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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盜最後一案——談《羅蘋最後之戀》
二○一二年五月,在法國推理圈有一件震撼全球的大事,亞森.羅蘋探案的最終章,《羅蘋最後之戀》(Le Dernier Amour d'Arsene Lupin,2012)出版,與作者莫里斯.盧布朗的逝世,相隔了超過七十年。
這部《羅蘋的最後之戀》,並非像是以往多部宣稱「是從華生醫師的筆記本中偶然發現」的福爾摩斯探案仿作,而是在盧布朗的家裡找到的遺稿,貨真價實、原汁原味,在亞森.羅蘋已經名滿天下、在大眾文化已經具有不可動搖的影響力之今日,更是備受矚目。
事實上,根據催生這部作品的推手、負責撰寫盧布朗傳記的學者賈克.戴胡亞(Jacques Derouard)所言,早在一九八○年代,他就曾經從盧布朗之子克勞德(Claude)口中,聽說過本書的存在。然而,本書的撰稿時間大約是一九三六年左右,當時盧布朗的健康狀況不佳,在尚未改稿完畢之前,即罹患了腦溢血,於是放棄出版本作。因此,這是一部情節、佈局並不完整的作品。為了維護父親的聲譽,克勞德拒絕出版。
不過,在克勞德過世後,其女佛羅倫斯(Florence)整理父親遺物時,找到了本作原稿。原稿有兩個版本,一是名為《亞森.羅蘋的最後冒險》(Le derniere Aventure d'Arsene Lupin)的手稿,另一則是修改後的打字稿,即本書。在佛羅倫斯的首肯下,賈克.戴胡亞開始進行文稿的整理、校正,不過,經過多年,卻遲遲沒有出版消息。由於法國的著作權年限是七十年,因此,遂決定在盧布朗逝世七十週年進行發表事宜,並於隔年正式推出。
書名為「最後之戀」,就令人愈發好奇,羅蘋這位情場浪子,是否終能找到情歸之處?就讓我們在這部最後一作裡統計一下,為羅蘋的豐富情史做個總整理。
首先,光是結婚典禮,他就辦了五次。第一次在《魔女與羅蘋》(La Comtesse de Cagliostro,1924),與男爵之女克蕾兒.德迪葛(Clarisse d'Etigues)相戀結婚;幾年後,在戲劇《羅蘋的冒險》(Arsene Lupin,1909)與來自俄羅斯的侍女宋妮雅.克里諾夫(Sonia Krichnoff)結婚。
接著,又在《羅蘋的告白》(Les Confidences d'Arsene Lupin,1913)的短篇〈亞森.羅蘋的婚禮〉(Le mariage d’Arsene Lupin),預告強娶公爵之女安琪莉可.薩爾佐.范登(Angelique de Sarzeau-Vendome)。
在《奇巖城》(L'Aiguille creuse,1909),再娶伯爵的外甥女蕾夢.聖維隆(Raymonde de Saint-Veran)為妻;第五次,則是在《虎牙》(Les Dents du tigre,1921)與秘書佛蘿倫絲.勒瓦瑟爾(Florence Levasseur)結婚,不過,這次他是用堂.路易.佩雷納(Don Luis Perena)的假名結的,法律上有沒有效,不得而知。
至於戀愛,就更多不勝數。在《魔女與羅蘋》與「地獄之女」約瑟芬.巴爾薩摩(Josephine Balsamo)陷入熱戀;在《奇怪的屋子》(La Demeure mysterieuse)裡,追求模特兒愛蘭特.瑪佐拉(Arlette Mazolle);在《八大奇案》(Les huit coups de l'horloge)以雷利納公爵(du prince Serge Ronine)的身分,追求奧爾棠絲.丹妮爾(Hortense Daniel);在《813之謎》(813)與多蘿蕾絲.克塞巴赫(Dolores Kesselbach)相戀……其他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還沒有算進來。
然而,本作真正驚人之處,卻是在尋找最後戀人的同時,亞森.羅蘋畢其一生,不斷盜取財物,囤積了天文數字般、永遠享用不盡的財富,其真正的動機,也在本作裡一舉揭露。
不得不說,做為羅蘋最後一案的本作,盧布朗的設想真是太驚人、太震撼、太完美、太感動了,在他長達三十多年的羅蘋探案創作生涯裡,居然能設想出如此首尾一致、前後呼應的最後大結局,超越了所有我所知道的推理作家,真是令人萬分嘆服,無話可說。
這片關於羅蘋生平之秘的最後一塊拼圖,在《亞森.羅蘋的最後之戀》終於出現,不愧為值得漫長等待七十年的最後一案!
