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注音符號
第一節 注音符號的由來
(一)注音符號的前身
滿清末年,西方強權入侵,自鴉片戰爭起,滿清屢屢戰敗,喪權辱國,一些愛國志士,認為國家積弱的原因是教育不普及。其癥結是國字結構複雜難寫、難認、並且缺乏科學的標音符號,語言和文字脫節,是普及教育的一大障礙。又目睹西洋傳教士在東南一代推行的方言羅馬字很有績效。於是盧戇章就加以研究,到1892 年著有《中國第一快切音新字》,主要是用簡單的拼音文字,去「掃除文盲」和「普及教育」。再者甲午戰爭期間,國人認為日本遽然暴興,得利於51 個片假名,文字簡便,教育普及的關係,於是紛紛創製各式各樣的注音符號,作為普及教育的利器。黎錦熙著《國語運動史綱》,把這一段運動依其目標分為兩期,復以主要符號為名稱。庚子以前叫做切音運動時期,以盧戇章為代表;庚子到辛亥叫做簡字運動時期,以王照、勞乃宣為代表。切音運動是戊戌前後一批國語運動家所宣傳的,是拼切語音的工具(方音羅馬字和方音速記符號)所以叫做「切音運動」。他們的目的,只著重在「言文一致」,還不甚注意「國語統一」,因此難以普及。簡字運動是庚子以後一批國語運動家,仿照日本假名製成的字母,用它拼注語音,它的作用與「切音新字」相同,但是他們宣傳的理由偏重「國語統一」。羅常培著《國音字母演進史》(1934 年9 月商務初版)是依照符號的性質,分為羅馬字與簡字兩種。把羅馬字分為三期:1892年到1918 年叫做草創期;1918 年到1925 年叫做發育期;1925 年到1928 年叫成熟期。國人首創羅馬字拼音的是盧戇章;而開簡字先河的就是吳稚暉。滿清政府,對於推行拼音文字,始終是「虛與尾蛇」不願徹底實施。趙炳麟、汪榮寶在北京發起「簡字研究會」,後又得到江謙、嚴復的支持推行簡字。爾後方還、汪榮寶、嚴復等三十二人,同時有畿輔、江西、四川各地學界,和京官等聯合起來向資政院請願頒行拼音文字,並推廣官化簡字,推嚴復作特認股元長,從事審查。結果:「謀國語教育,則不得不添造音標文字」,「將簡字正名為『音標』」,「由學部審擇修訂,奏請欽定頒行」,「音標用法有二:一是拼合國語,以開中流以下,三萬萬九千萬不識字者的民智,而合蒙、藏、準、回二千萬里異域民族的情感;二是範正漢字讀音,學校課本,每課生字,也須在旁注音標」,「請議長會同學部具奏,請旨飭下,迅速籌備施行」。學部將此案又推到中央教育會公決─1911 年6 月開幕─會中議決:統一國語辦法案。同年武昌起義,此案也就無從實行了;但經此醞釀,統一國語運動,在全國知識分子心目中,已經成為刻不容緩的要務。(張博宇,1976:43-58)
「五四」運動時期,不僅在語言科學研究上影響大,使傳統「小學」發展為中國現代語言學;另一方面還推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語文改革運動,使中國現代語言學開拓了研究漢語文改革問題的新領域。現代語文改革工作,並非開始於「五四」時期。在清朝末年,由於帝國主義侵略,進步的知識分子痛感中國落後,民族意識和民主思想開始抬頭。他們提出要學習現代科學技術,普及教育,從而改進政治;於是在「教育救國」的口號下,語文改革運動也就應運而生了。提出「崇白話」、「廢文言」的主張,設立「正音書院」,推行「官話」的工作,就是現代「白話文運動」和「國語統一運動」的先聲。(濮之珍,1990:486)
(二)注音符號製定過程
民國建立後,有些人覺得民主政治固然以平民教育為首要,而全民政治更以統一語言為先決條件,所以積極推動國語統一的工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音教材編輯委員會編纂,2002)1911 年7 月10 日,成立「讀音統一會」。讀音統一會以前的國語運動家,所創製的新文字,有一個共同的缺點:不知用詞類連書,寫出來的文章意義不固定,它的用處仍是輔助漢字的切音工具,不配成為文字。(張博宇,1976:58)
1. 讀音統一會
1911 年7 月10 日,教育部召集「臨時教育會議」於北京,通過採用注音字母案(決議改注音為「切音」),成立讀音統一會。8月7 日通過「採用注音字母」案,確立國字注音的基本方針,也成為制定注音字母(注音符號)的根據。1911 年12 月,教育部根據「教育部官制」第八條第七項有「關於國語統一會事項」,制定「讀音統一會章程,並設立讀音統一會籌備處,聘請吳敬恆為主任。會員的資格為:(1)精通音韻。(2)深通小學。(3)通一種或二種以上之外國文字。(4)諳多處方言(須合四種資格之一)。逐字審定讀音:每字就古今南北不齊的讀音中,擇取一音,以法定的形式公定,名為國音。聲母就是輔音,韻母為主音。就所得根音,或不省併,製定筆畫簡少的輔母若干,與主母若干,名為注音字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音教材編輯委員會編纂,2002:23~25)1913年2 月15 日,讀音統一會正式開會。審定國音:主要「備審字類」,是依照清朝李光地的《音韻闡微》的同音,採取較為常用者。由注音員逐字比較各音的多少,而以該字最多數的音為會中審定的讀音。為了核定音素,採定字母,會中有許多爭議。