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華生。」湯姆非常興奮,馬上把圓潤的美國中西部腔轉成我聽過最誇張的倫敦工人腔。「細漢仔!好捧油!華生,快過來,我需要你!」
我們同住的房間小得跟牢房一樣,導致我摔開他的時候,差點戳瞎他的眼睛。「真有你的,布列佛。說真的,你從哪兒學來這一套?」
「唉唷,老兄,太巧了啦。」我的室友總在制服外套裡穿一件菱紋毛線背心,他把雙手插進背心口袋,透過衣服上蟲咬的破洞,我看到他的右手拇指興奮地抖動。「今天晚上的派對在史文森宿舍,蕾娜辦的,因為她姊姊會寄伏特加給她。你總該知道蕾娜的室友是誰吧?」他扭扭眉毛。
聽到這兒,我終於忍不住制止他。「你可別想湊合我跟我的──」
「你的真命天女?」我看起來一定想殺人,因為湯姆很嚴肅地將雙手搭在我肩上。「我沒有打算,」他一個一個字仔細說,「湊合你跟夏洛特,我只想把你灌醉。」
夏洛特和蕾娜把派對辦在史文森宿舍的地下室。湯姆說的沒錯,逃過舍監的法眼易如反掌。每間宿舍都有一名舍監(外加一大群宿舍助理),通常是鎮上的老太太,負責坐在櫃台監督學生。她們會分發信件,幫忙訂生日蛋糕,傾聽你的思鄉之情,但她們也要執行宿舍的規矩。大家都知道史文森宿舍的舍監會在上班時間打瞌睡。
派對地點在地下室的廚房。雖然廚房備有各種盤子和鍋子,甚至有一台狹長的四口火爐,但平底鍋全都凹凸不平,彷彿有人戴鍋子上過戰場。湯姆緊貼著火爐,讓我關上身後的門,不出幾秒,其中一個旋鈕就在他的毛線背心上印出半月形的油漬。他旁邊的女孩手裡拎著不知名的飲料,她朝湯姆淺淺一笑,又轉回去跟朋友聊天。廚房裡至少有三十個人,擠得摩肩擦踵。
湯姆抓住我的手臂,開始擠過人群,走向小廚房後端。我覺得我好像被拉過又黑又濕的衣櫥,進入酩酊大醉的納尼亞王國。
「那是鎮上的怪毒販,」他悄聲對我說,「他在賣毒。那位是舒默州長的兒子,他在買毒。」
我心不在焉地說,「是喔。」
「還有那邊那兩個女生?她們都去義大利暑假。沒錯,她們把『暑假』當動詞用。她們的老爸是做近海鑽油的。」
我挑起一邊眉毛。
「幹嘛?我很窮,窮人就會注意這些事。」
「最好是啦。」假如他在開玩笑,這笑話也太冷了。湯姆的毛線背心雖然有洞,但他臥房裡可有一台我看過最小最薄的筆電。「你窮個頭啦。」
「相對來說嘛。」湯姆拖著我往前走。「你跟我都是上層中產階級,我們根本是死老百姓。」
派對又擠又吵,但湯姆執意把我一路拖到最遠的牆邊。我不知道為什麼,直到一個奇妙的聲音從香菸煙霧中飄揚而出。
「我們玩的是德州撲克。」說話的聲音沙啞,卻精準得詭異又狂野,宛如喝醉的希臘哲學家在酒神節演講。「今晚的進場賭金是五十美元。」
另一個正常的聲音唱道,「或你的靈魂。」我們前面的女孩全笑了起來。
湯姆轉頭朝我咧嘴一笑。「她就是蕾娜,另外那位是夏洛特.福爾摩斯。」
我首先看到她的頭髮,黑亮的直髮垂到她肩上。她傾身從牌桌上掃進一大把籌碼,所以我看不見她的臉。我告訴自己,這沒什麼,假如她不喜歡我也沒關係。就算一百年前,在大西洋的彼岸,某個華生跟某個福爾摩斯成了莫逆之交,那又怎樣?無時無刻都有人成為好友,這所學校一定也有許多對好朋友,搞不好有數十對、數百對。
雖然我一個都沒有。
她突然坐起身,臉上帶著淘氣的微笑。在她蒼白的臉上,兩道眉毛像突出的黑線,襯托出灰色的眼睛和筆直的鼻子。她散發出單調又樸素的氛圍,卻依然美麗。不是一般女孩的漂亮,而是像反射光線的刀子,令人想捧在手中。
「莊家是蕾娜。」她邊說邊撇開頭,這時我才聽出她的腔調。我被迫想起她也來自倫敦,跟我一樣。那一剎那我突然好想家,甚至不惜大出洋相,只想撲倒在她腳邊,求她用奢華的口音朗讀電話簿給我聽。這麼華貴的聲音憑什麼出自如此纖瘦的女孩口中?
