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香儂是某家小顧問公司的主管。這陣子,有件事讓她傷透了腦筋:到底該不該開除公司的資訊部門主管克里夫?過去幾年,他只做份內該做的事,多的一概不理。克里夫不是沒能力,他才華洋溢,在技術問題上,經常可以想出既便宜又獨特的解決竅門。但他從來都不主動。更糟的是,與同事互動的態度也不理想。會議上,他經常批判其他人的想法,甚至到了尖酸刻薄的地步。
然而,如果克里夫離開,公司在短時間內可能會有些麻煩。因為,維護公司的客戶資料庫這事,沒人比他更上手。
如果是你,會給香儂什麼樣的建議呢?該不該請克里夫走路呢?
如果我們回頭檢視剛剛那幾秒鐘腦袋裡出現的念頭,或許會驚訝地發現,自己的判斷居然會這麼快就開始形成!以克里夫這案例來說,多數人會覺得,已經有足夠的訊息可以給香儂建議了。或許會建議請克里夫走路,或許會建議再給他一次機會。問題是,當我們給出這些建議的時候,絲毫不覺得有何不妥。
二○○二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是位心理學家,專事研究人類的決策行為。他對傳統經濟學者認為人類行為是絕對理性(strict rationality)的假設,提出了不同的見解。他說:「人類心智活動中有個非常了不起的狀況,就是我們幾乎不會被卡住。」他在《快思慢想》(Thinking, Fast and Slow)這本著作中說明了人們在下結論這事上,是多麼的輕鬆和不在意。「我們心智活動所處的狀態,對於來到面前的所有事情,幾乎都有直覺的感受和見解。在我們還沒真的熟識某人的時候,就會做出喜不喜歡的判斷;也會沒來由地信任或不信任某個陌生人;也會在還沒深入瞭解某個企業的經營狀況時,就一頭熱地認定它會做得起來。」
康納曼認為,人之所以會很快對事情做出結論,是因為我們過度倚重當下掌握的訊息,而忽略了尚未浮出台面的部分。他把這種傾向稱為「所見即是」(what you see is all there is)。順著康納曼這種視覺上的譬喻,我們則稱此現象為「聚光燈效應」(spotlight effect,想像一下劇場裡的聚光燈是如何吸引我們的注意力,聚光燈下的景物是如此鮮明)。
就以上面提到的克里夫這事來說,很清楚的是聚光燈效應的顯現。關於克里夫我們知道:他只做最少的工作、極度被動且態度糟糕,他的主管可能請他走路。於是,我們就準備下結論了。
然而,聚光燈其實只照亮了很小的範圍,之外的東西是看不清楚的。以克里夫這案例來說,人們通常不會馬上想到應該再問一些顯然需要澄清的問題,例如:是不是可以讓他轉換一下工作內容,讓他的專長有更大的發揮?(他不是很擅長以經濟有效的方法解決技術困難嗎?)或者可以給克里夫搭配一位他信得過的職場導師,協助他訂出高一點的工作目標,也想辦法讓他不再刻薄地批評同事。
如果再深入瞭解一點,說不定會發現,其實有不少同事還挺欣賞他這種直來直往的臭脾氣!(也許他是科技界的怪醫豪斯〔Dr. House〕。)是什麼讓我們認為香儂對克里夫的看法就完全沒有瑕疵?說不定她並非一個稱職的主管!當我們把聚光燈的位置來回移動,情況必然有所不同。如果不試著移動聚光燈,就不可能對克里夫的未來做出更好的決定。當然,如果只要有想法就好,不移動聚光燈當然比較簡單。
本質上,這就是決策的核心困難所在:要做一項睿智的決定,聚光燈很少照亮事物的全貌,但我們經常忘記該移動它。有時人們根本忽略了還有這盞聚光燈的存在。因為長久以來,我們處在一盞小燈的光影下,忘了燈光照射的範圍之外還有更廣闊的天地。
仔細探究人們所做的決定以及這些決定創造的結果,或許會發現,人類在這類事情上的表現,還真是不怎樣。
以人們職場生涯的選擇為例,半途而廢或後悔不已的情況所在多有。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的調查發現,有四四%的律師建議年輕人不要進這一行。另一項針對二萬名高階主管所做的調查顯示,有四○%的人在受聘十八個月內被解僱或自行離職。在四年內離開教職的教育從業者則高達五○%以上。事實上,在費城地區學校所做的研究發現,離開教職的老師比中輟生還多一倍!
