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婚姻
1912年,郭沫若接受了一件父母為他造就的令他終身悔恨的事──與張瓊華的婚姻。
這件事,不能全怪郭沫若的父母。早在10歲之前,郭沫若訂過婚,但女方早夭。他受舊小說中的風流,新小說中的情愛的誘惑,從14歲起,就不願從速訂婚。對自己未來的婚姻心存著「水底月,鏡中天」的希冀。父母體諒他不願早訂婚的心理,每有婚事提說,都徵求他的意見。在他的推卻中,先後有四、五十處人家來提過婚。一次有人給郭沫若說了一位姓王的姑娘,此時他的五哥剛剛死去未婚妻,家裏就把那女子許給了他的五哥。這位五嫂與郭沫若同齡,郭沫若曾這樣描寫過她:「小巧的面龐,雙頰暈紅,雙眉微顰,眼仁漆黑……高矮適中。」五嫂的父親是做縣視學的。郭沫若上學時,經常打從她家的房前過,他見過她髮才覆額偷偷向外看的模樣。後來五嫂說,在她們家的一張小學堂畢業生的相片上,對郭沫若的形象印象很深:「人又小,要去站在那最高的一層……把胸口挺著,把頸子扛在一邊,想提高你的身子。……那也正是你的好勝心的表現。你凡事都想出人頭地,凡事都不肯輸給別人。!
A1v這當是家中女眷中的紅顏知已了。想來她家曾想給郭沫若說親,不能說沒有她本人的屬意。不想這五嫂,結婚當年生了個男孩兒,生產三個月後得「產後癆」死去,臨終前呼喚的竟是遠在成都讀書的郭沫若:「八弟!八弟!你回來了,啊,你回來了!」為此,郭沫若很是感傷。想當初,五嫂在娘家時,幾乎與郭沫若同時得了傷寒,又同時病好。郭沫若的四姐後來說:「你兩個幸好不是夫婦。假如你們是夫婦,別人會說你們是害的相思病呢。」郭沫若病好後,留下了中耳炎、脊椎炎的病症五嫂的後遺症是輕微的肺結核,這種病是不能生孩子的。可見,在無知的社會裏,中國女子的性命是何等的細若游絲。即便如此,比起郭沫若和他五哥的「未婚妻」來,五嫂算是來去有痕的。因為有那深諳的相許,又因為有那識破了的「知已」。郭沫若說:「在我心中印著一個不能磨滅的痕跡。只要天上一有月光,總要令人發生出一種追懷的悵惘。」
郭沫若十九歲時,母親開始擔心他會成為鰥夫。未經他首肯,就定下了與張瓊華的婚姻,郭沫若默許了。來說親的遠房叔母在他家人印象中說話很有信用。她說,那女子人品好,在讀書,又是天足;這位遠房叔母還瞭解郭沫若的心思,知道他傾慕於他三嫂的美貌和五嫂的人品。所以她對郭家人說,張家姑娘決不會弱於郭家任何一位姑嫂,「人品和三嫂不相上下」,這就給郭沫若留下了期待,幻想著家裏包辦的姑娘能和他三嫂的兩隻手一樣,有著像粉裳花樣的顏色。她的容貌若真的如山谷中的幽蘭,原野中的百合呢?因為他的一個弟弟、兩個妹妹都已定了婚,他的婚事再拖下去,就要影響弟妹們的佳期。況且他已二十當齡,再說婚娶尚早,已不能成為藉口。出於對母親的體諒,他同意了這門親事。但結果是,新娘一下轎:竟是三寸金蓮!「啊,糟糕!」他心裏一驚,這是第一個糟糕;待掀開頭蓋一看,沒有看見什麼,只看見「一對露天的猩猩鼻孔」,正對著他。這是第二個糟糕。他二話沒說返身走出了房,感到受了莫大的欺騙。他覺得,自己恰被家鄉的諺語言中:「隔著口袋買貓兒,交訂要白的,拿回家來竟是黑的」。母親苦苦勸慰,甚至責備他不孝:「你這不是做兒子的行為,也不是做人的行為……」事已至此,他不得不妥協了。他說自己是在家裏的逼迫下失去了「童貞」。從此悲苦不堪。
