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豔二十世紀中葉西方文壇的天才詩人普拉絲,生平唯一長篇小說,更是其半自傳體小說
寫青春的騷動與煩躁,寫生而為人的志向追求,寫傳統價值如何緊箍著人,寫憂鬱症纏身的苦與痛。
普拉絲想說的是──不要讓這個邪惡的世界打倒你!
我覺得自己真是聰明絕頂,而且憤世嫉俗到了極點!
我一直在思索,想知道為什麼我沒辦法把我該做的事做到徹底,想得我很傷心,很累。
然後我又想,為什麼我不能像某某某那樣,把我不該做的事情也做到徹底呢?想到這裡,我覺得更傷心,更累了。
我什麼也沒有駕馭,我連自己都駕馭不了。
我還是想盡可能多看點東西──我知道世界在我周圍閃閃發光。
作者簡介:
希薇亞.普拉絲 (Sylvia Plath,1932~1963)
出身於美國麻薩諸塞州,是詩人,也是小說家,《鐘形罩》(The Bell Jar)是她生平所創作、面世的唯一一部小說(以筆名「維多利亞.盧卡斯」出版),書中詩意處處,是為半自傳體小說。
畢業於麻薩諸塞州史密斯學院(Smith College)和英國劍橋大學紐納姆學院(Newnham College),擁有相當堅實的文藝寫作背景。早慧、纖細而敏銳,被譽為天才詩人,生前曾出版多部詩集,更以出版商於一九八一年出版的《詩集》集子(The Collected Poems),獲頒了普立茲詩歌獎(Pulitzer Prize for poetry),是史上第四位於過世後獲此榮譽的人。
一九五六年,她與同為詩人的泰德.休斯(Ted Hughes)結婚,先後住在美國、英國,兩人育有一女一子。一九六二年,夫妻分居。一直以來深受憂鬱症所苦的她,一邊獨力撫育當時僅兩三歲大的孩子們,一邊仍寫作不輟,寫了至少九首詩,更於一九六三年出版了《鐘形罩》這部小說,但於小說出版後一個月於倫敦自盡,結束了生命。
《鐘形罩》這部小說,是認識這位優秀詩人作家最合適的作品,書中不僅刻劃了青春的騷動與煩躁,也讓人深刻思考父權沙文主義,如何無所不在地以隱形之姿罩住了從古至今、從小到老、不分中外的每一位女性。
譯者簡介:
王聖棻、魏婉琪
夫妻檔,從電玩中文化、技術操作手冊一路翻到文學作品、藝術理論和歷史,生冷不忌,把翻譯當成讓頭腦持續運轉避免痴呆的最佳方式。譯有《大亨小傳》、《月亮與六便士》、《人性枷鎖》、《歐亨利短篇小說選集》、《如何使用你的眼睛》、《詩人葬儀社》、《從上海到香港,最後的金融大帝》、《墨利斯的情人》、《黃昏時出發》、《京華煙雲》、《荒誕醫學史》等。
章節試閱
I第一章(摘錄)
那年的夏季特別古怪悶熱,就在那個夏天,他們把羅森堡夫婦(注1)送上了電椅,而我人在紐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對處決的理解很蠢笨。想到電死人,我就覺得噁心,而報上就只能看見這些──瞪大了眼睛似的那些新聞標題,在每個街角、每個泛著霉臭和花生味的地鐵出入口盯著我。這事和我毫無關係,但我還是忍不住想知道,讓滋滋響的電流順著神經把你活活電死,會是什麼感覺。
我想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了。
紐約已經夠糟糕了。不知道為什麼,一到早上九點,花了一整夜滲透進來的那片不真實、鄉間般的清新,就會像一場美夢的餘韻一樣蒸發掉。滾燙的街道像花崗岩峽谷底部幻影般的灰色,在烈陽下晃動著;車頂如油鍋嘶嘶作響、灼灼發光;乾燥的煤灰吹進我的眼睛,積在喉管底下。
我不斷在廣播、在辦公室聽到羅森堡夫婦的消息,最後根本沒辦法把他們從我腦子裡甩開。這種感覺就像我第一次看見屍體,說起來全都要怪巴迪。之後的那幾個星期,屍體的頭(或者說頭部殘存的部分)就浮現在我早餐吃的雞蛋培根後面,以及巴迪‧威拉德的臉後面。很快,我就覺得我彷彿用繩子牽著那顆屍體的頭,像一顆散發著酸醋般刺鼻臭味,黑色的、沒有鼻子的氣球。
(我知道那年夏天我不太對勁,因為羅森堡夫婦在我腦子裡盤桓不去,我一直想著他們。想著我買下那些不舒服又昂貴的衣服有多蠢,那些衣服像魚一樣軟趴趴地掛在我的衣櫥裡。想著我在大學裡快樂地積累起來的一切小成就,是如何在麥迪遜大道光滑的大理石和玻璃門外化為烏有的。)
