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
明明生命中最痛的事發生在雨天,卻還是喜歡雨天。和海一樣,我也喜歡海,陸地上的人好像很常眷戀海,從岸上去看,它是那麼忠實。這些依賴與共處不知是何時產生的。
可能是因為P吧。剛認識她的時候,曾猜想她的身體裡,藏著一個極度蒼老的靈魂。彼時就讀國中的我,並不具備任何符合該年紀會被稱許的魅力,沒有參加球隊,也不像一些同學,能在頭髮上標新立異,僅是因為有次在音樂教室,課後心血來潮留下來彈琴—一手沒學多久的爛鋼琴,P正好經過聽到了,就進來和我親近。沒多久正好學了一首四手聯彈,我將譜多印了一份,與P共坐在短小的鋼琴椅上,手肘偶爾不協調地碰撞。那時候的我以為這就是情誼的最高境界了:撇除外在條件,有默契而無差錯地完成一首鋼琴曲,所有肢體的接觸都溫和有禮。
像是初入原野的溫馴動物,因為踐踏在草皮上,而為小草心疼。
粗獷而賀爾蒙橫行的中學生活,在P出現之後就突然變得柔軟。有次P穿起她姊姊的高中制服,有模有樣地寄了一張照片給我,問我合不合適?是她想要讀的高中。我只覺得她適合所有更加成熟的樣貌。我不禁在腦中快轉,一年後兩年後,我們都穿著氣派的制服坐在鋼琴前。
我偷偷注意過四手聯彈的那首曲子,我們手靠最近的段落,中間沒有白鍵。
但一年後,P無預警地就要離開台灣。「我只是到海的另一邊而已。太平洋,太平洋的另一邊,搞不好我們同時都看著海,也可以看到對方,目光可以交會。」P離去前這麼和我說,隨即壓了隨身聽的按鍵,就把耳機塞給我。唱的是曾因偶像劇爆紅的〈孤單北半球〉。聽著歌曲前奏音樂盒般的音效及弦樂的二次鋪陳,林依晨在歌曲裡唱了第一句歌詞:「用你的早安陪我吃晚餐。」從那之後,就對大海有著神祕的投射,即使後來我們都不在對方的進程裡了,還是改不掉盯著地平線,好像把什麼丟進海裡,就會有人撈起來。就算沒有也不要緊。
當年對時差的感受是壓迫,好像太陽或月亮被切開了,再被惡意地分配不均。國外,多遠、多麼不可知的詞。P在國外那一年來,我們很少說到話,畢竟仍過著守序的校園生活,白天黑夜的差距是很難湊在一起的,但即使覺得遙遠,卻從不覺得困難。可能是認為所有的等待都有盡頭。那時還未曾經歷過撲空。
漫長的一年,自己對於距離的容忍值忽然地擴大,同時也因拉扯而扭曲,開始小看身邊所遭遇的相隔,一心認定:思念是必須有條件的,而且條件必須嚴苛。聽著女同學說想念隔壁校的男朋友,竟苛薄地覺得短淺,明明那是個應當肉麻的年齡。也因此非常著迷「miss」這個英文單字,除了想念的意思以外,它還帶有錯過的意味,挖掘得更深,是許多未能完成的事,I miss you,說的是我未能見到你、未能碰觸你、未能擁抱你。它重新回歸了距離上的意義,著迷它,只因為它彷彿更能理解自己。
