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童年是心中永遠的一首歌─導讀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 孫德宜
正如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Earnest Hemingway, 1899 – 1961)所言:《湯姆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故事之一,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 ? 1910)也被認為是最美國本色的作家,也是第一個道地美國作家,自他起才有完全獨特風格的美國文學。即使不熟小說也不識美國文學的人,幾乎也都聽聞過湯姆的名號,成為美國人天真樂觀、自信開朗性格的代表人物。這本小說自1876年出版以來,年年都有新的一批曾經也是小孩的成年人,像幫派入會般的一個拉一個的形成輿論壓力,告訴下一批孩子說這是本不可不讀的青少年兒童文學經典。馬克.吐溫語帶幽默卻譏諷的寫實筆觸,描述一位頑皮搗蛋的小男孩,在密西西比河畔一個偏僻小鎮成長的冒險情事,重現南北戰爭(1861-1865)前慵懶的懷舊情調。但是有些大人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像湯瑪士.索耶這種「不是模範兒童」的壞孩子,會有人肯為他寫一本書,卻還能暢銷大賣?這些大人或許也不能明白,書中男女老少大多言行粗鄙,甚至有些乖張愚蠢,而且說的都不是優雅純正的英語,竟是美國人引以為傲的必讀名著?除卻優勢的文化行銷,《湯姆歷險記》的確擁有許多兒童文學經典的共通特質:諸如爭取小讀者認同的孩童主角(child protagonist)、弱勢族群的集結以挑戰威權、領導統御與兄弟情誼、追求夢想與冒險等暢銷元素。且書中對於每一個情節,都有合理而深刻的動機描述,讓這本少年成長冒險寫實小說,多了心理層面的深刻
馬克.吐溫成功塑造了湯瑪士.索耶這個性格鮮明的孩童主角。表面上看來,湯姆跟絕大多數的孩子一樣,是個天真調皮的小淘氣,心地還算善良,做人尚稱俠義,可是他自以為是的小聰明和豐沛的想像力,常陷自己與朋友進出險境。但仔細瞧瞧,在戲劇化的假面純真後頭,湯姆其實是個能洞徹人心的機會主義者。他像是投顧老師般的投機勢利,虛榮愛現、說謊狡辯、還有一顆冷酷的心。而前述種種湯姆的個性,拿來形容大美國在國際社會中的自我定位,其形象不也令人髮指地貼切!講得好聽些,湯姆有著如企管顧問一樣的思考評估能力,在第二章「光榮的油漆匠」中表露無遺;在第六章中為了要和蓓琪坐在一起,而扯謊遲到藉口;也在第二十章「代為受過」中,為了贏得美人芳心而承認撕破老師的A書,挨打也無所謂─他原本就有顆會拿捏思量的老靈魂。然而《湯姆歷險記》也是一本惡漢體冒險小說(picaresque novel),書中三次主要的冒險,同時也將無憂無慮的他,漸漸成人化的過程,寫實而冷酷地記錄下來。第一次的冒險是和哈克夜訪墓地,不小心目睹印第安喬殺人,原本兩人賭咒發誓絕不說出真相,湯姆無視於自身安危與朋友誠信,堅持秉持良心出庭作證。第二次的冒險是為了抗議大人們的冤枉,湯姆領著哈克和哈潑,偷了戰備糧,躲到小島上玩海盜遊戲,不管他潛回家中時,親眼看到波麗阿姨多麼傷心,仍然刻意逍遙了一個星期才回來參加自己的喪禮。第三次的冒險是又和哈克,去鬼屋尋幽卻撞見死對頭印第安喬,居然沒告訴大人財寶箱的黃金,自己繼續計畫追蹤挖寶。我們從小說剛開始嘻嘻哈哈的湯姆,看他經歷艱難險阻後,從經驗法則中學習到家庭與社區族群的可貴。雖然不羈的本性難改,至少他不再逃家,甚至力勸哈克回歸體制內的安逸,給道格拉斯寡婦收養。
