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推理史上前所未有的失蹤故事
文/黃羅(推理評論家)
.失蹤案的書寫歷史
雖然說屍體、凶手、智解謎團的神探,是推理小說的黃金三角,但是若少了其中一味,遊戲其實還是玩得下去。比方說,創作者不嗜血的話,倒是可以寫沒有屍體的失蹤案件,只是凶手可能就成了綁匪。
所謂失蹤案,自然是有人不見了。人不見了,似乎不是什麼火燒屁股的大事(除非失蹤的是幼童),即便去警局報案,警方也是二十四小時之後,才會立案出動找人。平心而論,失蹤案確實沒有凶殺案聳動,真實世界中,媒體寧願把版面留給謀殺案;虛擬小說的世界裡,失蹤案較難滿足讀者獵奇心態。然而無論虛實,在茫茫人海中,要將失蹤者找出來,偵探如何抽絲剝繭,縮小搜查區域,進行有效率的追蹤行動,一樣都是不簡單的任務。
比戲劇性或許不如人,但是比悠久歷史,失蹤案絕對理直氣壯。早在《福爾摩斯辦案記》(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 1892),柯南.道爾就讓名偵探在〈身分之謎〉(A Case of Identity)當中,出場尋找失蹤的新郎;福爾摩斯接手過的失蹤案,當然不只這一樁,估算一下,四中篇加上五十六短篇的福爾摩斯探案中,涉及神祕失蹤的故事約有十篇,比例上並不算少。
備受世人愛戴的「謀殺天后」阿嘉莎.克莉絲蒂也寫過失蹤案。她筆下的比利時矮個兒神探白羅雖然最擅長破解凶殺案,不過偶爾也會幫忙尋人,像是在《鴿群裡的貓》(Cat Among the Pigeons, 1959)找失蹤女學生,或是在《赫丘勒的十二道任務》(The Labours of Hercules, 1947)找失蹤女僕。然而最引人側目的是,克莉絲蒂居然寫而優則演,自己在現實生活中也搞失蹤:當時是一九二六年的十二月,因為丈夫婚外情而大受打擊的克莉絲蒂突然從家裡消失無蹤。結果這件失蹤案上了頭條,各地警察都在找她,《每日郵報》懸賞一百英鎊給通報消息的人,直到九天後才在一家旅館找到她,這就是推理史上著名的「謀殺天后的九日失蹤記」。
若再說到冷硬派小說,那就更不得了,尋人簡直就是私家偵探的家常便飯。然而私家偵探不像古典神探那樣有權有勢,他們不但受到警方排擠歧視,更無法將命案現場當自家花園般來去自如,所以這些走在殘酷大街上的「帶槍聖徒」(Saint with a Gun),多半先接到失蹤案的委託,然後在尋人過程中,才進一步涉入殺人案。為了讓大家更快了解私家偵探是怎麼辦案的,我們以史上三大私探為例,來模擬他們的行事風格:
.違背現實的正義論
假設情況是:一名十二歲女孩失蹤了,她的家人心急如焚,於是找上偵探社求助。(一),如果是大陸偵探社的無名偵探(Op)接手此案,他會循線找到女孩,發現這名遭黑道軟禁的肉票即將被賣到海外,而且這個犯罪組織居然有白道撐腰。無名偵探勢必會直搗黃龍,摧毀幫派,揪出貪官,除掉地方毒瘤。(二),倘若接手的是洛杉磯私家偵探菲力普.馬羅(Philip Marlowe),他會深入虎穴、以一擋十,即便被惡徒揍得頭破血流,他也是一邊碎碎念,一邊打落牙和血吞,拼死救出女孩。脫險後,女孩可能想以身相許,但是馬羅會像柳下惠一樣嚴詞拒絕:「妳是我的客戶,我們不該有其他關係!」(三),若是活躍於加州的劉亞契(Lew Archer)出馬,他應該會低調有如隱形人,設法偷偷把女孩帶離賊窟。事後他還會像心理學者溫柔的探問:妳有沒有哪裡受傷?是和爸媽吵架離家出走才導致被騙?或是純粹被壞人擄走?
私探的手段大致上如此。但你會不會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沒錯,這些私探的做法太戲劇性了,他們就像中國武俠小說的俠客從天而降,不求名利、不求回報,一心只想伸張正義。從現代角度來看,這太違背現實了、太理想化了,甚至可以說太假道學了。
說到違背現實,達許.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早在戰前的三○年代,曾撰文砲轟當時紅透半邊天的偵探小說家范達因(S. S. Van Dine),批評他的小說人物講起話來「像是高中女生在背字典裡艱澀的怪字。」無獨有偶的是,看克莉絲蒂極不順眼的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也曾說「把謀殺還給有理由犯案的人,而不只是提供一具屍體。」當年的冷硬派大師痛批本格解謎小說空泛虛偽,如今從二十一世紀的觀點來看,冷硬派作品又何嘗不是如此?某種程度上,冷硬派小說也是一種擁抱浪漫情懷的文體,創作者把對社會的不滿與對正義的憧憬投射在小說中,打造一個「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硬漢,然後讓這位「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私家偵探撥亂反正、拯救社會。
.由內向外觀看失蹤案的實況
說到底,戰前三○年代的現實,與二十一世紀今天的現實,究竟差別在哪裡?