大學畢業後服兵役,深切經歷了另一段遙遠,離世界遙遠。在一個官兵已被允許使用手機的年代服役,到底算不算幸福?服役的每個弟兄,都在週間的片刻快速地瀏覽網路上一動一靜,誰去哪裡玩,誰閃電般有了新戀情,誰論文寫完了,或是得了獎、升職。螢幕裡的字像是因操演與出勤而不斷老化的肌膚,讀得越多,越感到自己正在剝落,明明只隔了一道軍營的圍牆,為什麼就是沒辦法出去?圍牆外的世界彷彿快速運轉著,圍牆內卻每天重複著有限的營區生活。站在門口的哨所,瞄著馬路上的車來來去去,不知道他們要去哪裡?那是百無聊賴又千篇一律的話題:今天是假日,應該是出去玩吧?剛剛好像看到後座有孩子。還是,也是苦命的假日加班族呢?不知道,總之感覺是要去滿遠的地方。
原來這就是遙遠,當你已經跟不上一個人事物的節奏時,就會覺得遙遠。
後來回想,P也是一樣的吧。
隨著通訊科技進步,我們一直有保持聯繫,儘管P總是神祕地隱瞞了自己的位置與時區,也不斷地更換自己的帳號。但和P再次見面,還是隔了整整四年。那一天下著大雨,我們約在一家急躁的餐酒館,頭頂上音響放著 The Brecker Brothers 的 Night Flight,連服務生端上餐點的方式都相當急躁。
成年的我們理所當然地點了酒精飲料。P的樣態幾乎和以前一樣,但多了些許典雅的風範,她舉起杯子啜飲時,我轉頭看向她。那是和彈鋼琴時一樣的角度。她在右手邊,但吧檯的座椅像是太有風度的舞者,堅實地咬著地面,兩張圓椅保持距離,只能旋轉。那你最近還好嗎?問這句話時,她正低著頭,不疾不徐地將摺疊傘一片一片的整好、綑起。我感到很難過,因為我發覺,自己已經無法向她說出最真實的答案了。即使她依然很瞭解我。
如果我們都是不能妥協的直線,那到底該平行還是相交?這是從中學就一直跟隨著、永不過時的大哉問。人們好像都覺得平行絕望,因為兩條線一輩子都不會有關係,但我卻總是擔心相交,交叉之後迎來的是無限擴大的距離啊。有次K對這個問題開了一個惡劣的玩笑,「你們又不一定是在紙上,搞不好你們是在一個方體上。」他咧嘴說著,兩根手指在他不俐落的鬢角旁比著「秀逗」的手勢。要真是方體,平行線最後會撞到自己。我對他罵髒話。
但K沒記得,有一次還反問我。「你覺得變遠這件事有極限嗎?」我搖頭。
「但我常覺得再怎麼遠也就那樣了耶,就例如說認不出來、完全無法跟對方講話之類。」
「那是因為你們已經遠到你失去感知了。」但你們仍然持續地變遠。你變成宇宙,他縮成砂,他仍然存在於你的存在裡頭。我想起以前曾讀到的一個現象,叫做量子纏繞,好深情卻又哀傷。
「處於量子纏繞狀態下的粒子,無論粒子間相距多遙遠,只要對其中一個粒子干擾,會瞬間影響到量子纏繞狀態中的其他粒子。」
相似
每次經過民權西路時都會想到D,想到她在機車後座幽幽地說,這條路一直走就會到她家了。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整條街像被淹沒了,喧鬧包覆上一層藍色的薄膜,霓虹也變得不穩定。
D喜歡藍色。初次見面她穿著一件藏青色的襯衫。是網路上照片裡的那件嗎?我問她。很像,但不一樣。她回答。她很熟練地翻起手機裡存好的色票圖,分別為我辨認各種藍,天藍、鈷藍、蔚藍。之後每當有藍色的地方,她就會不厭其煩地考驗我。餐廳的杯子、裝潢、行人的服飾、明信片,指著問,那這是什麼藍呢?就好像在問,你真的知道我喜歡什麼嗎?