在《湯姆歷險記》裡,我們看到無論孩童主角(child protagonist)湯姆和他的死黨哈克或是反角(antagonist)印第安喬,都是主流社會下的弱勢族群,呼應了小孩原本在智識體能和經濟威權方面的無力。這也是許多兒童文學經典的共同點:這些主角們不是孤兒單親就是窮苦無依,要不然就是些極度孤絕的心靈,舉凡像哈利波特(Harry Potter)、《綠野仙蹤》的桃樂絲(Dorothy)、《秘密花園》的瑪麗(Mary Lenox)、爸爸命喪隔壁Mr. McGregor 菜園的彼得兔(Peter Rabbit) 、《小婦人》中的馬爾屈女孩(March girls)或是《漫遊奇境》的愛麗思(Alice)。小孩子最怕的荒涼和孤單,不被認同與沒有回應(unfair and ignore),這本小說也多所著墨:譬如第三章「戰爭與愛情」中被冤枉打破糖罐的湯姆,「遠離那些男孩常聚集的地方,故意走到人煙罕至的荒涼處,以配合他當時尋求孤獨的心情。」或是在第七章「壁蝨之戰與失戀」中自覺被湯姆背棄的蓓琪:
她專心等待回音,但是毫無回應。唯一陪她的伴侶就是寂靜與孤獨。所以她回到原來的地方,再次哭了起來,同時責罵自己。這時候同學已經開始陸續回校,所以她必須隱藏自己的悲傷及破碎的心,在這個充滿陌生人,無人可以傾訴哀戚的環境裡,努力撐過這個痛苦、可怕又漫長的下午。
還是在第十二章「貓和止痛藥」裡,因為蓓琪好幾天沒來學校,而覺得「生命的魅力已然消失,所剩唯有沉寂、荒涼。」再就是在第十四章「快樂營」中,用「林子裡醞釀的沉靜、肅穆以及寂寥感」,來描繪逃家男孩們漸漸成形「萌芽的思鄉病」。以及在第二十六章「一箱金子」裡,提到令湯姆和哈克這兩個大冒險家,不敢貿然進入鬼屋的那種炙日下的死寂,「所營造出的荒涼及孤單」。
《湯姆歷險記》無疑是本寫實小說,除了角色型塑和情節場景來鋪陳故事的可信度,馬克.吐溫還擅長用方言俚語來突顯地方色彩和角色身份,這點卻很難從中文譯文看出端倪。信手拈來一段在第一章「玩耍,打架,躲藏」,波麗阿姨的話:
I ain't doing my duty by that boy, and that's [the Lord's truth], goodness knows. Spare the rod and spile the child, as [the Good Book] says. I'm a laying up sin and suffering for us both, I know. He's full of the Old Scratch, but laws-a-me! he's my own dead sister's boy, poor thing, and I ain't got the heart to lash him, somehow. Every time I let him off, my conscience does hurt me so, and every time I hit him my old heart most breaks. Well-a-well, man that is born of woman is of few days and full of trouble, as [the Scripture] says, and I reckon it's so.