推理作家 既晴
作者後記
亞森.羅蘋是何方神聖?
亞森.羅蘋是如何誕生的?
完全是一連串巧合。不過就某日我對自己說:我要來創造個冒險家角色,然後給他這樣和那樣的性格,當下我根本沒料到他會成為我作品中的要角。
我不是忙著寫道德小說就是愛情小說,這些作品讓我小有知名度,我也一直與吉爾.柏拉文刊(Gil Blas)有固定合作模式。
而某日,好友皮耶.拉菲特(Pierre Lafitte)向我邀稿,為他正籌備發行的《無所不知》(Je sais tout)創刊號寫篇冒險故事。我沒寫過這種類型,所以遲遲無法決定是否嘗試。
終於,一個月後,我將故事寄給皮耶.拉菲特,內容是由一名搭乘勒阿弗爾(Le Havre)往紐約航線客輪的旅客,陳述船遭遇暴風雨,無線電報正警告大家惡名昭彰的怪盜亞森.羅蘋在船上,且以「R」之名旅行…這時,狂風暴雨切斷通訊,不用說,此消息引起全船一陣騷動。船上開始發生竊案,凡名字為「R」開頭的旅客皆遭到懷疑。其實敘述者就是亞森.羅蘋,雖然明明是故事裡的角色,但因表達方式客觀,似乎沒有讀者懷疑到他身上。
故事獲得廣大迴響,但當拉菲特再請我寫時,我拒絕了,因為當時法國社會對神秘小說及偵探小說評價很低。
我堅持了六個月,卻也一直在考慮,加上拉菲特不停遊說,我提醒他小說結局已定,主人翁坐牢去了,等於斷了之後故事的發展,他卻淡淡地回我:「那只好安排他逃了。」
於是就有了第二篇故事,亞森.羅蘋在牢房裡繼續運籌帷幄,第三集就越獄了。
為了寫第三集,我還想到去向保安局長討教,見面時他非常友善,還主動表示願意看看我的稿子,結果八天後他寄還稿子,隨信只附上名片,無任何評論建議,他一定覺得這種逃亡根本不可能發生!