而民權西路一直走會是哪裡,三重、新莊之類?不過剛考到駕照,就興起上陽明山看夜景,路線規劃之外的地區一概不知;那時台北還是座迷宮,每行經一個路口,就打開一道暗門。而我盡善盡美地扮演了一個理應迷惑的青年,不停地摸索這座大城的輪廓,試圖記下所有的路名與街景。把它們記起來,彷彿無論何時都能到達,也無論何時都能逃離。
記清楚之後,卻再也沒有和D一起走過民權西路了。分離前我問她,不是喜歡嗎?她給了我一如既往的答案:很像,但不一樣。我的認知瞬間跌入一池沒有底的泥淖,不斷深陷無法起身。所有的藍色又混在一起了。那天正好是陰天,沒有辦法指稱天空的顏色。我站在原地目送她離開最後一個街口,她的背影變得黑黑小小的,但我以為那也是種藍。
民權西路還是一遍又一遍地走著,好像有傷口在路面似的,每經過一個顛簸,都想起那天D在腰上微微應和的雙手。我很常在路上放慢速度,觀望周遭,辨明一幢幢由走過的人所蓋起的幻影。並不只有D。原來把路記清,就注定有些過往會住在上面。那些過往會和路一樣地清晰,越走越熟悉,走到路的骨子裡,失去知覺。
我知道有些事是不太會變的,D的家大概還是在民權西路盡頭所延伸至的某個終點、座落在這條路上的標識性店家也如故地屹立不搖;許多藍色仍舊複雜而多變,就算我已經無法辨清,它們還是有自己專屬的名字。但那真令我傷心。因為我和你相處時,世界曾是某個樣子。某個不會再恢復的樣子。
走到她家,慢的話需要三十分鐘。送別以後,以頻頻回頭的不捨步伐走回公車站,大概需要十分鐘,這時候正好可以搭上六點十三分的直達車,一個小時後到家。漫長的一小時通勤,只要拿出英文單字本,就能夠消退一些折騰;每讀一個字就半掩著書,閉上眼睛,不斷無聲地唸。
鹿男
走到她家,慢的話需要三十分鐘。送別以後,以頻頻回頭的不捨步伐走回公車站,大概需要十分鐘,這時候正好可以搭上六點十三分的直達車,一個小時後到家。漫長的一小時通勤,只要拿出英文單字本,就能夠消退一些折騰;每讀一個字就半掩著書,閉上眼睛,不斷無聲地唸。
「clumsy,笨拙的意思。」
每天課後的活動,是從七點半才開始,打開書房裡陳舊的電腦,即時通的小黃臉在頁面上眨眼睛。在狀態欄貼上一首剛聽完的歌曲連結,就將螢幕關閉。想聽的人自然會去點來聽。像一封自取的情書。
十點該在電腦前,等候對方的訊息,或是打一篇網誌。那時喜歡在部落格上把玩祕密,將文章和相簿用密碼鎖起來,一道只有對方知道的密碼,並在提示處打上約定好的關鍵字。共同持有祕密的感覺很好,彷彿就算世界毀滅,也仍有著什麼會永遠留存,只要沒有人洩漏。
「叫 dear 直翻成親愛的太露骨了,我說不來。我們想一個可以替代的。」
「deer 怎麼樣?音是一樣的。」
「但鹿只有一個字耶,好怪,鹿—」她故意嗲著聲拉長尾音。
「那 reindeer 呢?」
「那是?」
「是馴鹿。」
兩個人從那天起,都在頭上長出了角,一對樣貌不便而只有對方能夠接受的犄角。他也相信自己真的成為了鹿,一隻與眾不同的鹿。
他是鹿男。
鹿男最初踩著遲鈍的步伐,在感情的規則裡循序漸進。散步時忽然停下,堅決伸起手,請求她柔軟的手心。在咖啡廳裡輕觸她的嘴唇,把時間停下來。
鹿男開始以為有些事是專屬於自己的天分,例如坐在一塊念書時,左撇子的自己,正好可以用右手分心地牽起她的左手;他以為只有自己可以逗她笑、被允許知道她確切住在巷子裡的哪棟樓、哪一層;就算只是一起看部電影,也覺得獨特。獨特到可以在記事本裡寫下:今天又一起做了什麼。與其說一切都變得有意義,倒不如說,生活的意義終於有人可以解釋和分享。
但他們很後來才談愛。鹿男曾擔心自己的年齡,是不是不及任何超越喜歡的情感,所有問候語的結尾,都用「我們要一直很好」「我們要很久很久」來代替「愛你」,時候久了,我們就能更加理所當然地愛。鹿男心想。
一百零六天算久嗎?
