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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來以喜歡躺在椅中出名,所以我將要寫一段坐椅法的哲學。朋友之中,喜歡躺在椅中者不止我一個,但不知如何單是我出名,至少在中國文藝界中是如此。
我承認時常躺在朋友家客廳的椅中。但別人何嘗不如此。如若沙發椅不是為了躺躺而設,則何必有沙發椅?如若二十世紀的男女都必須正襟危坐,則現代客廳中何必擺著那種沙發椅,而我們極應該坐在挺硬的紅木椅子上,身高較矮的婦女甚至必須雙腳懸空的掛著。
其實躺在椅中這件事也有一種哲學。古人和今人的坐法不同,起因即在於對恭敬的注重與否。古人的坐,以態度恭敬為主,今人則以舒服為主。兩者之間有一種哲理上的衝突。因為依照古人的見解(五十年前尚是如此),舒服即罪惡,耽於舒服即趨於失敬。這一點赫胥黎在他討論「舒服」那篇文章裡已講得很明白。赫氏所說西方的封建社會阻止了躺椅的產生直到近時這句話,和中國的情形正相同。今日凡自認是在朋友之列的,坐在他的房中時,盡可把兩足高高的擱在他書桌上,而不必有所顧忌。這是熟不拘禮,而並不是失敬。不過這種行為,如在老輩面前,當然是要被斥為不當的。
道德和建築與室內陳設之間,有一種我們意料不到的密切關係。赫胥黎指出西方女人因為怕看見自己的肉體,所以不常洗澡,因而使現代式的白磁浴缸的發明遲延了數百年之久。當我們認識儒教的公私行為都以恭敬為主時,我們就能了然舊式的中國木器為什麼製成那種樣子。我們在紅木椅上,只有挺起背脊筆直地坐著,就因為這是社會所公認唯一合式的坐法。中國皇帝的寶座,坐時並不舒服。如叫我去坐,就是五分鐘也是不願意的。英王的寶座也是如此。埃及豔后克里奧佩特拉出外之時,總是斜躺在睡椅上,令人抬著行走。她敢如此,就因為她沒有受過孔子的教訓。這種樣子如被孔子看見,那當然也像他對付原壤夷俟一般「以杖叩其脛」了。在儒家的社會中不論男女都應該恭身正容,至少在正式場合中應該如此。在這種時節,如有人將腿腳略為翹起,便立刻會被人視做失禮。事實上,最恭敬的姿勢例如在謁見長官時,坐的時候應斜欠著身子,將臀部擱在椅子的邊沿上,才算恭敬知禮。
如若我們承認舒服並不是一種罪惡,則我們也須承認我們在朋友家的客廳中以越舒服的姿勢坐在躺椅上,越是在對於這個朋友表示最大的恭敬。簡括的說,客人能自己找尋舒服,實是在招待上協助主人,使他減少煩慮。試看多少做主人者每為能否使客人舒服自在而耽憂啊!所以我坐時,每每將一隻腳高擱在茶桌或就近的傢具上面,以協助做主人者。因而使其餘的客人也可以趁此機會拋棄他們的假裝出來的尊嚴態度。關於坐臥器具的舒服比較,我已發明了一個公式。這公式可以用簡單的字句表達如下:椅子越低,坐時越加舒服。
有許多人坐在朋友家的某種椅中覺得異常舒適,即因為這個理由。當我尚未發明這個公式以前,我每以為室內裝潢家對於一張椅子如何可以使坐者得到最高度的舒適,其高度闊度和斜度之間大概必有一種數學的公式。但自從我的公式發明之後,我即知道這事其實比較簡單。我們如將中國紅木椅子的腳鋸去數寸,坐時即立刻可以較為舒服。如再鋸去一些,則必更為舒服。這種情形的合理結論當然是:最舒服的姿勢就是平躺在床上。這豈不簡單嗎?
從這個基本原則,我們即能演繹出一個附則,即我們倘因坐在一隻太高而又不便將腳鋸去的椅子上而覺得不大舒服時,我們只須在椅子的前面找一個擱腳的地方,以減少我們的腰部平線和著腳處的距離,這也即等於減低椅子的高度。我所最常利用的一個極普通方法就是:將寫字台的屜斗拉一隻出來擱腳。但這條附則應該怎樣聰明地實施,則須視各人的常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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