要回答這個問題,且讓我們回到先前的假設情況。若拋開所有的遐想與幻象,上述的十二歲女孩失蹤案要是發生在今日,現實生活中的發展應該是雙親趕快去報警,並列印尋人啟事傳單滿街發放和張貼公告欄,當日子一天天過去,寶貝女兒依舊下落不明時,警方查案的人力會逐漸縮編,最後變成一樁無解的懸案;在日復一日的煎熬中,夫妻相交指責而鬧不和,先分居後離婚,末了落得一個家破人散的悲情下場……這是最真實的寫照,而且也是小說《墓園女孩》的故事梗概。
常看推理小說的讀者應該都知道,推理小說通常只寫外在事件,彷彿一旦找到人、破了案,偵探下台一鞠躬,事情就有了圓滿的落幕;然而事實上,這個圓滿只是個假象,故事根本還沒結束。試想失蹤多年的人,性格和相貌上一定會有所改變,即使重回家園,也不可能像按下開關一樣馬上轉換心態,從此適應新環境而和樂融融,共享天倫之樂。
《墓園女孩》其實是一部很難歸類的作品,它像犯罪小說一樣有案件與警察,卻一反推理小說的常態,由內向外去觀看事件的歷程。故事中幾乎沒有鋪陳偵探或警察的辦案過程,只看得到失蹤女孩的父母親內心飽受折磨,尤其是小說才進展五分之二篇幅,就找到了失蹤四年的女兒,可是劇情並沒有走向happy ending,當事人反而發現他們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要彼此適應、要心理復健、要修補裂痕,因為失去的不僅是四年時光,他們同時也失去了心中的那份純真,以及對人性的信任感。失蹤女孩凱特琳歷劫歸來後,不肯透露四年來的個人遭遇,但她的父親湯姆卻一定要弄清楚醜陋不堪的真相,於是衝突的拉鋸戰愈演愈烈。你或許會質疑真實情況真的是這樣嗎?別忘了當年克莉絲蒂被尋獲之後絕口不提失蹤之事,即便在自傳中也是避而不談。人類的心靈會自動規避無法面對的創傷,這是最真實的人之常情。
像這樣一個破格的故事,卻出自一位新進作家大衛.貝爾之手。你若翻閱任何一本推理參考書,都絕對查不到大衛.貝爾這個名字。既然在推理文壇沒有顯赫的資歷,這意謂著他沒有包袱,不必像推理作家那樣絞盡腦汁構思一個石破天驚的殺人詭計,也不用設計一個巧奪天工的不在場證明,因而能夠寫出一個與眾不同、你從未讀過的失蹤故事;或許正因為大衛.貝爾並未畫地自限,所以他的偽推理小說才會如此真實、真實得叫人不忍卒睹,卻又真實得令人心痛。
《墓園女孩》中文版序
學著放手,因為我願意等你回來
大衛.貝爾
《墓園女孩》的故事是從小孩子的撒謊開始寫起。我還小的時候,家住在一條繁忙的街道旁,距離州際高速公路的交流道只有一英哩遠。當時父母親要我嚴格遵守一個規矩:絕對不可以獨自一人過馬路。
大致來說,我算是個好孩子,還挺守規矩的,也不太調皮搗蛋。但是大約在我五歲的某一天,我跟鄰居幾個孩子在住家附近玩耍,還記得那天天氣很好,我在家門前的街道另一頭,第一次交上了新朋友。我知道母親看不到我,也不知道我在做什麼,所以當一起玩耍的孩子們決定要過馬路去某個人家的院子玩,我也就跟他們一起去了。
幾小時後我回家了,坐在廚房的餐桌前看著母親為我弄點心,她沒有問我玩得如何或是跟誰在一起,就只問我一個問題:「你是不是跟那些孩子一起過馬路了?」
我面臨選擇:我可以承認違反了規矩,或是撒謊迴避。我不知道當時為什麼要那麼做,但我就是選擇了撒謊。我對母親說我沒有過馬路。我甚至鼓起勇氣,等著看母親是否知道我在撒謊。但母親沒有說什麼,轉身繼續忙她的事,似乎是接受了我的說詞。
只是在很多年之後,我才知道不然。母親知道我當時撒了謊,她看到我過馬路,因此我才剛踏進家門,她就問起這件事。但是她為什麼沒有戳破我的謊言,我不知道。也許她當時累了,也許她想找適當的時機再提出來,也許她還知道我的其他過失,或是她很清楚無法掌控我做的每一件事。再不然就是她知道這麼由著我,日後我自會想通。
《墓園女孩》談的是同樣的主題,只不過範圍大了許多。所有的孩子都在探索自己的疆界,所有的孩子都在挑戰他們的父母。也許父母最難接受的一點是:他們未必能理解或約束得了子女的一切行為。但是,為人父母必須學著放手,只不過有時他們一放手,便失去了孩子。
在《墓園女孩》裡,失蹤的女兒回來了。但本書真正要問的是一個更深刻的問題:女兒是完完全全的回了來嗎?她能做得到嗎?而且更重要的是:父母真的希望她如此嗎?隨著時間流逝,我們都會失去某些事物,但同時我們也會得到許多。這個故事中的角色自凱特琳離家的那一天起,就再也回不去了,不過他們的生命終將緊緊相繫,而且他們也將了解,生命的內容是取決於他們自己,就如同我們的生命內容是取決於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