湯姆坐下來,朝桌上丟了五個籌碼(細看才發現是制服外套的銅釦子),誇張地搓搓雙手。
我應該說句俏皮話,奇怪、搞笑又有一絲絲變態的話。我應該在她身旁坐下,低聲丟出這句話,讓她猛然抬頭心想,我想認識他。
但我腦中一片空白。
我轉身逃離現場。
幾小時後,湯姆回到房間,雙手空空卻心情愉悅。「她把我洗劫一空,」他笑著說,「下次我要贏回來。」這時我才知道,自從福爾摩斯去年來到學校,每週都固定主辦牌局,蕾娜開始帶酒來之後,派對變得更有人氣。「夏洛特大概也越來越好賺吧。」湯姆補上一句。
接下來幾個禮拜,我每天不斷重按鬧鐘的貪睡鍵,奢望早晨能拍拍屁股放我一馬。第一節的法文課最難熬。法文老師坎恩先生個性霸道,總穿紅色吊帶,他上蠟的鬍鬚看來應該掛在動物標本師的牆上。雪林佛學院將近一半的學生高一以來都上過這門課。大清早的,大家都只想坐在老朋友旁邊,聊昨晚的八卦。沒有一位同學的老朋友是我,於是我一個人佔了一張雙人桌,試著不要在上課鐘響前睡著。
「我聽說她昨天晚上就賺了五百美元。」我前面的女生說,一邊把紅髮綁成馬尾。「她八成在網路上偷練,超不公平。她又不需要錢,她家一定超有錢。」
「閉上眼睛。」她同桌的女生說,輕輕吹向朋友的臉。「妳臉上沾到睫毛了。對啊,我也聽說了。她媽媽不是公爵夫人嗎?管她的,錢最後大概都給她吸到鼻子裡了。」
紅髮女孩聽到這兒精神就來了。「我聽說是從手臂打進去。」
「不知道她願不願意介紹她的藥頭給我。」
上課鐘響了,坎恩先生用法文叫道,「早安,親愛的小朋友。」我發現好幾個禮拜以來,我第一次徹底清醒了。
整個早上我都在想那兩個女生的對話,以及那對她有什麼影響。我指的是夏洛特.福爾摩斯,她們講的不可能是別人。等到午餐時間,我橫越中庭,左右閃避行人,依舊思索著這件事。綠草地擠滿了學生,因此當我腦中的女孩彷彿穿越隱形門,突然直接走到我前面,我其實不怎麼意外。
我沒有撞上她,我還沒那麼笨手笨腳。不過我們都僵在原地,尷尬地挪動腳步,上演「左右移動您先走吧」的劇碼。最後我終於放棄了。管他的,我執拗地想,校園這麼小,我不可能躲一輩子,還不如主動一點──
我伸出手。「抱歉,我們可能沒見過面。我叫詹姆,我是轉學生。」
她低頭盯著我的手,眉頭緊蹙,彷彿我要遞給她一條魚,或一顆手榴彈。那天天氣炎熱、艷陽高照,十月初的日子還抓著夏天的尾巴。幾乎每個學生都把制服外套勾在肩上,或抱在懷中,我將外套塞在背包裡,剛才沿路還拉鬆了領帶。然而夏洛特.福爾摩斯從頭到腳一絲不苟,一副要登台就禮儀規範發表演說。不像大多女同學,她沒穿百褶裙,而是穿著貼身西裝褲,白色牛津布襯衫扣到領口,蝴蝶領結看起來簡直燙過。我跟她靠得很近,能聞出她身上不帶香水味,反而散發肥皂香,她的臉乾淨得像剛洗過一樣。
我可以盯著她看上好幾個小時,著迷於我出生以來斷斷續續幻想過好多次的這個女孩,然而她忽然警戒地瞇起淺色的眼睛。我嚇了一跳,彷彿我做錯了什麼事。
「我叫福爾摩斯。」她終於用美妙沙啞的聲音說,「但你早就知道了吧。」
看來她不打算跟我握手了,我把雙手插進口袋。
「嗯,」我坦承道,「所以妳也知道我是誰。真尷尬,不過我想─」
「誰叫你來的?」她臉上露出坦然接受的無奈表情,「是道布森嗎?」
「李.道布森?」我茫然地搖頭,「不是。叫我來做什麼?我知道妳在這兒,在雪林佛學院。我媽告訴我福爾摩斯一家把妳送來。她和妳姑姑阿拉敏塔還有聯絡,她們在慈善活動認識的,對吧?還一起在《福爾摩斯退場記》的原稿上簽名?好像是資助白血病患的活動,現在她們還會互通電子郵件。妳跟我同年嗎?我一直不太清楚。不過妳拿著生物學課本,所以妳一定是高二生。一點小推理,哈哈,我還是別亂猜好了。」