我對這孩子沒有盡到該盡的規戒責任,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上帝明鑒。書上不是說:『不打不成器』嗎?我知道我這樣姑息這孩子,以後吃苦受罪還不是自己。可是他雖然滿腦子的鬼靈精怪,終究是死去妹妹留下的孩子,可憐的小傢伙,怎麼說我都狠不下心來打他。每次放過他,我總是良心不安許久,但是如果真打了他,我的心更是都要碎了。算了,算了,就像聖經上說的,女人生的男人都是幼稚而麻煩多多的,我真是再同意不過了。
這段英文真是文法老師的夢魘,卻忠實地再現波麗阿姨這個密蘇里鄉下女人的方言口音。馬克.吐溫用拼音(如spoil卻念成spile)、口說文字(如ain't doing)和節構破碎的語句(run-on sentences),加上常張冠李戴的經典諺語和自以為是的真理格言,還有三不五時(這裡英文才七行不到就提了三次)就捧出來的聖經名言,絮絮叨叨的波麗阿姨下里巴人的氣質於是躍然紙上。馬克.吐溫還小心刻意地在書中虛構的聖彼得堡,以口音與措辭區分出窮人與富人、黑人與白人的對話口吻,他甚至在其續集《頑童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1885)變本加厲地啟用粗野不文的哈克,用他那滿口髒話的第一人稱的敘述觀點說故事。馬克.吐溫雖然只是讓他的角色們在《湯姆歷險記》中各自表述,延用傳統第三人稱的全知觀點(The third omniscient point of view)來貫串全書,但是他仍不時地以作者的身份跑出來,像波麗阿姨般說些自以為是的悲憫真理,或是赤口毒舌嘲諷舊式文章,要不就跟湯姆一樣愛現他的見聞。
《湯姆歷險記》雖然是本男性成長小說(male bildungsroman),但是從前述湯姆的角色型塑來看,和狄更斯式的(Charles Dickens, 1812-1870)勵志主角卻又不盡相同。美國文學中的男主角,不管大人小孩,大多是逸逃避世的反英雄形象(run-away anti-hero),這多少和美國人是那批逃離母國的清教徒後代有關。例如《李伯大夢》(Rip Van Winkle, 1819)中閃惡妻而逃到後山睡二十年的李伯,躲在華騰湖(Walden, 1862又譯《湖濱散記》)邊思考兩年的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玻璃動物園》(The Glass Menagerie, 1944)中,窩在電影院裡逃離現實的Tom Wingfield,還是阿普戴克(John Updike, 1932- )的《兔子快跑》系列(Rabbit, Run, 1960)。這種非傳統典型的情節與角色,一如馬克.吐溫的生平,卻是典型的美國故事。本名克雷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 的馬克.吐溫,生於密蘇里州,父母是南方的移民,經常搬遷。在他四歲時,全家遷居密西西比河畔的漢尼伯(Hannibal)。由於家境貧寒,十二歲喪父,馬克.吐溫幹過各種營生,也看盡人生百態。他作過印刷工匠,水手、礦工,後來還考取密西西比河的領航執照。更於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到內華達州與加州加入淘金的行列,他也曾從事過股票買賣員。戰後他到報館當記者,開始以馬克.吐溫這個源自於杖量密西西比河的深度的筆名寫書,居然一舉成名。他雖未受過完整的教育,但是交友廣闊,結交聞達,常旅行的經驗使他見多識廣,是個蠻會經營自己的文人。他寫作內容大部分來自於當時民風單純、封閉艱苦的童年故事,《湯姆歷險記》就是以馬克.吐溫的家鄉漢尼伯為背景。他的筆鋒幽默機智,具有濃烈的美國本土風味,尤其擅寫生活紀實的冒險故事。長達四十年的創作生涯,共寫出了十多部長篇小說、幾十部短篇小說及其他體裁的大量作品,哈佛大學還頒贈文學博士學位(D.Litt.)給馬克.吐溫。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首歌,而童年是心中永遠的一首歌。就像在第二章「光榮的油漆匠」中所言,《湯姆歷險記》充滿了陽光及新鮮氣息,生命力就像是要滿溢出來。馬克.吐溫以個人獨特的幽默風格娓娓道來,描繪出少年時代的歡樂、寂寞、冒險、叛逆、友情、愛情等等這些人性共有的價值。也許你已不再年少,但相信讀了湯姆的故事能使你獲得最純潔的享受,彷彿回到童年。
孫德宜 博士 140.126.31.106/teacher/tysun.htm
.美國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英文系比較文學博士
.現任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英語教學系副教授
.主修比較文學理論、二十世紀英美小說、女性及文化研究
.開設西洋文學概論、英美文學史、英美小說、兒童文學與戲劇、英語語言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