他們沒有吵過架。談論分手也是半吊子,來來回回傳遞了幾節下課的信,就宣告結束了,連彼此哭的狼狽樣態都沒讓對方看到。以至於往後回想,鹿男總是構築不出她傷心的樣子,所有的畫面都是快樂的,他們共處的整個夏天都在燃燒,比任何他看過的焰火都還要旺盛。所以他才會只收到灰燼。
這麼多年來他記得更多事,像是對方的帳號、當初網誌裡的密碼、生日、手機號碼,「這是你的號碼嗎?」多年以後,鹿男不太確定地向她背出了一串數字,這串數字鹿男一直都記著,卻已經忘記屬於誰,只是像背九九乘法那樣自然。
「對,你竟然還記得,太強了吧。」
「手機早就換過了,紀錄都不在了,我是真的記得,沒有偷看。」鹿男補充解釋。
但鹿男其實不明白為什麼、為什麼需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或誠懇;也許他更想說,那樣已經失去姓名的記憶,是抹不掉也帶不走的,是已經烙在心上的字,撫得出紋路,但已經不太能重現痛感。
他真的不痛。他只覺得自己笨。
「我相信你。」
那天向她解釋完,得到她這樣的回覆後,竟為此感到沾沾自喜,浸著喜悅沒多久,馬上又感到空洞。相信又能如何呢?他們的愛早就死了,只是他還活著。她的信任像是墳上的一朵鮮花,溫和又蒼涼。
張愛玲說振保愛過的第一個女人名叫玫瑰,往後所有的女人都是玫瑰的模子。但,玫瑰若意識到自己只能是玫瑰呢?張愛玲沒說。鹿男也讀不出結果。玫瑰如果永遠是玫瑰,總有一天會凋零枯萎吧,他想。
而鹿男雖還長著角,但早已不是鹿了。沒有人會叫他鹿,除了自己。多年以後他仍頂著那副怪角一路踉蹌,不停地告訴後來的人他有多麼傷心;告訴人們自己早已畸變,變成那個曾經會被相當喜愛的模樣,變不回來了。
「妳愛我嗎、妳愛我嗎?若是不愛,也請不要覺得我怪。」
花
第一次見到你時,只覺得你是花,那種顏色還未太鮮豔,卻無畏綻放的花。那一天,你站在堆滿舊書的書櫃前對我微笑時,我還想到了更多,但說來可笑,那些都是太庸俗的聯想,我本不該用如此拙劣的方式去摘你。
但是我好想知道,你變老了嗎?
你有沒有認真想過,老的時候會是什麼樣子?不想身邊的人。我指的是樹的枯黃、河川的搬移、星星的衰弱,像《全面啟動》那樣走在滅絕的沙灘上,你信任的大樓隨時要崩落。你只和我提過一次,你說,老的時候要養一隻貓,白白胖胖的貓、不太理人的貓。說這些話時,你正撫著三芝咖啡廳裡的白波斯貓,牠叫饅頭。我們總是欣然同意柔軟美好之物能無條件參與未來。還來不及告訴你我想在老的時候做什麼,白波斯貓就從你的手邊溜走,我們都趕忙跟了上去。
曾經有一次你在長途的遊覽車上睡著了,睡得很熟,路燈的光把窗上的雨水綴在你的頰上,像斑點。我直覺地想到腐壞,但並不是關於你的腐壞,而是我的。我清楚自己擁有保存期限,而在時限之後,我在你心裡該會是什麼模樣?從那時就開始擔心了,我始終是一個想得太多的人,從愛一個人開始,就會假想無情的可能;我會沿著海岸想到一片僻遠的無人海灘,太難的信紙,腳印被掩埋。想到日落,還有黃昏的影子。
如同現在,我們的結尾未能妥善,那你想到我時,快樂與憂傷哪個比較多?
