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作一場羅蘋大夢
民國五十四年當東方出版社推出一系列黃皮繪圖封面的「亞森羅蘋系列」時,羅蘋這一號人物,突然像平地一聲雷,轟翻了所有兒童讀者的心思,雖然在那之前,義賊如台灣民間人物廖添丁、英國傳說人物羅賓漢等並不少見,但揉合偵探、盜賊、冒險家、詐欺犯、變裝高手於一身的羅蘋,以帥氣瀟灑的姿態翩翩降臨當時民風純樸的孩童心上,他帶來的神祕氣息與出奇智慧,以及讓人忍不住嘴角揚起的狡獪幽默,還有詭譎離奇的冒險遭遇,時而輕盈、時而緊繃、時而驚心動魄、時而出人意表,在平淡無奇的童年生活裡,像是背著光圈,讓人心生嚮往之情,彷彿可以藉著那些活潑懸疑的故事,稍稍接觸從未想像過的世界、那樣衣香鬢影的巴黎上流社會,要說那時的小孩們,是以亞森‧羅蘋的故事開始認識法國這個國家的,恐怕也不為過。
彼時東方出版社並未出齊所有羅蘋的故事,更久之後,當年的孩子們才會知道自己那時迷戀的怪盜紳士羅蘋故事,並不是法文原版翻譯,而是譯自日本Poplar社出版,由作家南洋一郎翻譯改寫而成的童書版,其中甚至有南洋一郎自編或其他法國作者寫的羅蘋故事,故事自然是精采萬分,但你嘗過了味道,怎能不渴求原汁原味的成人一品?
創造出羅蘋這個讓人愛之迷之角色的生父乃是法國作家莫里斯‧盧布朗,盧布朗原來寫的並非摻雜冒險色彩的娛樂小說,而是以法國大作家福樓拜或莫泊桑為標竿,以純文學為個人寫作重心,那時正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名偵探福爾摩斯探案,席捲了整個歐洲,但盧布朗沒把這類娛樂普羅大眾的小說看在眼裡,直到一九○五年,皮耶‧拉菲特創辦了一份名為《我全知道》的雜誌,為了吸引讀者,拉菲特情商好友盧布朗寫了一則短篇推理小說〈亞森‧羅蘋就捕〉,有人認為這個角色影射的是當時正接受審判的法國神偷亞歷山大‧約伯(或名馬利厄斯‧約伯),據稱馬利厄斯的幽默感與劫富濟貧的義行,就是羅蘋的原型。
那時心不甘情不願的盧布朗為了斬草除根,還故意安排羅蘋在故事結尾被捕,沒想到二十世紀初期貧富懸殊,困頓的老百姓對於攪亂上流社會又愚弄法國警方的羅蘋大有好感,這則短篇故事的成功,讓嘗試純文學創作卻無法出人頭地的盧布朗慢慢接受了現實,開始認真經營羅蘋系列,雖然在晚年,他也曾喟嘆自己只是羅蘋的影子,被這個風流瀟灑的怪盜拉著跑,但在他的創作生涯中,羅蘋終究成為不容忽視的要角,盧布朗的名字注定要跟羅蘋連在一起。
盧布朗雖然創造出這麼多離奇的故事,但不知是不服氣抑或想藉羅蘋損一下在羅蘋誕生前已經大獲人心、成為英國偵探代表人物的福爾摩斯,在第一個單行本最後一篇故事〈遲來的福爾摩斯〉裡,盧布朗創造了一位叫做福洛克‧夏爾摩斯(Herlock Sholmès)的英國名偵探,據說盧布朗原來寫的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卻遭致柯南‧道爾嚴正抗議,因為盧布朗把這個福洛克寫成一個一板一眼的英國佬,不但在開場時就被魔高一丈的羅蘋給比了下去,後來在《怪盜與名偵探》這本書裡,又頻頻吃癟,這讓福爾摩斯的作者與書迷情何以堪?即使到今天,仍有許多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要跳出來幫大偵探福爾摩斯澄清這回事,事實上,兩人既是虛構人物,又各自有不同作者,也就毫無同台較勁、公平競爭的可能,今天不管是柯南‧道爾或莫里斯‧盧布朗執筆,必有一方佔上風,讀者無需為此大動干戈,或許那正是盧布朗當初創造怪盜與名偵探對壘的原始動機,挑戰或消費既有品牌與名人,本來就是新品牌和新人造勢的手法,你越是氣憤、不悅,越是花篇幅釐清事實,反而幫後起之秀羅蘋做了宣傳。
雖然羅蘋早已過了百歲誕辰,但在法國,羅蘋受到的重視其實遠不及在貝克街執業的福爾摩斯,後人向經典致敬的著作也未如福爾摩斯眾多,難道羅蘋只是孩童等級的娛樂小說嗎?但我們看著羅蘋用聲東擊西、以假亂真的手法回敬吝嗇的鉅富,道德不及格、正義感卻滿點的行為,還有諸多讓人看了捧腹大笑的《法國迴聲報》報導,彷彿你童年時那個充滿朦朧魅力的神祕閱讀經驗又回來了,翻開書頁,從來沒老過的羅蘋就在這裡,就像那些急著想跟羅蘋致敬的角色:日本漫畫家Monkey Punch創造的漫畫人物,據稱是羅蘋孫子的魯邦三世(「魯邦」的確比「羅蘋」更接近法文讀音)、日本推理小說名家江戶川亂步筆下變幻莫測的怪人二十面相,和武俠小說家古龍筆下風流倜儻、以盜竊為生的盜帥楚留香,甚至是卡通《名偵探柯南》裡出現的怪盜基德(柯南對決怪盜基德,嗅到較勁的味道了嗎?)或那些留著小鬍子、在片中努力模仿羅蘋的電影明星。他們都是變身的羅蘋,卻也都不是羅蘋。
唯有老老實實重來一遍,再讀許多遍那些看似陌生、骨子裡卻熟悉的敘述,亞森‧羅蘋才不會只是過氣的小說人物,打從他六歲偷了第一條項鍊開始,就注定要走上一條與人不同、又艱辛又瑰麗的路程,你打開書,也注定要墜入一場與眾不同、繁花似錦的閱讀大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