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倫坡獎終身大師獎得主、《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勞倫斯.卜洛克最新力作
美國版2016年12月上市,中文版搶先全球發行,台灣讀者先睹為快
「馬修.史卡德等於紐約,他是城市裡的浪遊詩人,而這本書的男主角比爾則在荒涼廣垠的州境流竄,在灰撲撲的長程巴士上,在要豔遇只能找公立圖書館館員的貧脊小鎮——當然,這也展現了卜洛克深厚不外露的內力——就算離開紐約,他仍是故事之神。」 ——劉梓潔
「卜洛克依然老練地帶領讀者進入一名藏有秘密的角色內心,從其行動、思緒、情感的變化上嗅聞犯罪的蛛絲馬跡。平凡人、小城鎮,生活中的點滴構築起對角色的好奇,接下來是認同,以及隱約的惶惶不安,宛如某種不明的膠黏纏上身。極佳的黑色心理懸疑小說。 ——冬陽
人生不一定往前,有時候可能越活越回去,有時候可能原地打轉。縱使工作,伴侶,車子,房子,該有的一切都有了……
比爾從巴士車窗望出去,兩棟建築之外,有家餐廳。餐廳窗戶上有個手寫的告示。他抓了手邊行李,匆忙下車。不到一個小時,他就得到一個二廚的工作,展開自己在蒙大拿這個名為越溪的城鎮的新生活。安穩地過了幾個禮拜之後,為打發工作之餘的空暇,他到圖書館申請了一張閱覽卡,也因此結識了圖書館員卡蓮妮。嶄新的人生一整個平順。餐廳老闆安迪和他一起研究新菜色,共同搭配甜點,甚至希望比爾能考慮承接這家餐廳。一個男人所需要的一切,似乎就在眼前。突然間,一覺醒來,令人欣羨的際遇消失無蹤,全世界應聲崩解……
作者簡介: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一九三八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除了極少時間之外,卜洛克幾乎都定居於紐約市內,並以該城為主要背景,從事推理文學創作,成為全球知名推理小說家,因而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的推理寫作,從「冷硬派」出發而予人以人性溫暖;屬「類型書寫」卻不拘一格,常見出格筆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於筆耕,自一九五七年正式出道以來,已出版超過五十本小說,並寫出短篇小說逾百。遂將漢密特、錢徳勒所締建的美國犯罪小說傳統,推向另一個引人矚目的高度。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二○○四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二○○二年,繼一九九四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二○○五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
卜洛克已在臉譜出版的系列作,包括、、及等。
相關著作
《數湯匙的賊》
譯者簡介:
劉麗真
政治大學新聞系畢業,資深編輯工作者。譯有《死亡的渴望》《奪命旅人》《譚納的非常泰冒險》《卜洛克的小說學堂》《改變歷史的聲音》等書。
章節試閱
週三,他第一次在卡蓮妮家裡過夜。她每次都問要不要開車送他回家,絕大多數他都選擇散步,但有的時候因為天氣、有的時候他身體真的乏了,他會請她送一下。這一次,卡蓮妮提醒他,既然他明早沒有要去哪裡,為什麼不留下來?他說,他也這麼想。
他聽到鬧鐘在響,決定再睡幾分鐘。等他第二次醒來,已經十點了,廚房餐桌上有張紙條,壺裡有新煮好的咖啡,早餐請自理。
