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什麼是現代藝術?
現代藝術可以是任何東西,舉凡一幅精巧的油畫、一個正在溶化的雪球、或是一間燈火明滅的空屋,都可以被稱為現代藝術。令人驚訝的是,遠在1850年代,人們即以「現代藝術」這個名詞來描述藝術。它聽起來感覺好像不是很現代,但是卻被當時的藝術家,以一種十分激進的方式,重新去思索他們創作的目的與觀念。
◆表現風格大不同
幾世紀以來,多數的藝術家嘗試在畫布上創造出一種真實的錯覺,就是所謂的3D(三度空間)的景象。但是,到了十九世紀後,這種單一的創作表現開始有了改變——部分原因來自於1830年代發明的攝影術。在這之前,人們依賴藝術家來捕捉事物的外觀,然而一旦攝影可以達到這項要求時,有些藝術家就覺得他們應該轉而做點不一樣的東西。並且,在過去多數藝術家都是靠有錢人資助,依照他們的喜好來創作作品;然而這種現象到了十九世紀時也有了改變。藝術家開始先做作品,然後才銷售,也因此給了藝術家更多的自由空間來實驗。
以作品「空幻」3和「桌上的吉他」2二件油畫來做比較說明:兩幅畫作都是靜物畫,都在表現物件的配置,或者說一種靜物的排列,這是傳統的作畫主題;然而,在這兩幅畫中,其差異點卻遠比相似點來得明顯多了。
◆強調作品原創性
多數人都以藝術家的繪畫技巧來評論其藝術的價值——所以大家對於繪工精細、栩栩如生的繪畫作品如「空幻」,就比實驗性作品如「桌上的吉他」來得有印象多了。但是,對現在許多藝術家來說,原創性遠比技術性重要多了;骷髏頭或許看起來很有說服力,但是吉他的簡單造形和鮮活色彩,讓「桌上的吉他」更具吸引力與創新的想像。
◆這……是藝術嗎?
在今天,藝術是如此地強調原創性,也因此當藝術家不斷去挑戰我們所認知的「藝術」界定時,也就不讓人感到太過驚訝了!今天當你去參觀一間畫廊,你可能會看到一幅全然泛白的畫布、一個瓶架、一排小圓石、一個漢堡形狀的巨大墊子、或是宴會後留下來的一堆垃圾等等。這些對你來說算是藝術嗎?「藝術」原意指的是「由人創作」的作品,但是上面提到的這些東西,根本非藝術家所創,有些也不過是被藝術家發現而已。你根本不預期會在畫廊看到這些東西。難道就因為在畫廊看到它們,它們就因此而成為藝術了嗎?
◆新視界的震撼
許多的現代藝術作品都故意弄得很新奇嚇人,為的就是要讓你吃驚,並促使你從新的角度看待事物。但是,如果你對這些現代作品仔細觀閱後,又會發現它們常常是我們所熟悉的舊主題。就像作品「在人類心中,對死亡的物質不可能性」1所示,英國藝術家赫斯特(Damien Hirst, 1965-)因為將死去動物作為作品而聲名狼藉,他想要去表達死亡的主題,就像那幅十七世紀的油畫作品「空幻」一樣。那個被保存下來的鯊魚,就像那被畫出來的骷髏頭一樣,都是要讓我們去聯想死亡。但是,鯊魚看起來如此地鮮活,以至於讓人無法去面對它死亡的事實——就像赫斯特的作品標題所示:「在人類心中,對死亡的物質不可能性」。
◆引發爭議辯論
現代藝術能夠引發激烈的爭辯,有時候甚至成為法院偵辦討論的案例。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念和想法,也因此要去解決所有歧見,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例如,雕塑家布朗庫西(Constantin Brancusi, 1876-1957)曾經控告美國海關,因為海關要他去證明他的雕塑作品是「藝術」,結果他贏了*。但是,美國雕塑家塞拉(Richard Serra, 1939-)就沒有如此幸運了。他為紐約市府廣場創作了一件以巨大彎曲鋼牆為造形的公共藝術「傾斜之拱」 (Tilted Arc),這件作品引發了當地民眾的不滿,因為他們認為這件作品讓他們無法方便地使用這個廣場空間。對塞拉而言,這就是他想要呈現的重點——他企圖改變民眾對這個空間的認知。但是,法院公聽會後,法官判定這件作品必須被移走。
譯序
你今天現代藝術了嗎?
