。現代政治學創立者的芝加哥學派領導人梅菱(Charles Mtrriam),將李伯(Francis Lieber)稱為「政府的系統研究創始人」;李伯在1857年於哥倫比亞大學擔任「歷史與政治學」講座。
艾蒙(Gabriel A. Almond)結合西方傳統與現代政治研究,認為政治學始於古希臘,在古羅馬時期有些進展,在中古世紀不太進步;在文藝復興與啟蒙時代有些進步,到了十九世紀有較大的進展;然後在二十世紀,有了快速實質的發展。如果這種見解可以成立,那麼我國的政治學,亦可謂發韌於周朝,到了東漢以後,便告停滯,及至清末民初,西方學術傳入我國,政治學的發展便一直受歐美影響。而台灣近50年來的政治學,更是主要受美國影響到亦步亦趨的地步,幾乎失去自我的中國政治學。
美國政治學的研究雖曾受到歐洲影響,但是到了二十世紀,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已經逐漸影響到世界各國的政治學研究,使得政治學有美國化傾向。過去二十多年來,政治學雖已國際化,許多非美國的政治學者在政治學的研究,也自視為與美國並駕齊驅,但美國的政治學研究無疑仍居首位。二十世紀,美國的政治研究成就斐然,因此,許多學者便依美國政治學的發展,將政治學的演進劃分為傳統、行為主義與後行為主義三個時期。雖然政治學這一學門的研究,無論如何並非靜止不變,但是即使在美國,傳統、行為主義與後行為主義,這三種研究途徑,迄今都還存在。
然而,無論如何,必須聲明的是,「政治學」來自西方,難免引用有確定資料可憑證的美國政治學(politice science)。事實上,有關政治的研究,無論如何都具有科學、哲學與意識形態成分,因此,古今中外的政治學都是經驗、規範與行動交織在一起。要說英、美的政治學研究得最好,對其他國家或地區實在不公平。以中國古來的政治理想為例,就毫不遜色,只是中國的帝制每況愈下,而著書立說者在威權統治下,不敢負起文責與言責,遂致大多不是託古議制,就是冒名寫作偽書。
展 望
由於當代政治學的迅速進步,伊斯頓(D. Easton)認為已引發了「政治學的雙重革命」(the dlual revolution in political science)。所謂雙重革命,是指政治學在研究技術及理論建構兩個方面同時發生了劇烈的變化。
自政治學成為獨立學科以來,一直企圖採用科學方法分析政治現象。到了二十世紀,政治的研究更加強調科學化。可是,政治現象不論被認為是國家現象、權力現象或政策制定及執行,最後的基礎是人的行為所構成,而人的行為比起自然現象顯然不同,很難根據科學方法從事經驗的調查而取得相關的資料。因此,政治研究科學化的提倡,雖歷時已久,卻沒有顯著的成就。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政治學廣泛採用其他行為科學的新興研究技術,如問卷法、訪問法、參與觀察法、實地調查法、數學及邏輯的分析技術……才使政治行為的經驗調查的可能性大為提高,才使政治研究的科學化大為推進一步,這便是政治學在研究技術方面的革命。
政治研究的整個歷史中,過去已出現了不少政治理論,可是,這些理論大部分都是規範性的理論(normative theories),沒有事實的印證,也缺乏邏輯的推演性。根據科學理論的建構原則加以衡量,這些理論稱之為意識形態(ideology)或政治思想,是更為適當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政治學家逐漸認識理論建構在政治研究上的重要性,而竭力發展關於政治現象的描述性理論(descriptive theories)或經驗理論(empirical theories)。經驗的政治理論,一方面要求政治概念,政治陳述及整個理論,都必須具有經驗事實的指涉及印證;另一方面也企圖使政治概念、政治陳述及整個理論之間,必須具有邏輯的推演性。現代政治學,除了在理論的性質上強調科學化之外,更了解理論與研究過程之間有其不可分的關係。若無政治理論,對政治現象從事科學的描述、解釋及預測,便沒有可能性。此種理論上的空前自覺,便是政治學的另一
革命。
現代政治學中,雙重革命之發生,不僅象徵了政治學的進步,而且也為政治學帶來了極有前途的希望。事實上,政治學越進步越發展,一般人就越容易了解政治,越不怕政治。政治學進行曲就像包含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樂章,終會激發越來越多的人研習政治,消除對政治的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