但他只想喝咖啡,還喝了兩杯,坐在廚房餐桌前,既覺得待在家裡,又覺得置身異地。他想像自己穿過房間,打開五斗櫃,察看了一下衣物。但他其實並沒有離開廚房。他清空咖啡壺,把零件拆開來洗乾淨,把自己的杯子也洗了。
他步行回家。半路改變心意,朝圖書館走去。距離不算近,所以她總是開車上班。在路上,他決定現在是該更進一步的時候了,在蒙大拿申請一張駕照。他在這裡有份好工作、有一個女朋友,可以考慮給自己買部車了。
見到他走進圖書館,她頓時容光煥發;而他喜歡他出現所引起的某種反應。她很快的收斂起驚喜,稱呼他湯普森先生。他經過櫃臺,她壓低聲音,跟他說,他睡得太甜了,實在不忍心叫醒他。
他轉身找書,在電腦工作站附近放慢了腳步。四部電腦只有一部在使用,一個年輕的媽媽在上醫學網站,他挑了斜對角的位子坐下,按了幾個鍵。茫茫網路世界,他只認識GOOGLE,先去那裡,再看它要帶你到什麼地方。這是他唯一知道的途徑。
他搜尋「威廉.傑克森」,找到了幾百萬個連結,決定再把範圍縮小點──鍵入「威廉.傑克森/加爾布雷斯 北達科達州」。第一個跳出來的是海軍少將,威廉.傑克森.加爾布雷斯,一九零六年九月十五日誕生於田納西州諾克斯維爾。他當然可以繼續讀下去,弄清楚這個人跟北達科達州有什麼關聯,但是對於這個人,他已經知道太多資訊了。
這比他想得要複雜。
他又研究了一會兒,慢慢的掌握訣竅。在北達科達州,跟加爾布雷斯規模差不多的城市是法爾戈與大福克斯。當初他就是先從加爾布雷斯到法爾戈,然後才到越溪來的。加爾布雷斯沒有報社,但是,法爾戈跟大福克斯都有,在加爾布雷斯也都有訂戶。兩家報社都有網站──說真的,就連越溪公共圖書館都有官網──於是他上去看看《大福克斯先鋒報》與《法爾戈論壇報》上有什麼消息。
不多。你當然可以搜尋,但是,得到的結果遠遠不及到他們的辦公室,一天一天的翻過去的報紙。
他追憶日期,登上巴士那天。輸入之後,依舊沒有什麼訊息。你以為電腦會顯示當天的報紙,其實不然,上面的訊息含量跟海軍少將W. J. 加爾布雷斯一九零六年誕生於……納許維爾?不,諾克斯維爾,差不了多少。知道這個人的生平會讓他的人生更豐富嗎?
如果他有點概念,事情也不會這樣難辦了。但他非得自己處理不可,不能找人幫忙。我想要知道四月二十四號,在北達科達州加爾布雷斯,有沒有發生謀殺案?還想知道他們知不知道凶手是誰,會不會跟一個姓傑克森的人有牽扯?
別了吧。
「北達科達州凶手」。
這個關鍵詞好多了。更好的是他還加上了年份,搜尋起來應該精確得多。
他把頁面捲動了一下,點了幾個連結,很快的掃瞄一下,又回到主頁面。沒找到什麼跟加爾布雷斯有關的訊息,也沒有找到一個叫做威廉.傑克森的人。
他想起在加爾布雷斯的最後一個早上。突然醒來,意識就這麼墜進腦海。他四肢攤開,臉孔埋進床墊,還穿著衣服,甚至鞋子。
他的衣服破了,袖口磨損。
手掌有抓痕。
十或十二小時流逝。身體有些部分還沉醉夢鄉,或者也可以說,他仍停留在某種無意識的狀態。他記得的最後一件事情──
最後一件事情是走進酒吧。他已經去過兩家了。第一家是凱爾西,那段日子,他經常去那邊小飲幾杯,極少缺席。第二家是藍狗,只有在凱爾西還是沒法抒解緊張的時候,他才偶爾造訪。他待在加爾布雷斯的期間裡,總共也不過去了四五次,但每次都要喝過頭,才肯離開。有一次,還被店家請出門。但不管他做了什麼事情,想來也沒出格,因為下次他再去,依舊受到歡迎。
每一次,他都會喝到翌日宿醉,傍晚之前,記憶力像瑞士起士一樣,可以輕易的鑽個洞──回家、開門、脫衣服、撲上床。這些事情他都做過,也隱約回想得起來。但記憶千瘡百孔,隨著焦點的轉移,還會不斷變形。
但是最後一次,他離開藍狗的時候,腦筋可是清楚得很。
沒人叫他離開,要走也是他自願走的。但他完全不想回家。隔條街有間酒吧,他經過幾十次了,從來也沒有進去過。格調不高,他總是這樣想,有點陰森。
酒吧到底叫什麼名字?一個女人的名字。瑪姬,瑪姬的什麼來著。
找個時間進去看看。他記得這個句子好像掠過他的心頭。
此外,他還記得什麼?