依照當時採集的字母案,可分三派:一為偏旁派,仿照日本假名,用近音漢字的偏旁為字母,如王照、汪榮寶、汪怡、蔡璋等。二為符號,自定符號以為字母,如馬體乾、李良材、吳敬恆、邢島、王寉、胡雨人、楊麴、高鯤南、盧戇章、陳逐意、鄭藻裳等。三為羅馬字母派,其中有兼採羅馬字母,加以變異自成符號的,如吳敬恆、邢島;也有主張純用羅馬字者,如楊曾誥;更有以羅馬字而兼標義符的,如劉繼善等。最後,依照浙江會員馬裕藻、朱希祖、許壽裳、錢稻孫及周樹人(部派員)的提議,以「統一讀音,不過改良反切,故以合於雙聲韻的簡筆漢字最為適用」,將會中審定字音暫用的「記音字母」正式通過為注音字母。這套字母,大致為章炳麟創始,為「取古文篆籀徑省之形」的簡筆漢字。1918 年,擬定注音字母注音字母普遍受到國人注意。1918 年4 月,胡適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提出「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為口號,使「文學革命」與「國語統一」兩大潮流合而為一,以實現「言文一致」的理想為目標,史稱「雙潮合一」。1918 年11 月23 日,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注音字母普遍受到國人注意。計聲母24 個、介母3 個、韻母12個,另外訂有濁音符號及四聲點法。1918 年4 月16 日,教育部據國語研究會的呈請,以部令公布「注音字母音類次序」,其次序為:ㄅㄆㄇㄈ万 ㄉㄊㄋㄌ ㄍㄎ丌ㄏ ㄐㄑ广ㄒ ㄓㄔㄕㄖ ㄗㄘㄙ ㄧㄨㄩ ㄚㄛㄝ ㄞㄟㄠㄡ ㄢㄣㄤㄥ 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音教材編輯委員會編纂,2002:25~36)
2. 國語統一籌備會
1919 年4 月21 日,教育部正式成立「國語統一籌備會」。1920年5 月20 日,議決:「ㄛ母之音為﹝o﹞,若注韻中開口呼之字,則於ㄛ母上方中間加小圓點,其音為﹝e﹞。」1922 年公布注音字母書法體式中,印刷體與楷書也都一律改作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音教材編輯委員會編纂,2002:37)
3.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
1928 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同年9 月26 日大學院又公布羅馬字拼音法是,與注音字母並行,稱為「國音字母第二式」,而注音字母則稱為「注音字母第一式」。1930 年4 月21 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八十八次常會,通過吳敬恆「改定注音字母名稱,改稱注音符號,以免歧誤而利推行」案,函知國民政府照辦;4 月29 日,國民政府以二四○號訓令,令行政院及各直轄機關,改「注音字母」名稱為「注音符號」。5 月19 日,教育部以四八三號訓令,令各級教育機關改注音字母為注音符號,通令全國使用。當日全國教育會議通過吳敬恆所提「擬請教育部在最短期內積極提倡注音識字運動」案,並轉送教育部。這使國語普及運動與掃除文盲運動合一而成注音識字運動。1931 年,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重印「國音字母單張」,定國音聲調符號「直行記在末一音的右上角」,使四聲標法得以整齊畫一。1932 年5 月7 日,教育部以三○五一號布告,公布國音常用字彙,正式以北平音系為標準國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音教材編輯委員會編纂,2002:42~44)民國以來,改官話為國語,把注音符號為國音,這是為了要從字音的統一以達成統一語音的目的,所以把國字的標準音定名為國音:官話: 在官場裡自然形成的通用語言。我國將近千年以北平(北京)為政治中心,所以北平話成為通用的官話。國語: 國語是全國遵用的標準語,對內為語言統一的標準,對外為國家語言的代表。目前我國以北平音系為國語標準音的基礎。國音: 國音是國家頒定的字音及語音。我國曾用逐字投票的審音方式;但是現在為了便於推行,採用北平音系的音為標準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音教材編輯委員會編纂,2002:3)國音是由國家頒定的字音及語音,它的目的是為了使全國民眾有一種簡便的交際媒介,能夠用它來互相傳達消息、溝通情義、普及教育、教育救國、統一語言,增強漢民族的向心力;看見西方國家船堅炮利,要學習現代科學技術。注音符號,大致為章炳麟創始,為「取古文篆籀徑省之形」的簡筆漢字。注音符號是根據漢字取它的形,聲取其聲母,形取其韻母。如「ㄠ」,像幼兒形,依它取漢字的韻母。與漢字關係非常密切,學會了它,在漢語世界就有可能「無往不利」。更何況注音符號的聲母和韻母都取自漢語的「形」,在面對上會增添一分親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