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類危險物品管理的領域,在政府部門當中,主要涉及了經濟部能源管理、勞委會的勞工安全管理以及內政部的防火安全管理,所以常有權責不明的情況發生,再加上究以國際的九大類分類或參照日本方面以消防機關防火防爆為主的六大類分類,在產管學界亦常有相當分歧的看法。
但無論如何,自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於九十年修正公佈後,內政部消防署確已擔起六類危險物品管理的重要角色,而其中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則為主要靈魂人物,我們也期許在國內危險物品安全管理上,也由於安全風險觀念的提升及確實執行,而有所改善。
作者簡介
邱晨瑋
學歷
馬里蘭大學 防火工程系 博士後研究
交通大學 機械工程所 博士
中央警察大學 消防科學研究所 碩士
中央警察大學 消防系 學士
北海道防災指導中心 消防設備及法規結業證書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證照
日本消防設備技師證照
現職
國立台灣警察專科學校 消防安全科 助理教授
兼任
內政部 消防技術審議審議委員會 審議委員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工業安全審查委員
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顧問
財團法人中華技術顧問基金會 防火工程 顧問∕審查委員
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 防火工程 顧問∕審查委員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協會 顧問∕理事
經歷
國立台灣警察專科學校 消防安全科講師
行政院第一組諮議
消防署&消防署籌備處 災害預防組 專員
吳武泰
學歷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學士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科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研究所博士
經歷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主任、災害搶救科長、大隊長。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官、講師
吳鳳技術學院講師
中華科技大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