少得可憐。打開門,一股味道撲面而來。某種菸味,裹在打翻的啤酒與洗過太多次的舊襯衫異味裡面。這味道離好聞差到十萬八千里,噁心得緊,但是,卻暗藏著某種安撫的能力,擁抱著他,往裡面拖。你屬於這裡,好像跟他這樣保證。快點進來,你回家了。
酒保是一個高高的金髮女子,一張嚴峻的臉,穿件粉紅色襯衫,釦子全部打開,露出裡面的黑色蕾絲胸罩。
「瑪姬的轉彎」──就是那個地方的名字。她叫瑪姬嗎?也許吧,也許不是。瑪姬也許賭輸了這個酒吧,也許把它賣了,跑去育空去探勘礦脈,或者去易柏詐騙去了。也有可能店名是某首歌名,搖滾或鄉村。
他不記得他點了酒,但他一定點了,因為他記得她倒酒的動作,記得他舉起杯,記得酒杯接觸嘴唇的感覺。
但是記憶在這裡突然中斷,下一幕,就是他倏地驚醒,像是轉到一個音量被調到最高的廣播頻道。完全清醒,還是穿著衣服、還是套著鞋子,心裡明白某件很糟糕的事情,已然發生。
沒想到也沒糟到哪裡去。至少沒嚴重到會上報紙頭條、讓威廉.傑克森成為通緝要犯。
他的襯衫被撕破,兩顆釦子不見了。最簡單的解釋當然是他在酒吧裡跟人衝突,但未必是拳打腳踢的後果。推擠糾纏,一手揪住胸前襯衫,狠拉狠扯,也可能撕裂衣料,崩掉兩顆釦子。
手上的抓痕。
他看著抓痕,想像這雙手扼在女人喉嚨上。她的手比較小,抓著他的手背,直到最後一絲力量耗盡。
沒有記憶,腦海一片空白。這是他的想像嗎?是根據眼前的證據,編造出來的解釋嗎?
週三,他第一次在卡蓮妮家裡過夜。她每次都問要不要開車送他回家,絕大多數他都選擇散步,但有的時候因為天氣、有的時候他身體真的乏了,他會請她送一下。這一次,卡蓮妮提醒他,既然他明早沒有要去哪裡,為什麼不留下來?他說,他也這麼想。
他聽到鬧鐘在響,決定再睡幾分鐘。等他第二次醒來,已經十點了,廚房餐桌上有張紙條,壺裡有新煮好的咖啡,早餐請自理。
但他只想喝咖啡,還喝了兩杯,坐在廚房餐桌前,既覺得待在家裡,又覺得置身異地。他想像自己穿過房間,打開五斗櫃,察看了一下衣物。但他其實並沒有離開廚房。他清空咖啡壺...
推薦序
一則逃亡之詩,或者,一曲酒鬼戀歌
劉梓潔
「生命中少得了造化弄人?不說了,倫敦是我絕對不會去的地方。你呢?」
家,他想。
但他嘴上卻說,「我不知道,也許是夏威夷吧。」
讀完偶像卜洛克的最新中篇小說《搭下一班巴士離開》後,我想起一則從朋友那兒聽來的悲傷的死亡紀事。主角是那朋友的朋友,一位科技業高級主管,為人拘謹,風度翩翩,在公司尾牙宴後夜歸,回到家後,打開冰箱門像是想取冰水止渴,卻在那瞬間,被自己從胃裡翻攪上來的嘔吐物哽噎住,倒在冰箱邊,窒息身亡。家人發現時已是清晨,他被冰箱門縫射出的陰森藍光照拂了一夜,伴隨陣陣冰冷霜風。
《搭下一班巴士離開》的主角比爾,在小說的尾聲,也想到了這種死法,酒醉後被穢物卡在喉嚨,不能呼吸,「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就此死去。這也不是件壞事。」可惜的是,比爾總是太幸運、或是太不幸,醉倒時總是面朝下,以至於躺在自己的嘔吐物中醒來時,看著自己身上的血跡與抓痕,努力拼湊醉前破碎的記憶,害怕惹禍上身,害怕警察上門,怎麼辦?!
搭下一班巴士離開。
離開之後,隨機選定一個荒蕪小鎮下車,胡亂謅個假名,走進餐館應徵,暫時性地安定下來。與圖書館女館員談談戀愛,相互依偎,短暫取暖,房子車子等配件因應馬子一一齊備,等到來到好像快要在此時此地與此人定下來的關鍵時刻,他老兄又來了:爛醉,闖禍,逃亡。魯蛇三步驟,周而復始。
卜洛克在他的部落格中透露,這是他三十五年前從朋友那兒聽來的故事,他直覺可以發展成小說,一直放在故事倉庫裡。我不知道卜洛克聽到的那個真實版本原型是什麼樣:一個廚藝精湛的料理達人,一喝酒就惹事犯案,並且醒來時忘得一乾二淨,只好帶著鍋鏟浪跡天涯?躲躲藏藏過一生?