原本我應該正在享受人生最精彩的時光。
原本我應該是全美國成千上萬和我一樣的女大學生羨慕的對象,她們只想穿上和我那雙七號漆皮鞋同款的鞋(那是我某天午餐時間在布魯明黛百貨公司﹝Bloomingdale﹞買的),搭配黑漆皮腰帶和黑漆皮皮包,腳步輕快地走來走去。當我的照片出現在雜誌(我們十二個人就在這家雜誌社工作)時,每個人都覺得我鐵定樂暈了──照片中的我,啜飲著馬丁尼,穿著一件極度節省布料、仿銀絲亮紗質地、綴著一大團蓬蓬白色紗網的緊身胸衣,登上了某個像是華爾道夫酒店星光廳(注2)的地方,身邊還伴隨著幾個擁有典型美式體格的不知名年輕男子(他們都是為了拍照特地受雇來或借用來的)。
他們會說,看哪,這個國家居然會發生這種事──一個女孩子在偏僻的小鎮住了十九年,窮得連一本雜誌都買不起,然後她拿獎學金上了大學,這裡拿個獎,那裡拿個獎,最後居然跟開著自己的私家車一樣駕馭了紐約。
只是我什麼也沒有駕馭,我連自己都駕馭不了。我只是像一輛麻木的無軌電車,從旅館顛簸地開往上班地點、開往派對現場,再從派對開往旅館,然後又開回工作地點。我想我應該要跟其他大多數女孩一樣興奮,但是我沒辦法做出反應。(我覺得非常安靜,非常空虛,身在龍捲風的風眼想必就是這樣的感覺,周圍喧囂環繞,而我在中心茫然無感地隨風漂移。)
☆
我們十二個人都住在這家旅館裡。
我們因為寫散文、寫故事、寫詩、寫時尚短評,贏了某家時尚雜誌辦的比賽,作為獎勵,他們在紐約給了我們這批人一個月的工作,支付所有開銷,還有一疊又一疊的免費福利,像芭蕾舞票、時裝秀通行證,還能在某家著名的昂貴沙龍做頭髮,渴望見哪個領域的成功人士都有機會,也獲得了在化妝時如何處理我們特殊膚色的建議。
我還留著他們給我的化妝包,是專為棕眼棕髮的人設計的:一支附小刷子的長方形棕色睫毛膏;一塊圓形的藍色眼影,大小剛好夠你的手指尖在裡頭輕輕地點著抹;還有三支從鮮紅到粉紅的唇膏,都裝在同一個鍍金小盒子裡,盒子一側有一面鏡子。另外我還留著一個白色塑膠太陽眼鏡盒,上面有彩色的貝殼和亮片,還縫著一只綠色的塑膠海星。
我明白我們手裡的禮物之所以越堆越多,是因為對相關行業來說,這就是個免費廣告,但要我憤世嫉俗也很難。那些免費禮物暴雨似的落在我身上,我興奮得不得了。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把這些東西都收掉了,但等到我恢復正常,我又把它們拿了出來,而且到現在還放在家裡。我偶爾會用一下口紅,上星期還把太陽眼鏡盒上的塑膠海星剪下來給寶寶玩。
所以,我們十二個人住在這家旅館裡,在同一層樓同一側的一排單人房,一間接著一間,這讓我想起了我大學時的宿舍。而這並不是一家正統的旅館──我的意思是,那種在同一層樓裡男女混住的旅館。
這家叫亞馬遜的旅館只接待女客,大多是和我年紀相仿的女孩,父母很有錢,想確保自己的女兒住在男人碰不著也騙不了的地方;她們都進了像凱蒂‧吉布斯那種貴族祕書學校(注3),上學得戴帽子、穿絲襪,還戴手套;也有人剛從凱蒂‧吉布斯這樣的地方畢業,成了高官或初階高官的祕書,成天就是在紐約閒逛,等著和某個前程似錦的男性或其他人結婚。
這些女孩在我看來簡直悶到了極點。我看見她們待在屋頂陽臺,打著哈欠,塗著指甲油,努力維持自己在百慕達曬出來的古銅色皮膚,看上去一副窮極無聊的樣子。我跟其中一個女孩聊過天,她厭倦了遊艇,厭倦了坐飛機,厭倦了在聖誕節到瑞士滑雪,也厭倦了巴西的男人。
那樣的女孩讓我很不舒服。我嫉妒得說不出話來。十九年來,除了這次紐約之行,我連新英格蘭都沒踏出去過。這是我第一次碰上的大好機會,但我卻待在這裡,癱在椅子上,任它像水一樣從我指間流走。
我想,在所有讓我不舒服的人當中,有一個是朵琳。
我以前從來沒見過像朵琳這樣的女孩。朵琳畢業於南方某間貴族女子學院,有一頭閃亮的淺色頭髮,一蓬棉花糖似的包著她整個頭,藍色的眼珠像透明的瑪瑙彈珠,堅硬光滑,簡直堅不可摧,嘴角永遠掛著一絲帶嘲弄的笑意。我說的不是令人不舒服的嘲笑,而是一種像是被逗得很開心、神祕的笑,好像她身邊的人個個都傻傻的,只要她想,就能拿他們說出精彩的笑話來。