此後,我成了亞森.羅蘋的俘虜!英國率先翻譯他的冒險故事,接著是美國,如今,這些故事已風行全世界。
而「怪盜亞森.羅蘋」稱號的由來,只因為我打算集結最初幾篇故事,又剛好得給這些故事找個老少咸宜的名字,才臨時想的。
亞森.羅蘋冒險中,有許多重新編寫的元素,其中最具張力的是我讓他以艾洛克.休曼(Herlock Sholmos)的身份,對決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不過我敢說自己完全未受柯南.道爾(Conan Doyle)的影響,而且因為某個好理由,在我創造亞森.羅蘋之際也未拜讀過他的作品。
其實影響我的作家絕大多數是我兒時讀物的作者,例如美國文學家菲尼莫.科柏(Fenimore Cooper)、法國作家阿梭隆(Assollant)、法國偵探小說家嘉保里歐(Gaboriau),以及後期的巴爾札克(Balzac),其筆下角色佛特漢(Vautrin)令我相當震撼。但其中影響我最深、也最讓我入迷的,應是艾德嘉.坡(Edgar Poe)。我認為他的作品是神秘冒險故事及偵探冒險故事的經典。後來同類型的小說不過是重現他的模式,問題是天才的模式又怎能重現,因為只有他懂得創造驚悚氣氛包圍故事主軸,這點之後已無人嘗試。
另外,他之後的作家通常沒有同時走在神秘與偵探兩條路上,幾乎都往後者發展。因此,才會有嘉保里歐、柯南.道爾以及所有在法英兩地,受他們啟發的文學浪潮崛起。
個人並不打算專攻哪項,我所有的偵探小說都是神秘小說,所有的神秘小說也都是偵探小說,甚至我必須說,是書中的角色引導我寫作方向。
而且情節會隨著核心角色是匪徒或偵探改變,不見得每次相同。當主角是偵探,代表樂趣在於讀者永遠不知道他會往哪兒去,因為讀者是跟著面對未知人物的偵探前進。相反地,當情節繞著匪徒打轉時,大家就會預先知道犯罪情節,畢竟主角正是匪徒。
另一方面,我還得將亞森.羅蘋設計成雙重角色,他是盜賊,同時也是好人(因為小說主角不能是壞人)。我必須多寫些人性面,好讓大家能接受他的竊盜行為,認為他是情有可原,甚至合乎情理。這些元素包括,首先,他偷東西經常為了好玩而非貪婪,再來,他從不偷善良人的東西,偶爾還很慷慨。
最後,再將他某部分不光彩的事蹟解釋成出自情感的驅使,好給他證明自己勇敢、無私、具備騎士精神的機會。
柯南.道爾筆下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純粹熱衷於解開謎底,讀者感興趣的也只有他成功破案的方法,反觀亞森.羅蘋總是不斷牽扯各種事件,而且常常連他也不明白為何發生在自己頭上,但他仍堅持風光脫身…意思就是得變得比以前更有錢一點。他會為了找出真相勇於冒險,只要這真相能讓他荷包滿滿。
然而這並不表示他覺得自己是全民公敵,他反而自認:「我是優良市民…假如有人偷我的錶,我一定大喊抓賊。」因此依他看,他是社會的一份子,而且捍衛社會秩序。但骨子裡對他認為必要也贊同的秩序,卻是一邊支持,一邊搗亂。他卓越的偷盜天賦注定讓他難成善類。
不過這些冒險中,有另一項饒富趣味的要素,我覺得頗具原創價值。雖然當下我並未這麼想,因為沒人能預見自己會把作品寫成什麼樣,我們的想法造就我們的模樣,而此模樣經常也就是自己內在的投射。在亞森.羅蘋的例子中,有趣之處在於與現代的連結,在現代的元素裡,融合過去,尤其是歷史性,甚至傳奇性的東西,這並非像亞歷山大.仲馬(Alexandre Dumas)透過說故事的方式重建過往事件,而是直接破解古老懸案。亞森.羅蘋便透過這種探索風格,不斷結合類似的神秘事件。
亞森.羅蘋系列冒險故事裡有不少事件,時空背景雖是現代,但解開的是古老的謎團。例如《棺材島》(L’Ile aux trente cercueils)提到一處被三十座礁石圍繞的峭岩,人們稱其為「波西米亞國王石」(Pierre-des-rois-de-Boheme),代代相傳只要將病患放在岩石上,病人就會痊癒,卻沒人知道源由。最後是亞森.羅蘋查出,某艘載運這塊波西米亞石的船,從高盧或塞爾特祭司時代擱淺至今,眾人口中的奇蹟則是因為岩石裡含有「鐳」的物質(而波西米亞即是鐳最大產國)。
以這類素材創作的偵探冒險小說大大強化了主題,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儘管亞森.羅蘋如寡廉鮮恥版的唐吉科德(Don Quichotte),仍廣受歡迎及引人入勝的原因。
莫里斯.盧布朗
寫於小瓦爾(Le Petit Var),1933年11月11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