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從事催收工作多年,常常碰到的問題就是「工具書內找不到適當的書狀」,歸類其原因不外:一、銀行囿於心態問題,不願錄用法律系學生,致使許多催收經辦並非法律系科班畢業,導致其只會按照作業手冊辦事,因此沒碰過的催收案件就「莫宰羊」;二、即令身為律師亦因多未受過催收訓練,抑或覺得律師的決勝戰場應在法庭上而非揮汗如雨的執行現場,致使絕大多數債權人即令得到勝訴判決亦僅等同於「壁紙」;三、金融行庫所徵提的擔保品多半以不動產為主,間或有股票、定存單等動產質押,亦因其有千錘百鍊的定型化契約重重保障,其催收困難度較低,多半只要將其擔保品處分掉債權即可確保。
本書收錄實際的管理辦法、催收函及書狀範例,包含作業規則、人事制度、債權買賣等面向,完整說明資產管理公司運作方式,實為從事催收工作者的必備參考書。
作者簡介
呂元璋
台大法律系畢;曾任:世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協理、中央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協理、大中票券金融公司、國會助理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