朵琳馬上就選中了我。她讓我覺得我比其他人聰明得多,而且她真的有趣極了。我們坐會議桌時她經常坐在我旁邊,來訪的名人發言的時候,她就低聲跟我說一些諷刺俏皮話,精妙絕倫。
她說,她念的那所學院很注重時尚,每個女孩的手提包都是用和衣服相同的質料做的,所以每換一次衣服都有配套的提包。這種細節令我印象深刻。從這件事可以窺見某種生活的全貌,某種不可思議、精心設計的頹廢,這種生活像磁鐵一樣吸引著我。
只有在我擔心沒辦法在期限前完成工作時,朵琳才會對我大聲。
「你幹嘛那麼拚?」朵琳穿著一件桃紅絲綢睡袍懶洋洋地倚在我床上,用銼刀磨著她長長的、被尼古丁染黃的指甲,而我在打一份採訪某位暢銷小說家的草稿。
還有另一件事──我們其他人穿的都是漿過的夏季棉睡衣和鋪棉家居服,不然就是毛巾布浴袍(還可以當海灘外套用),但朵琳穿的是若隱若現的及地蕾絲尼龍睡衣,以及因為某種電流而貼在她身上的肉色睡袍。她身上有種略帶汗味的氣味,很有意思,讓我想起甜蕨的圓鋸齒形葉子,揉碎之後會在指間留下一股麝香味。
「你知道,「J.C那個老女人根本不在乎那篇報導是明天還是星期一交。」朵琳點起一支菸,讓煙慢慢從鼻孔噴出來,遮住了她的眼睛。「J.C醜得要死,」朵琳冷冷地繼續說。「我敢說,她家裡那個老頭得先把所有的燈都關了才能跟她親熱,不然會吐。」
J.C是我上司,就算朵琳這麼說,我還是很喜歡她。她不是時尚雜誌圈裡那種戴著假睫毛和炫目珠寶、整天滔滔不絕的人。J.C很有頭腦,所以就算她長得極醜,似乎也無關緊要。她會好幾種語言,業內每個優秀作家她都認識。
我努力想像J.C脫掉嚴肅的辦公室套裝和午宴專用帽,和她那個肥胖的丈夫在床上的樣子,但怎麼也想不出來。我總是很難想像人們上床的情景。
J.C想教我一些東西,我認識的每個老女人都想教我東西,但我突然覺得她們也沒有什麼可以教我的。我套上打字機的蓋子,咔嗒一聲扣起來。(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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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朱利葉斯.羅森堡(Julius Rosenberg,一九一八至一九五三)和愛塞‧格林格拉斯‧羅森堡(Ethel Greenglass Rosenberg,一九一五至一九五三)夫婦是冷戰期間美國的共產主義人士。他們被指控為蘇聯進行間諜活動,判決與死刑的過程轟動了當時西方各界。冷戰期間的美國,因判決從事間諜活動而被處以死刑的公民,只有羅森堡夫婦二人。
注2:華爾道夫酒店(Waldorf Astoria Hotel)於一九三一年完工後,便成為曼哈頓奢華的象徵,也是曼哈頓裝飾藝術風格的地標,許多著名音樂人士都曾在十九樓的星光廳舉行表演。
注3:凱蒂‧吉布斯祕書學校(Katy Gibbs secretarial school)創立於一九一一年。為了與當時其他的祕書學校有所區分,吉布斯學校以只選擇社會經濟地位高的婦女作為推銷對象,使其對來自精英背景的年輕婦女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I第一章(摘錄)
那年的夏季特別古怪悶熱,就在那個夏天,他們把羅森堡夫婦(注1)送上了電椅,而我人在紐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對處決的理解很蠢笨。想到電死人,我就覺得噁心,而報上就只能看見這些──瞪大了眼睛似的那些新聞標題,在每個街角、每個泛著霉臭和花生味的地鐵出入口盯著我。這事和我毫無關係,但我還是忍不住想知道,讓滋滋響的電流順著神經把你活活電死,會是什麼感覺。
我想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了。
紐約已經夠糟糕了。不知道為什麼,一到早上九點,花了一整夜滲透進來的那片不真實、鄉間般的清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