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言
寫作是我的一種修行
為什麼我要成為一個作家,或說,為什麼我要書寫。
做為一個作家,我總是對於內心瞬間一閃而過的靈感,那些來自宇宙的訊息、生命的吉光片羽,感到無比的振奮。
唯有以筆去捕捉,藉此引領自己,療癒我自己,就是我寫作的意義。
從一九九○年我的第一本書《我是懶的》出版之後,不知不覺以作家身分做為自己一生職業也將近三十年漫漫時光。若論創作資歷則更久遠了,幾乎是孩子時開始習字起,就喜歡文字創作了!
我是因為喜歡寫字,收集字詞,進而愛上寫作的。那時是唐詩宋詞的全民時期,蘇東坡、王維、杜牧的古典詩詞餵養著我們的文學靈魂,然後席慕蓉、鄭愁予、夏宇的現代新詩帶領我們遨遊另一個天空……。
我也曾在文學編輯台十多年時光,編輯過無數國內外大師文學巨作,伊塔羅‧卡爾維諾、米蘭昆德拉、派屈克‧蒙迪安諾、伊莎貝拉‧阿言德、村上春樹、鹿橋、龍應台、余秋雨……。
在我的生命中,寫作已成為我的魂魄(作家魂),至今我仍維持每一兩年出版一本書的紀錄,儘管現在是一個作者比讀者稀少的手機網路閱讀年代,讀書人(特別是紙本書)已成為稀有動物,同時隨著部落格、臉書的炫風來襲,幾乎每一個人都可以是一名獨立作者了,隨隨便便也可以粉絲達數千人。
由此可見,寫作或說書寫是多麼療癒,如果一天沒有po篇什麼,在哪裡的好山好水好風光,吃吃喝喝美食,說點人生道理,就完全失去了人生的存在感和按讚的關注感。
對一個寫書人來講,寫作就不是那麼信手捻來的任性,寫作更多時候是一種孤獨的修行,就拿寫旅行書來說了,去到了異國忙著找路,觀賞景點之外,不時要筆記著隨時發生的人事時地物,還有自己的心情感受,前人的足跡見解……,夜裡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飯店後,室友已經梳洗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自己還得挑燈夜戰,整理一天下來的見聞筆記,最好還可以網路發表即時動態。更別提之後真正落實為書上文字時,如何架構行文,每天得固定時間寫作,補充資料,還要從已經遺忘的記憶中,挖掘出幾個殘缺片段,做一個氣氛出來。
姑且不論出書與否,持續保持書寫創作的人,就像亂語靜心一樣是有益身心的,我曾經維持多年寫日記的習慣,雖沒有每天寫,但也幾天寫一篇,某一次信手拿起一本某某年的筆記本,打開來一看,發現都是內心黑暗面的紀錄,像我這種看起來這麼光明的人,很難想像那些負面原來也曾在我心底盤旋不已,我想如果沒有這些可以抒發心情的文字,那麼我的心靈成長一定很有限,我不會去正視內在的問題,然後去跨越它們。我認識很多作家,寫作也是他們除了記錄時代的種種發生之外,更是自己內心的一種省視與淨化、清理,只是我們要明白不要太掉落其中,在文字的迷宮中戀執不已,而走不出來,回到真實的人生。
好讀出版的鄧茵茵總編是我多年來在創作上的分享者,她一直邀請我寫一本關於寫作或是作文的書,這種理論性的關於如何寫作的書籍,是我從未想創作的題材,儘管我也算是著作等身的作家,同時又是台灣資深的文學編輯人,也曾在離開編輯台後,參與幾期作文老師培訓課程,分享我的寫作經驗,但對於如何寫作的技巧,我不覺得應該設一個什麼標準、方式去創作才能寫出好文章。對我來說這是很形式化又刻板的,我只能舉出一些最常可以運用的方式,提供做為參考,至於我個人的經驗,幾乎是以自由式的靈感書寫而來,從一個畫面,一個句子,一個字開始,此外我有很好的編輯訓練,我可以很快建立一個書的大綱,想清楚一本書要多少字數,多少章節,然後設立標題,再逐字完成,最後修飾潤稿,即可定案。
當然,創作的過程,不管有沒有好靈感,你都得埋首書寫,至少完成草稿都是一種成就,如果一開始就想寫得百分之百的完美,而不允許一點點瑕疵存在,甚至不允許重寫或修改,那麼我必須說,這位作者這輩子大概無法寫完一本書,寫作不是美文而已,重要是你要傳達什麼,讓自己練習各種形式的文字傳達方式,就是訓練讓自己的人生多一份包容和無限的創造力,一本書有它自己的故事,慢慢寫到後來,你會發現是書自己在完成,只是經由你的手去執行而已。既然如此,唯有保持一種真誠敞開的態度,忠於自己的內在,讓書寫自行去運作,你不用設限一定這樣或那樣才是完美,就只是寫寫寫,培養書寫的習慣,靈感自然快速湧現,當然在此之前,豐富的閱讀與遊歷,人生的經驗與歷練,以及臨在的觀看與洞察,都可以協助讓你的文章更有可看性和豐富的內涵。
除了允許創作過程的不完美存在,還有在創作過程中培養堅韌無比的耐性,是我個人覺得寫作帶給我最大的收穫,在我寫作歷程中,一本書或一套書需耗費多年時光的創作,是很平常的,對我來講,這既是一種磨練,也是一種接受,不急著完成,在每一個過程盡情投入,養成了我的某種人生觀。現在我是一個心靈導師,在傳授給學生的心法中,包容錯誤,接受不完美,還有練習有耐心去等待,有耐性去改變,都是寫作帶給我的修行。
最後,我還想說的一件很重要的事是,要喜歡寫作而去寫作,不是為了其他什麼。不是為了成為有影響力的人,不是為了成為暢銷作家,不是為了功成名就……,寫作是分享感動的事,所以寫作者要有誠懇的態度,因為寫作本身是一件感動自己的事,創造生命的感動,創造寫作的感動,當你落筆時帶著感動的心全然而然書寫時,完成的那一刻一切就已經完成了,接下來的掌聲鼓勵或粉絲按讚或版稅收入,都是多出的回饋,但你如果是為了那個目的而寫作,那麼寫作就會變得不那麼純粹或有趣,當然我不是排斥職業文字工作者存在,即使是職業文字工作者也要培養熱愛創作的工作態度,這才是盡責不是嗎?有時候,你很全然去寫作,完成一本感動人的書,然後得到讀者的回報,成為暢銷作家,這些都很棒,我要說的是,如果沒有得到回報,也沒有暢銷,但一本書總有它的意義,它被書寫完了,感動了你自己,就是最大的意義。寫作,絕對不要抱持功利主義的心去進行,否則你不會得到寫作真正教導你的,儘管我一生中一直未成為一個暢銷作家而小有遺憾,但我在寫作過程中,因創作每一本書而帶給我新的視野和心的轉變,豐富我的知識和智慧,這才是寫作帶給我最美好的禮物。
──2017/4/14,寫於基隆游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