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她的名字叫情人∕胡晴舫
一則流傳已久的巴黎軼事是這樣的:女作家當時已經七十出頭了,老態龍鍾,滿臉皺紋,原本就嬌小的身子因為上了年紀更縮得厲害,穿著她典型的裝束,寬框眼鏡、厚底鞋、喇叭短裙、黑色背心,彷彿一個小女孩始終沒長大,直接就在她的衣裳裡變老了,也如一粒乾癟的花生米裹在花生殼裡。派對上,一名俊美年輕的男孩子碰見她,請教她:「您就是那位寫出《情人》的莒哈絲嗎?」她昂起她驕傲的下巴,像隻自負的蜥蜴,緩緩點了點頭。男孩子於是請求她先別離開,稍微待在他身邊一會兒,徵得她同意之後,他背靠著她,閉上雙眼,拉開褲襠,當場自慰起來。
身為莒哈絲的書迷,我一向著迷這則傳說。傳說證明了文學的魔力,作品超越了作者的生理現實,作者老了、死了、滅了,都無損作品的光輝,作品自有生命,獨立存在,將在未來不斷刺激新讀者的想像力;傳說也傳達了莒哈絲文字的異國情調,此處異國並非遙指他鄉,而是超越日常所在的他處,如她所言,「一名作者便是一處異鄉」。在《情人》出版之後,莒哈絲不僅達到己身創作生命的顛峰, 走進法國文壇的萬神殿,漠視她多年的龔古爾獎也不得不承認她的成就,但令我饒有興味的卻是「莒哈絲現象」,作品颳起文化旋風,作者成為一名超越純文學的文化偶像,「莒哈絲」這個名字就是一枚文學意象,這點,應叫莒哈絲本人最為滿意。而作為讀者的我認為,這帖文學軼事更點出了她終生創作的中心:慾望。
對莒哈絲來說,慾望從來就不止身體做愛而已,慾望的確包有淫念、有快感,但更重要的是對生命的渴求。她以為人之所以痛苦,便是因為人對自己有慾望,對世界有慾望,對其他人有慾望,對生命有慾望,卻往往達不到那個期待中的高度,因為那段難以企及的距離而失落,而憂傷,所以從內心深處感到一種說不出口的巨大撕裂感。
法國文壇不乏爭議角色,莒哈絲依然屬於異數中的異數,她的出格言論與她的情人們時常震驚八方,挑動不少眉毛。首先,她並不出生於法國本土,而是出生於遙遠的中南半島的越南,這塊她稱之為家的土地,她1932年離開之後便再也沒有回去的地方,將成為她一生創作的靈感泉源。無論她寫書、寫劇本還是拍電影,那些叢林的低語、大雨的靜謐、月夜的神祕,那些她童年時光遭遇的角色將不斷回來,像不肯安息的幽靈騷擾她,促使她一直一直寫下去。
她幼時認識的法國是一個瀕臨瓦解的殖民帝國,奄奄一息,必須戴上氧氣罩才能苟延殘喘,莒哈絲的家庭與其他海外法國家庭沒有趕上帝國的光輝歲月,反倒活在帝國即將傾倒的陰影下,恐懼隨時會遭壓扁。父母皆是教師,父親早死,母親因為沒有買通當地殖民官員,錯誤投資了一塊濱海田地,海水老是倒灌,根本無法耕種,整家子頓時陷入更加萬劫不復的窮苦境地,莒哈絲將這段回憶寫成小說《抵擋太平洋的堤壩》,母親從此與她決裂,至死都不肯與她和解。
據莒哈絲回憶,在她青少女時期,母親和大哥時常毒打她,貧窮使她早熟,缺乏安全感,沒有自信。他們是貧苦的白人,生活在殖民地,遭母國有意無意遺忘,他們又看不起當地人,不肯融入越南社會,既是世界遺棄了他們,同時也是他們孤立了自己。
到了十八歲,莒哈絲決定自救,回到法國求學,展開新生活。她結了婚,生了個兒子,加入共產黨,寫了她第一本小說《厚顏者》,但找不到出版社願意出版。二戰爆發,她在維琪政權的紙張控制部門工作,控制紙張其實就是審查出版,因為有紙張才能印刷,就在這個時期,極其諷刺地,她那本始終無人問津的小說終於問梓了。同時,她與先生都替地下反抗軍工作,她的先生因而被抓入集中營,回來後便變了個人。後來,她將這段道德混亂、忠貞迷惑的戰時日子寫成了戰時回憶錄。
莒哈絲真正的文學生命要等她出版《抵擋太平洋的堤壩》之後才發光發亮,像是從法國邊緣傳回來的瘖啞微音,低語傾訴主流法國時常不願提起的陰暗記憶,真實而赤裸的告白,宛如黑夜微風送來的清醒歌聲,讓每個夜半躺在床上的人兒輾轉反側,各式無名情緒湧上心頭,難以成眠。她替亞倫.雷奈寫了《廣島之戀》,那部半自傳電影劇本使得她從此在世界各地擁有一大群忠實粉絲。在巴黎,她十分活躍,結交不少朋友,導演雷奈、心理學家拉岡、哲學家喬治.巴代伊、小說家霍格里耶、當了總統的密特朗等等,有些人將是她終生的朋友,有些人將變成她一輩子的敵人,無論公開或私下場合,只要逮到機會,便互相惡毒攻訐。