企業界的決策更是千瘡百孔。就以影響最重大的企業購併決策來看,某個研究顯示,有高達八三%的併購案並沒有為股東帶來任何利益。另一個研究則請二二○七位企業高階主管評估自己在組織中做決策的情形,六○%的受訪者認為,自己所做的決策好壞各半。
在個人事務的決定上,似乎也好不到哪去。多數人所存的退休金都不敷使用。有人認真地存了老本,卻又在股票市場上買高賣低而虧蝕累累;有些年輕人則誤交損友,影響終生;中年人則讓工作嚴重影響家庭生活;老年人則後悔沒有在更年輕的時候,多花點時間聞聞玫瑰的芬芳。
為什麼做出好決定這麼困難?這幾年,很多立論精闢的書籍與文章都在探討人類做決定時遭遇的問題。或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偏見與執著,或是人類的不理性有以致之。或許可以這麼說,當人們做決定的時候,腦袋似乎不是那麼管用!若真是如此,那另外一個必須探討的課題是:既然我們的腦袋已經長成這副德性,讓我們經常做出很笨的決定,那要如何才能改善?這方面的探討似乎較為少見。*
在做重要決定的時候,有人會勸我們要相信自己的本能直覺(guts)。令人遺憾的是,我們的本能直覺本身就充滿各式各樣根本靠不住的意見。終極紅絲絨起士蛋糕(Ultimate Red Velvet Cheesecake)是連鎖餐廳起士蛋糕工廠(The Cheesecake Factory)供應的甜點,非常好吃,一份就有一千五百四十大卡的熱量,相當於三份麥當勞的雙層起士漢堡,再加上一包Skittle彩虹糖。這是正餐用完後才吃的東西。
然而,終極紅絲絨起士蛋糕正是我們直覺就會喜歡的東西。當然,不會有人錯把本能直覺給我們的引導當成有智慧的舉動。再者,從來也不曾有人在精心規畫一個進食計畫後,得到的結論是:「多來幾份甜點!」
在大事情的決定上,我們的本能直覺依然好不到哪去。記得一九七五年十月十日,伊麗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和李察•波頓(Richard Burton)快樂舉行的結婚典禮吧!這是泰勒女士梅開六度,波頓先生則是第三次結婚。英國十八世紀散文家強生(Samuel Johnson)曾說,所謂的第二次婚姻是:「希望戰勝了經驗。」(Triumph of hope over experience.)以泰勒女士與波頓先生過去的婚姻紀錄來看,應該可以說是:希望戰勝了巨量實證。(這次婚姻也只維持了十個月。)
我們的本能直覺其實經常是拿不定主意的。二○○九年,在美國有六一、五三五個刺青被要求塗去。英國某項研究則發現,三千多位曾在新年許下新希望的人,有八八%沒有著手實踐。⑥即便訂出像是「要更享受人生」這種決定的人,也有六八%的人沒有去做。美式足球著名的四分衛布萊特•法佛(Brett Favre)宣布退休,之後復出,然後又退休。在本書付梓時,他真的退休了。
如果沒辦法相信自己的本能直覺,那該相信什麼?許多企業界人士是以詳細的分析評估讓自己有信心。分析評估可以讓人們有多大的信心呢?雪梨大學教授丹•洛瓦羅(Dan Lovallo)與麥肯錫(McKinsey)顧問公司的研究主管奧利維•席波妮(Olivier Sibony)進行了一項研究,他們找出過去五年企業界的一、○四八項重要決策,諸如新產品或新服務的推出、組織結構的調整、進軍海外新市場或併購某家公司,分別深入瞭解當初是怎麼做出這些決定的,以及這些決定帶來的營收、利潤與市占率等結果。
研究發現,大多數決定都經過團隊的嚴密分析,他們建構周詳的財務模型,並評估投資人可能的反應。
除了瞭解這些分析評估之外,兩位研究人員還詢問決策團隊有關「決策程序」(decision process)的問題,也就是屬於決策的軟性層面課題。決策團隊成員是否曾針對既有的不確定狀況,有過毫無保留的討論?與高階主管意見不同的觀點是否曾放在檯面上討論?對於有不同看法的人,是否曾鼓勵他們積極參與並表示意見?
研究人員探討,要產生好的決策,為企業帶來更多營收、利潤與市占率,決策程序與分析評估到底哪個比較重要?他們發現,「決策程序比分析評估更重要,其程度甚至高達六倍之多。」好的決策程序會讓分析評估做得更好!比方說,有機會將有瑕疵的邏輯,從思維幽暗的洞穴中趕出來。但好的分析評估則未必能產生好的決策:「再厲害的分析評估也是枉然,除非在決策過程中能讓各種意見有機會表達。」
對於多數組織之決策程序的弱點,席波泥用以下的例子打了個比方:
想像我們走進法庭,進行中的審判庭,檢察官用二十張非常具說服力的圖表簡報提出控告,認為被告有罪。之後,承審法官針對檢方提出的事證提出質疑。檢察官對法官提出的質疑一一做出適當的回應與說明。於是法官下了決定,判決被告有罪。沒有人會覺得這樣的程序是合宜的,對不對?所以,如果我們覺得法院裡出現這樣的審理程序是不像話的,那為什麼當我們做某項投資決策時,沒聽聽另一方的反對意見,卻是可以接受的呢?