我還是很常和別人談起你,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勇敢,但我已經不諱提起當時的過錯,現在看來,都相對而富足原因,我們好像造就了一篇遠大的寓言。我是寓言裡後設的主角,逕自說完故事的寓意,再繼續活在裡面。
我會將發生過的事情在腦中都播映一遍,再向自己確認:仍然覺得愧疚嗎?最後總是和別人說出惋惜的結語。偶爾也會有人主動和我談起你,例如你上次和伴侶一起出席同學間的聚會。你哪次在餐廳裡喝醉了,靠在誰的身上。他們說起你的名字,語氣都蜷曲起來,帶著虧欠與委婉。我其實不太明白這份虧欠究竟從何而生,好像你是我身上的印記,會引發疼痛和苦楚的印記,他們可能都以為我還淌著血。你大可以放輕鬆、隨便說,都已經過這麼久,早就沒差了,我總是這樣告訴他們。我知道,他們也總是這樣回答,但依舊如故。
聽他們說你,好的壞的都聽過。大概知道你換了工作和住所,踏進了截然不同的生活圈,知道你應該變得很多了,但仍不願意定論。也發現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像是某個週末,我們其實都在東區的同一條巷子裡喝著悶酒,只是不同酒吧;像是某個歌手的演唱會,我們都有去。幾乎就要遇到,這些瑣事該是很近,我卻聽成遠方的隱雷,太多回音了,怎麼能分得清。我像把房間貼滿待辦事項的便條紙那樣,將我獲取的資訊,一張張拼貼在腦海裡、你的殘影之上;然而幾張便條紙就能構成充實的一天,再多資訊卻都完成不了你。
早就夠陌生了。你生日時,社群軟體不會在一早就震動並殷勤提醒我「祝他有美好的一天吧!」。我也早已修正了不得體而自私的性格,不再侵擾,只是看著日期,覺得自己失敗,發現自己在你面前,是那種就算說了生日快樂,也無法將快樂傳遞出去的人。但我還是默默在心裡念了幾次祝福,寫了一些言不及義的文字,遠遠拋放之後就不再指望。我已學會成為派對的氣球,在鬆綁後不斷上升,並偷偷地在不為人知的高處自己破掉。像是那天下午,我在對街看見了疑似你的側影,沿著街就平行追起;卻在最後一個終於綠燈的路口放棄過到對側,看著身影隱沒於轉角的人潮。你知道嗎,如果那是你,我多想上前和你說話,但又害怕真的是你。又或是我已完全不認得。然後呢,我們操演已久的生澀有機會消除嗎?
可能我也不完全想碰見你吧。有人說那些滯留的喜歡,都是對於「舊」的迷戀,舊的情景、舊的對話、舊的戀人、舊的你。對方早已變成自己不喜歡的樣貌了。我不禁著急地想,如果你不認得我,我該怎麼重新介紹自己?住在台北、一個寫字的人、以為寫字可以彌補什麼的人、近幾年有被人愛,他們在自己身旁曾開懷地笑過。我不敢太過主觀地談論自己,也不敢確定那代表「好」,「好」早在你離開以後變得更加虛無。
但我好像又不真的介意是否相識,我只是擔心我們擁著破損而若無其事地活著。我想起在第一本詩集出版時曾收到M的訊息,「恭喜出版,你變得好厲害。」她在聊天室裡這麼說。
「謝謝。」我看著自己的手指反射性地重複兩次輸入順序,並且不留餘地,順勢接下 Enter ,讓兩個字出現在對話框裡面,彷彿兩顆巨石,直接堵住所有去路,好像那就是我們的唯一解,我們彬彬有禮,像是第一次見面的人。那是我說過最冰冷的話了,而她沒有讀。
我大概也擔心我們會落入如同這樣的對答裡吧,但除了道歉,我是不是幾乎無話可說了,就像是如果你只回了一句沒事了一樣。我知道任何關係裡和解都是空泛的,沒有誰真的適合從中協調,也沒有所謂平衡,能讓我們各取各的後,就平淡散去。和解的前提是原諒,一直都是,而我一直都願意接受你的控訴。
這幾年來L常常試著撫平我,無奈的是,欲勸說這樣的囹圄,終究脫離不了那些窠臼,像是誰沒有痕跡,誰不需要學習。我一再地和L說我知道。我知道啊。我知道荷包蛋煎壞了,會再煎一顆新的。我們都是這樣活過來的,失敗時利用刀叉將焦邊切除,練習更久,終於能吃到一顆完整的蛋了,但還是忘不掉第一次搞砸、不小心嚐到焦塊的味道,苦澀而乾癟。索性改成吃麥片、吃豆漿油條、吃稀飯,還是蓋不掉焦塊的味道;就算我們的早晨被沒收了,我們已經不再一起吃早餐了,焦塊的記憶還是鑲嵌著。化學變化,就像蛋液受熱煎熟後會變成固態,原子會重新排列,產生與原來不同的新物質,大多是不可逆的,國中念理化課時課本上這麼說。
而那一次煎壞的終究是我,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