她會開始大量密集創作,寫劇本、拍電影、搞劇場、寫書,一生留下許多作品。她親自執導的電影如今看來矯揉造作,充滿無意義的影像囈語,當年卻屬於前衛創新的大膽實驗。寫作是她創作生命的精華。當她寫作時,她完全掌控她的局面。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個標點符號,她的意圖都清清楚楚,思考縝密,安排嚴格,像老練的棋手,每走一步棋皆有布局。她喜好簡白的文字,絕不囉嗦,不留贅詞,因此,七○年代時,有一度,她被歸類為法國新小說流派,但,她很快就甩掉這個標籤,獨樹一格。在迷戀解構的虛無年代,自認身上流著中南半島血液的莒哈絲卻反其道而行,尋求最基本的原始敘述。當所有寫作越來越趨向繁複演證,最好長成一株枝繁葉茂的大樹,然後把每片葉子的脈絡都細繪成一座迷宮,莒哈絲只挑樹幹來寫。她寫她認為的重點,其餘廢棄,成果卻是感性十足的文字。她預留大量的想像空間,讓句子傳達線索,因為修剪了多餘的枝葉,徐徐清風便輕易穿過林子,撫觸讀者身上每一吋肌膚,挑逗他們的觸覺、嗅覺。閱讀莒哈絲的文字,不止視覺,而是整個兒感官知覺系統都會打開。
莒哈絲宣稱她不信上帝,因此終生酗酒。1982年她遭送往醫院急救之前,身體早已殘弱而不勝酒力,喝兩杯就得去浴室嘔吐,每晚卻仍灌下至少九公升紅酒。 正當每個人(包括她自己)都估計她活不了這一關,莒哈絲卻又從她半躺進去的墳墓起身,復活人間,1984年寫下自傳體小說《情人》,首刷五千本,卻迅速賣出一百多萬本,翻譯成四十三種語言。1992年由讓.傑.阿諾(Jean-Jacques Annaud)改編成電影,由香港演員梁家輝飾演她十六歲時的越南情人,一名華僑富家子弟,有點害羞、封閉,頹廢而懦弱,不可自拔地迷戀上白種少女的青春肉體。她自己將以一個活在越南的十六歲法國少女的形象,活進每名讀者的心中,那名少女身上穿著褐色的舊絲洋裝,大太陽下幾乎半透明,半隱半顯她剛剛發育完熟的窈窕身材,腰間繫上一條她兄弟的舊皮帶,戴頂男人的寬邊草帽,站在渡輪上,孤獨眺望茫茫遠方。她既來自歐洲,也來自亞洲;她不屬於法國,也不屬於越南;在那一刻,她似乎也不屬於自己。
這名迷茫脆弱的少女將自己活成一本精采的小說,中國情人之後,莒哈絲還將有無數的情人,晚年之際,與比自己年輕三十多歲的同性戀男子洋.安德烈亞同居,他們會相親相愛,彼此互寫,又因為性向不同、年齡差距,不能像一般戀人那般以各種世俗定義去占有對方,只能處在她時常描述的那種「達不了的愛」。無論是《勞兒之劫》、《直布羅陀的水手》、《塔吉尼亞的小馬》或《如歌的中板》,裡面的女人永遠過著一份空虛貧乏的生活,內心擁有莫以名狀的激情,卻在現實生活裡找不到任何形式得以實現,只能慢慢地、慢慢地悶燒,燒掉內在的一切,連棵瘦樹、小草都不留,只剩下風吹沙的廣漠空無。
莒哈絲本人並不完全是她筆下那種迷失於自我慾望的文弱女子。凡是見過她的人都描述她專橫霸道,自我中心,無法停止高聲談論自己,也喜歡說笑話,人群中她笑聲永遠最響亮。她在巴黎的公寓位於聖潔曼區聖伯諾瓦街,就在花神咖啡館上頭,時常有人進出,在八○年代她的全盛時期,美國作家愛德蒙.懷特(Edmund White)形容,大小場合處處都能見到莒哈絲的身影。
莒哈絲相信語言,她擅寫劇本,在小說中寫大量對白。她本人的言辭魅力不下於她的文字。這使得她的訪談錄非常好看。她也不吝於接受採訪,留下許多書面以及影像的訪談。她字字珠磯,喜好嘲諷,不怕說出心裡實話,挑字揀詞就像她寫小說的方式,講究精準,命中要害。閱讀她的訪談錄時常令人拍案叫絕,因為她的措辭如此生動有趣,思考清晰有力,即使經過謄寫之後,依舊犀利活潑,身為讀者的我彷彿搭上時光列車,回到二十世紀末的巴黎河左岸,身歷其境,也與她同坐一間巴黎咖啡館裡,窩在角落的桌子,翹起二郎腿,讓侍者無限送上紅酒與熱咖啡,四周煙霧瀰漫,眾聲喧譁,而莒哈絲低沈嘶啞的嗓音仍然壓倒全場,漂浮在咖啡館喧囂之上,語不驚人死不休,大肆放送法國文壇八卦。
時至今日,在巴黎蒙帕納斯墓園散步,路經莒哈絲的墓前,似乎能仍聽見她略顯粗魯的笑語,嘲笑每個看不起她作品的評論家,尖銳批判任何她嫌礙眼的事物。而她的墓石簡單平滑,方方正正,宛如一張空白的紙張。偶而大雨滂沱,雨滴很快由石面滑落,遁入土壤,留下潔淨無瑕的墓板,仰向晴空,不發一語,僅裸露石質的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