當然,上面這段敘述過分簡化,但絕大多數公司都是以這樣的程序在做決策。決策團隊通常只專注在一個面向的意見討論,形成想要的論點,找到支撐這些論點的理路。這樣的程序,讓最後做決定的人,一方面必須提出質疑,一方面得做出最終的裁定。如果能夠建構好的決策程序,可相當程度地確保這種缺憾不致發生。
洛瓦羅教授說,他跟幾位企業領導談到企業需要這樣的決策程序時,對方通常都不以為然。「他們多半不相信決策程序這種軟實力比分析評估更重要。他們很少花時間在決策程序上。每個人都自以為知道怎麼做。」然而,資料顯示,關注決策程序的企業會得到較豐碩的成果。也就是說,一個好的決策程序顯著提升決策的成果,財務面的報償當然也會伴隨而來。
好的企業決策者採行的決策準則,包括發掘各種可能的觀點、確認尚存的不確定性、設法尋找跟自己信念不符的事證等;這對我們的居家生活與維繫親朋關係也有幫助。務實的程序不只有益於企業經營,在生活中應用也會得到好處。
為什麼「程序」這麼重要?因為光是知道自己的缺點,也於事無補。難道知道自己有近視,就可以讓我們看得更遠?知道自己脾氣不好,就能壓下壞脾氣?同樣地,即使知道自己的心智充滿偏見執著,要修正卻是困難重重。
我們在考慮重大決定的時候,例如是不是該請克里夫走路、該不該換工作或該如何安置年長行動不便的長輩時,幾乎很少用上「程序」這個概念。目前唯一被廣泛使用的決策程序,是「正反意見表列法」(pros-and-cons list)。這個方法的好處是讓我們更謹慎,避免結論下得過於倉促。在克里夫的例子裡,我們可以動一動聚光燈,找到正、反面的意見,直到我們覺得可以下決定為止。
或許人們不知道,「正反意見表列法」有著輝煌的歷史淵源。一七七二年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一位同事接到邀請,要去出任某個不太尋常的工作,因而請教他的意見。富蘭克林寫了封信回覆他,由於所知情況有限,沒辦法建議他接受或不接受這工作;但富蘭克林建議這位同事運用某種程序為自己做決定。富蘭克林說,方法是這樣的,「用筆在一張紙的中間畫條線,一邊寫下正面的理由,反面理由則寫在另一邊。」在未來的三、四天,只要想到什麼,就寫在這紙片上的適當位置。然後他說:
當一眼看到這些寫下來的東西時,我會試著評估這些因素之間的相對重要程度。如果發現正、反兩邊都有一個同等重要,就把它們槓掉;如果發現一個正面的理由和兩個反面的理由同樣重要,就把這三個一起劃掉;如果有反面的兩個理由加起來跟三個正面理由有同樣的比重,就再刪去這五個。依此類推,花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才終於理清楚那些仍留下來的東西。再經過一、兩天的沉澱思考,如果沒有繼續發現正、反兩面的重要考慮因素,就是我必須下決定的時候了。
富蘭克林給這方法取了個名字叫作「心智代數」(moral algebra)。兩百多年後的今天,他在這封信寫下的方法,在人們做決定時仍廣泛使用(當然是在人們不相信自己的本能直覺的時候)。或許我們未必會按照富蘭克林的建議,逐一刪去同等比重的理由,但是在精神上,我們是遵循這樣的程序。當我們面對選擇的時候,會比較正、反兩面的考量因素,之後做出自認為比較有利的選擇。
這方法大家都很熟悉,幾乎是眾所周知的常識了。不過,這方法也有很嚴重的缺點。
過去四十多年心理學領域的研究發現,人們在思考行為上確實存在一大堆的偏見與執著,讓我們做決定時慣常使用的「正反意見表列法」日暮途窮。如果我們真的希望能做出更好的決定,就必須瞭解,思考行為上的偏見與執著是怎麼發生的;當然,也得學習(如何用另一種比「正反意見表列法」更有力的工具)和這些偏見與執著奮戰。
請準備好來面對做決定時會遇上的「四大惡棍」(the four most pernicious villains),以及該用什麼樣的程序來降低它們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