後來,郭沫若在一篇文章中談到原配張瓊華時,戲謔她為「黑貓」。張家與郭家也算門當戶對,張瓊華的父親中過秀才,家有兩百多擔田租。張瓊華讀過私塾,學過《女兒經》、《烈女傳》。郭沫若在標題為〈黑貓〉的文章中說:「我一生如果有應該懺悔的事,這要算是最大的一件。我始終詛咒我這項機會主義的誤人。……她不是人品很好,又在讀書嗎?她處的是鄉僻地方,就說讀書當然也只是一些舊學。但只要她真正聰明,舊學也有根底,新的東西是很容易學習的。我可以向父母要求,把她帶到成都去讀書,我也可以把我所知道的教她,雖然說不上是愛情的結合,我們的愛情不是可以慢慢發生的嗎?──是的,這便是我的機會主義。」其實看照片,張瓊華並不像郭沫若寫的那樣可怕。她可能與他的理想中人差得遠了些,就讓他形成一種成見性看法。
郭沫若到日本與安娜同居後,曾幾次寫信想和張瓊華解除婚姻關係,都招來父母的指責。郭沫若怕傷父母的心,也擔心張瓊華想不開自殺,所以不得不打消離婚的念頭。對於這一切,張瓊華恐怕是不知道的。她常去「求菩薩保估我夫平安無事」,每天都要把結婚時的傢俱擦拭一遍,>這成為她生活中一項重要內容。她以這種方式盼望著,終於在1939年3月,郭沫若父親病重時,等來了郭沫若的返鄉省親。這時距郭沫若離家已26年。郭沫若的母親是1932年去世的,當時郭沫若還在日本。郭母知道八兒在日本已有一妻子,擔心瓊華將來無所依靠,臨終時曾有遺囑:「他日八兒歸來,必善視吾張氏兒媳,毋令失所。」郭沫若聽了母親的遺言,又聽家人敘說多年來張瓊華如何侍奉他的父母,便對張行了三個長揖到地的大禮。為了向張表示感謝,郭沫若還給她題了兩首詩,短跋中特地寫上了「書為瓊華」四個字。並逗趣說:「如果往後沒有錢用,可以拿它賣幾個大洋。」張惶恐萬端,說餓死也不會去賣。
這年7月,郭沫若的父親病故,郭沫若偕于立群和他們剛出生不久的兒子漢英回來奔喪。張瓊華把自己的臥室、也是當年與郭沫若的洞房讓給郭沫若和于立群,並買雞買魚盡心照顧于立群母子。再麻木的人,這也是一種心靈的傷害。我們只能看作是張瓊華無奈中的善良吧。況且自己沒生育,把郭的骨血視為已出也是可能的。郭父喪事辦完,郭沫若與于立群從大佛壩乘飛機返回重慶,張瓊華與家人一起去送行。知道丈夫已不屬於自己,這心如枯井般的人將怎麼打發日子?她把郭沫若在其父死後寫的長達七八千字的〈家祭文〉背得滾爪爛熟,常常淚水盈眶。
郭父去世之前,曾把家產分給兒子,郭沫若名下分得有數十擔租穀。由誰來掌管並享有這部分租穀,家裏人意見不一。有的認為應該給張瓊華;有的則認為張氏與郭沫若只有夫妻名分,無夫妻之實。為此寫信給郭沫若。郭明確回覆說:「全部歸張瓊華支配。她孤身一人,只會幫家事,沒有別的收入,就靠這些租穀過日子。」
1949年以後,沒了租穀,郭沫若每月給張瓊華寄上基本生活費。
1963年,張瓊華在侄女的動員下,到了北京,想見見郭沫若。郭卻沒有同她見面。郭沫若身邊的工作人員遵囑陪她到故宮等處遊覽了一番,並為她買了一隻鋁鍋、一塊燈心絨和其他生活用品。工作人員勸張瓊華在北京多住些日子。張說:「他太忙了,我不能在這裏分他的心。」便悄悄地走了。
張瓊華在郭家做了「一世的客」,守了一輩子空房。死時9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