「我不懂藝術啦!」「看不懂現代藝術在做什麼耶!」每當聽到這類的謙遜(或推諉)說辭時,心中總是油然升起婉惜之情。難道說接觸藝術、認識藝術,是如此地拒人於千里之外嗎?不是說「人人皆為藝術家」「處處是藝術」嗎?這樣的說辭絕不是口號,而是有跡可循、有法可行。
記得有一次與非藝術圈的朋友提及被《時代》雜誌(Time)選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藝術家及作品,畢卡索與他劃時代的經典巨作──「亞維儂姑娘」(請參見第43頁)榮登榜首。朋友嗤之以鼻地說:「那女人畫得這麼醜又不像,怎麼可能是最偉大的傑作呢?」我跟他解釋說:「傳統的古典畫作是在二度的平面空間裡,透過透視法,讓觀者看到宛如三度空間(有景深深度)的真實景致;但是,畢卡索卻顛覆這個主導我們幾百年看畫習慣的繪畫傳統,讓我們在二度空間的平面上,同時看到不同角度的景致並置在同一個畫面裡。」朋友這才恍然大悟發現到:「原來愈了解藝術發展過程中的原委,才愈能開放並接受不同的藝術創意表現。那我應該多聽聽、多看看才對囉!」
在強調創意思考的今天,藝術正是改變慣性思維的最佳媒介。藝術不只是藝術,它是一種態度,一種視野,一種正面能量,及一種「具化的哲學思維」。哲學愛好智慧,哲學是對人類經驗做整體而根本的反省,從中獲得啟發後,再指引到實際生活上。而藝術就是將這樣的智慧直接與生活連結、和生命對話。
看看古往今來的作品,藝術談的其實離不開人類生活經驗的陳述與反芻,而所謂藝術的態度及視野,就是讓我們的日常生活作息,不再受限於慣性思考,能夠延伸想像的空間,開展創意的想法,養成對事物深刻的反省與觀察。
舉例來說,美國藝術家克魯格的作品「無題」(你的凝視打在我的側臉上)(請參見第134頁),就帶給了我很大的震撼。每個民族、每個社會都有各自獨立發展的美感判斷準則,就像泰北的長頸族、或是台灣的瘦身美女;而克魯格的作品卻強烈點出:在這種集體的美感強迫制約下,我們是否還能把持堅定的自覺能力,去關照隱藏在社會壓力之下的種種不平等、不合理對待?
而如果單就審美的角度來看,審美的第一個階段就是「所見即所得」(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也就是說作品的意義如你眼睛所見。但是,如何讓我們的眼睛所見如「海納百川」般的細膩有深度呢?想要看得深、看得廣,審美的眼光必須經過鍛鍊,更需要知識的豐富。如果你知道「現代藝術之父」塞尚為什麼要將我們觀畫的自然再現原則,翻轉成用幾何造形來重現自然,也才會明白為什麼畢卡索要把畫得像的東西,反而把它畫得很不像,如此也才能成就他藝術原創的崇高地位。
有了對藝術史的這層基礎認識後,你或許就會明白「當代藝術之父」杜象放在美術館內展示的小便盆(請參見第69頁),是在搞什麼飛機?!因為他就是要讓你去好好想一想:小便盆不是藝術,那什麼是藝術呢?若是你更進一步質疑:「那我也會做藝術啊!」好,那到底誰是藝術家呢?在此恭喜你了!因為你已經看懂現代藝術了,而這也正是這本書寫作的目的!
在台灣,父母對藝術的認知多半是孩子能畫並且畫得像,因此美術教育多是以寫生畫畫為主。但是,藝術的珍貴並不是建立在人人都能成為藝術家,而是應該能夠將藝術鑑賞當作創作的一部分,進一步讓藝術的美感經驗與創新視野,延展落實到每個人的生活體驗上。譯者本身的藝術學習道路,就是從藝術史的學習開始,透過藝術的潛移默化,領悟到:「懂藝術是生命的幸福擁有。」從現在起,把「現代藝術」變成動詞,讓藝術帶給你每天反省與成長的力量,從今天起,問問自己:「你今天現代藝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