然而,可以確信的是,這樣的故事,透過卜洛克獨特且擅長的詩意偵探敘事手法,變成了一則人生寓言。卜洛克很顯然不想把《搭下一班巴士離開》當做一個有頭有尾、循線追索、殺人緝凶的傳統偵探小說來處理,而是以簡潔、精巧、富含哲理的方式,讓這部中篇在故事表層的迷人敘述之下,浮出一條條清晰的人生命題。如果將一部優秀的偵探小說比喻成剔透無瑕的肌膚,《搭下一班巴士離開》則可以讓你讀到一條條通往心臟的青筋血脈。
因為他必須離開。他身體的某個部分一定察覺到了這一點,否則他何必推遲跟卡蓮妮的約會?為什麼喝光一瓶酒,還要出門買醉?
甦醒之後,發現在自己躺在地板,滿身血跡與穢物,懷著無窮的恐懼、懊悔與罪惡感,帶著一切,其中孕育著邪惡的想法。
現在是你的機會。你可以斬斷逃離,你可以把一切拋在腦後。
究竟催逼追趕著比爾,使他不得不倉皇離開的,是什麼呢?是自己都搞不清楚的前科?是打草驚蛇的通緝?或是,僅僅只是,身體的某個邪惡、恐懼、懊悔的部分,讓他必須離開?必須把自己灌醉,把眼前的幸福圖景擊碎,搭車去到下一站,重新開始。
說到酒,便不得不提猶如卜洛克筆下、完美到讓(女)人心碎的馬修.史卡德。不同的是,硬漢馬修與酒纏鬥了十多集動輒三百頁厚的系列小說,而卜洛克只打算讓逃亡者比爾出現個百來頁,二萬一千個英文字。另一個不同的地方是,馬修兩字等於紐約,他是城市裡的浪遊詩人,而比爾則在荒涼廣垠的州境流竄,在灰撲撲的長程巴士上,在要豔遇只能找公立圖書館館員的貧脊小鎮——當然,這也展現了老卜深厚不外露的內力——就算離開紐約,他仍是故事之神。
《搭下一班巴士離開》像柯恩兄弟的電影,小說中的人物與景致,都會讓你覺得下一秒就要有一幫惡棍帶著機關槍進來掃射了,然而,沒有。小鎮的恬靜和諧,伴著柔軟溫存、潮濕甜蜜的愛情,但只要未收服身體裡那隻會出來亂的怪獸,一切便不得所終。比爾永遠去不了的地方,叫做家。
若真如我解讀,這是卜洛克的詩意寓言,亦即諷喻人生在世便是不斷地犯錯懊悔逃亡,那麼,我倒很好奇,老卜口袋裡,對人生的終極答案是哪一個呢?
A. 把酒量練好一點再來吧。B.喝掛時,臉請朝下。C.我擁有一切了,但我是誰?
我自己心中的答案是C。卜洛克此次不僅止想譜寫一曲酒鬼戀歌,而是想丟出生命大哉問:我是誰?
比爾(或所有迷惘不安的人)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誰,糾結於過去,以過去的假名字幹下的蠢事如陰影般籠罩,不敢面對現在,只好把自己丟上巴士,丟向另一個暫時不用負責任的未來。
當然,或許你也不想思考這麼多,只想快快樂樂看故事,那麼,《搭下一班巴士離開》仍是精采的小說。這是等了許久的卜洛克,請好好享受。
劉梓潔 簡介
一九八○年生,彰化人。台灣師大社教系新聞組畢業,清華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肄業。曾任《誠品好讀》編輯、琉璃工房文案、中國時報開卷週報記者。曾獲得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林榮三文學獎散文首獎、台北電影節最佳編劇與金馬獎最佳改編劇本,近年並跨足電視,擔任《徵婚啟事》、《滾石愛情故事》編劇統籌。著有長篇小說《真的》,短篇小說集《遇見》、《親愛的小孩》,散文集《父後七日》、《此時此地》。現為專職作家、編劇。
一則逃亡之詩,或者,一曲酒鬼戀歌
劉梓潔
「生命中少得了造化弄人?不說了,倫敦是我絕對不會去的地方。你呢?」
家,他想。
但他嘴上卻說,「我不知道,也許是夏威夷吧。」
讀完偶像卜洛克的最新中篇小說《搭下一班巴士離開》後,我想起一則從朋友那兒聽來的悲傷的死亡紀事。主角是那朋友的朋友,一位科技業高級主管,為人拘謹,風度翩翩,在公司尾牙宴後夜歸,回到家後,打開冰箱門像是想取冰水止渴,卻在那瞬間,被自己從胃裡翻攪上來的嘔吐物哽噎住,倒在冰箱邊,窒息身亡。家人發現時已是清晨,他被冰箱門縫射出的陰森藍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