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長壽和生育率低,瑞典早已成為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超過65歲退休年齡的老人占到全國人口的17%,其中80歲以上的老人占5%。瑞典早在上世紀50年代便建立起了社會養老制度。瑞典議會1956年通過的社會福利法,經過近半個世紀的努力,養老制度已變得更加完善,各級政府為老人們撐起了一把把安度晚年的保護傘。像醫療制度一樣,瑞典養老制度的核心也是公平,對所有老人都執行統一的原則,並不會因繳交的養老金高,或是以前的身分特殊就給予優待。有錢的人當然可以去私立養老院養老,但選擇公立養老院就是選擇了平等。
根據瑞典法律,照料老人的義務由國家承擔,瑞典也建立起較完善的社會養老制度。目前實行的養老機制有三種:居家養老、養老院和老人公寓。失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通常會進養老院,但瑞典養老院條件佳,除一人一房,凡事也有人照料。至於公寓養老,由地方政府建造的老人公寓,並設專人服務。目前瑞典大力推行的是居家養老,因為較人性化,而且能給人安全感。居家養老者若有需要,可向當地政府申請,主管部門會進行實地評論才會作出裁決。而專人家政服務的次數和範圍,也在評估後按個案情況實施。
瑞典社會服務法規定,當老人不再能居住於家庭時,政府應為其提供其他型態的住宅服務,包括:
一、住宅服務:以20至100間公寓為單位,住進的原則依所在城市不同,地方政府規定也有差異,一般而言進住需要簽約。瑞典斯德哥爾摩的老人公寓位於居民區內,是專供有獨立生活能力的退休老人居住的。老人公寓的住房大部分是二室一廳,房租標準每月600克朗,收入低的老人還可以優惠。瑞典的最低養老金為每月4,500克朗。最低養老金從65歲開始領取,全部由政府支付,條件是領取人沒有其他任何收入,而且必須在瑞典居住過相當長的時間。在公寓居住,領取最低養老金的老人只需象徵性地支付80克朗的月租金,其餘由政府支付。對於有附加養老金的人來說,居住在老人公寓裡,費用不是太大的問題,但對於一個領取最低養老金的單身老人而言,由於吃飯和服務費用較高,有時也會入不敷出,所以還要申請其他方面的補助。在這裡居住每月要付房租,但可以像在家裡一樣,自己上街買菜、燒飯。與普通公寓不同的是所有的房間都沒有門檻,以防老人絆倒;馬桶,並帶有扶手;考慮到老人彎腰不便,爐灶、烤箱等的高度適合老人站立使用,甚至可以上下升降;陽台、窗戶較大,可讓老人多曬太陽等等。老人公寓還有一個特點,老人需要幫助時,有專門人員為他們服務。公寓由專為老年人開設的家庭服務中心負責管理。服務中心除了要為公寓裡的老人服務,還要為方圓2~3公里內居住的20多位老人提供服務。住在自己家裡的老人還可以得到一個像手錶那樣的警報器,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只要啟動警報器,急救人員就趕到。那裡有10多名經過一定訓練的「家庭護理員」,如老人需要打掃衛生、購物、燒飯、上醫院或因病臥床需要照顧時,「服務中心」即可派人前往,老人只需付少量服務費即可。老人公寓一般離醫院、商店都不遠。樓內還有餐廳,老人如不願自己做飯,可享受優惠價在餐廳就餐。樓內還有小賣部、理髮室和閱覽室。公寓內的手工織布室、木工室、製陶室等常常吸引很多老人參加。老人公寓內還有一個「警報中心」。瑞典當局向所有老人和殘疾有提供警報器,又稱安全鈴。老人把安全鈴戴在手腕上,如同戴手錶一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可以及時呼救。
二、退休住宅:退休住宅是為不能單獨生活,需要居家服務及居家護理老人所設計的。當老人越能留在家庭,將可減少老人對退休住宅的需求。養老院的服務項目非常細緻、周到,老人們感覺就像在家裡一樣。老人可以自己組織興趣班,還可以免費享用按摩、游泳、桌球等娛樂休閒設施,還可以免費上網。為了增加老年人與外界的接觸,養老院還定期組織老人外出參觀遊覽,或是邀請在附近居住的老人來和院裡的老人聊天。由於瑞典養老院辦得好,養老院的床位供不應求。因此,很多老人都會在自己還能夠獨立生活的時候就早早申請。
三、團體住宅:團體住宅沒有標準化的定義,通常是可住6~8人之住宅為單位,每一住民有自己的房間,共用公共空間,並有值班人員提供服務。在瑞典,在養老院養老的一般是基本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在瑞典,養老院條件很不錯,一人一間房,從吃飯到洗澡都有人照料。公寓養老是上世紀70年代在瑞典興起的一種養老形式。由地方政府負責建造的老人公寓樓在瑞典又稱「服務中心」,樓內設有餐廳、小賣部、門診室等服務設施,並有專門人員為老人服務。
養老院唯一的原則就是老人們的需要。瑞典的養老金是可以「攜帶」,無論你在全國什麼地方養老,都會拿到同樣的養老金,享受基本相同的養老院服務,這樣做的好處是有助於促進人口的流動,使大家不必都居住在大城市。
從長遠看,隨著老齡人口的增加,這個問題將會越來越突出。靠增加服務中心、擴大服務人員隊伍來減輕壓力的方法顯然已經很難走通。一、是因為這部分福利的財源主要來自於稅收,增加數量就意味著增加稅收,而瑞典經濟的趨勢是朝著減少稅收的方向發展的。二、是即使有錢也很難找到工作人員,因為80%能夠工作的瑞典婦女都參加了工作。像服務中心這樣的機構,今後關注的重點只能是那些特別需要幫助的老人了。爰此,瑞典政府現在大力推行的是居家養老的形式,爭取讓所有的人在退休後盡可能地繼續在自己原來的住宅裡安度晚年,這主要是因為居家養老比較人性化,也很個性化,而且更能給人以安全感。實行居家養老的關鍵是要建立一個功能齊全的家政服務網。透過設置家政服務區,為當地所有居家養老的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全天候服務。這些服務包括個人衛生、安全警報、看護、送餐、陪同散步等,只要是日常生活需要的,都可以提供服務。居家養老的人凡有需要,都可以向當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不過,主管部門要進行實地評估,在獲得確認後,才會作出同意的決定。家政服務的次數和範圍根據需要而定,有的是只提供一個月一次服務,有的則一天裡要提供好幾次服務。瑞典各地方政府負責提供的家政服務雖說是福利性質的,但還是要收取一定費用。收費標準根據接受家政服務的老人的實際收入決定。因此,老人們在要求家政服務時,還必須提供個人的收入資訊。根據規定,老人們的收入不僅包括養老金,而且還包括退休後仍兼資收入以及其他資本性收入。不過,即使最高標準的收費也遠遠低於市場收費標準。瑞典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開始把家政服務承包給私營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