我知道我跟白癡一樣說個不停,但她站得直挺挺,動也不動,看起來像蠟像,跟我在派對上看到迷人奔放的女孩相差實在太大,害我完全搞不懂那天以來她怎麼了。不過我一直說話似乎讓她冷靜下來,雖然我講的話不搞笑、變態或俏皮,我還是繼續說,直到她的肩膀放鬆,眼中帶刺的悲傷終於稍微散去。
「我當然知道你是誰。」等我好不容易停下來喘口氣,她開口說,「阿拉敏塔姑姑跟我說過你的事,蕾娜也提到了。就算她們不說,我一眼也看得出來。哈囉,詹米。」她伸出白皙的小手,我們握了握手。
「不過我討厭別人叫我詹米,」我揪著臉說,「妳不如叫我華生吧。」
福爾摩斯抿著嘴朝我一笑。「好吧,華生。」她說,「我得去吃中餐了。」
如果我沒聽錯,她在下逐客令了。
「也是。」我壓抑心中的失望,「我也跟湯姆有約,差不多該走了。」
「嗯,改天見。」她俐落地繞過我。
我實在不能這樣放棄,於是我朝她的背影喊道,「我做了什麼嗎?」
福爾摩斯回頭,對我露出難解的表情。「下個週末就是返校日了。」她冷淡地說,接著便走了。
根據各方說法──好啦,其實就是我媽的說法──夏洛特是標準的福爾摩斯家人。這話出自我媽之口,可不算稱讚。你可能覺得時隔這麼多年,我們兩家族早該疏遠了,大多時候也確實如此。然而我媽媽還是會在英國警局的募款活動或愛倫坡文學獎晚宴上,偶爾碰到福爾摩斯家的人。以福爾摩斯的姑姑阿拉敏塔為例,她們剛好一同參加我曾曾曾祖父的經紀人亞瑟.柯南.道爾的遺物拍賣會。我一直對福爾摩斯家唯一與我同齡的女孩深深著迷(小時候,我會想像我們見面,然後一起踏上瘋狂的冒險旅程),但媽媽總是潑我冷水,又不說原因。
我對她一無所知,只知道她十歲的時候,警方就讓她協助調查了第一起案子,她幫忙找回的鑽石值三百萬英鎊。當年我父親每週固定打電話到倫敦給我,有一次他告訴我這件事,意圖讓我對他敞開心胸。他的計畫失敗了,或至少沒照著他的劇本走。
那通電話後好幾個月,我都夢到那起鑽石竊案。我多麼希望能在她身邊,擔任她忠心的夥伴。有一晚,我夢到我從天井將她垂降進瑞士銀行,只靠手中的繩索讓她懸吊在佈滿陷阱的地板上;隔一晚,我又夢到我們跳上火車,逃過一節節車廂,頭戴黑面罩的強盜緊跟在後,大喊著俄文。我在報紙頭版看到畫作遭竊的新聞時,我告訴媽媽,夏洛特.福爾摩斯和我會解開這個案子。媽媽打斷我,然後說,「詹米,你敢在十八歲以前做這種事,我會連夜把你所有的書都賣掉,就從尼爾.蓋曼幫你簽名的小說賣起。」
(爸媽離婚前,我父親常高高挑起一邊眉毛說,「別忘了,你媽只是嫁進華生家而已。」)
直到我離家前,媽媽才和我真正談起福爾摩斯一家人。當時我們聊到雪林佛學院──更正:她一個人滔滔不絕說我會多喜歡新學校,我則靜靜整理衣櫃,心想如果從窗口跳出去,我到底會死透,還是只摔斷兩條腿。最後她要我說說對新學校的期待,我為了氣她(況且我也沒撒謊),就說我很興奮又緊張,終於能見到福爾摩斯家與我同年的後代了。
她聽了反應可不太妙。
「天知道你曾曾曾祖父怎麼受得了那個人。」她翻了個白眼。
我問道,「妳說夏洛克?」至少我們不用談雪林佛學院了。
媽媽哼了一聲。「我總覺得他只是太無聊了,你也知道維多利亞時期的紳士都那樣,平常沒什麼刺激的事。但我從來不覺得他們的友誼是對等的。福爾摩斯家的人都很奇怪,他們現在還是從小鍛鍊小孩的推理技巧,就我所知,他們甚至不鼓勵孩子交朋友。我覺得這樣養小孩不太健康。我想阿拉敏塔還算好,不過我也沒跟她住在一起。我無法想像華生醫生日子怎麼過的。你這輩子最不需要跟她那種人打交道。」
「我又不是要娶她。」我在衣櫃深處翻找我的橄欖球具。「我只是想見見她而已。」
「我聽說她算是比較怪的那幾個,」她堅持道,「他們不可能因為好玩就送她去美國吧。」
我低頭直盯著我的行李。「是啊,去美國通常不算獎賞。」
「好吧,為了你好,我希望她人不錯。」媽媽趕忙說,「但在那邊還是小心點,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