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走進酒吧。
一般,故事不就是這麼開始的嗎?比較特別的是敘述的字句蕩漾著一股都會風情。隔壁的酒吧、城裡的酒吧、雅緻的酒吧、機場的酒吧,喝一杯安撫登機前的抽動。通勤者的酒吧,就在地鐵站的對面,方便上車前來一杯。
這一家,你頂多稱之為公路之家,可能在貝克斯福爾德(Bakersfield)的邊緣。在加州,至少這個貝克斯福爾德在加州。在其他州,想來還有別的貝克斯福爾德。
我想,你也不妨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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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想像一個一畝大的空地上,聳立一棟破敗頹廢的水泥建築。有很多停車位。有很多霓虹燈。但我不能告訴你上面寫什麼。
點唱機裡面盡是鄉村與西部音樂。男人戴著牛仔帽,女人吹成大波浪的捲髮。每個人都穿靴子。
我一走進去,脈搏頓時加快。我的頭上沒戴牛仔帽,腳下沒穿皮靴;但看來,我屬於這裡。穿著我的工作制服——深藍色長褲,搭配襯衫,在胸前的口袋上,用黃色的線繡著一個名字。
繡工很差,辨認格外吃力。但是,你費點功夫,還是看得出上面寫著巴弟。這不是我的名字,也沒人這麼叫我,除了偶爾有人叫我移車的時候。這件襯衫之前的主人在太陽石油加油站工作。我不在乎。穿得還挺合身的。如果我在幫你加油的時候,聽到巴弟兩個字,我會知道你在叫我。
我走近吧台,點杯啤酒。我一般點美樂。美樂高尚生活(Miller’s High Life),但我看到吧台上一整排的啤酒龍頭,決定點點別的。寂星?也許。
隨便吧,反正酒保端了杯什麼給我。取走了我的鈔票,找回的零錢放在吧台上。已經有一陣子,沒人要求我出示證件。我那時幾歲?二十五?二十六?
我想我淺啜了一口啤酒。隨後開始東張西望,見到她就在遠處。
我身邊只有酒保一個人。我說不上來酒保是老還是年輕,是胖是瘦。甚至不確定是男是女。我想應該是個男的吧。否則我的印象會是另外一個模樣。
也許也未必。
這女人,頭髮是中等棕色,夾著幾縷金髮,頭髮吹過,是她全身最蓬的地方。她的個頭很小,身材苗條。穿著一件圓領襯衫,看起來寬寬鬆鬆的。緊身牛仔褲。高跟皮靴,讓她的身高看來接近一百六十公分。
醉了。
「再幫你點一杯?」
她茫然的看著我,努力分辨她認不認識我,然後,斜睨著我胸前的口袋。「嘿,這不是巴弟嗎?」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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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我為什麼要跟你說這些?
我現在是一個坐在電腦前的男人,不斷敲擊鍵盤,用盡力氣搜尋適合的字眼之餘,還得為模糊的回憶對準焦距。我是個活在眼前的人,觀察、追憶,儘管我也是個活在過去的人,在我的小劇場裡演出。
我到底是誰?為了什麼?
就算我再努力,也不確定,這些問題能在故事裡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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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理由請她再喝一杯,酒保也沒有意思再賣她一杯酒。她已經醉態可掬。
醉態可掬。這詞挺妙的。
她喝她的酒。一杯葡萄酒?還是一杯調酒?我說不上來。就像我也記不清楚我們倆當時究竟說了些什麼,又是怎麼走出去的。我把車停在停車場最偏遠的角落,我們一路熱吻,走到車前,意猶未盡。
她喝的是葡萄酒。紅酒。我現在想起來了。她的嘴巴裡有紅酒的味道。
我緊緊的扣住她的屁股,狠狠的捏了一下。很緊實、很可愛。她搜尋我的褲襠,握住她找到的東西。
然後我們進到車裡。再度親吻,我啟動引擎,離開停車場。
附近可能有情人巷,這種地方周邊肯定有。但我以前沒來過這裡,連上哪兒去找都沒概念。我先開這條路,再開那條路,只要看到比我開的這條更窄、更冷清,我就轉彎。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哪裡,也不知道該在哪裡停車。路邊幾碼處有一片草地,除了朦朧的光線,穿過夜色撒下,別無亮點。
當晚是滿月?是新月?夜色清朗,所以看得那麼遠?你也可以抬頭看看。
好些事情我記不得了。
好些事情,她也記不得了。就在我開車的時候,她沉沉睡去,不勝酒力。
我關掉引擎的時候,她抖了一下,但還是沒醒過來。我在後車廂找到一條毯子,鋪好。感覺起來不怎麼乾淨,但一定比躺在光禿禿的地上舒服。
真是體貼。總是那麼紳士。
我們倆都沒繫安全帶。我打開她那邊的車門,穿過她的腋下,把她抱出車廂。我還沒走到毛毯,她醒了過來。看我的神情,很顯然,根本不記得曾經見過我。
她說,「你他媽的是誰?」
「巴弟。」我可能這樣回答吧,我自己也不確定。我根本沒機會知道她的名字,她又忘了我叫什麼,更何況我也不叫這個名字。其實,我根本不在乎我們倆姓啥名誰。我只想把她放在毯子上,幹她。
如果回到公路之家停車場,我大可把她按在柏油路面上,用各種方式把她幹到翻過來,想來她也甘之如飴。但那個女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滿口尖酸刻薄的婊子,百般的不情願。
我的腦子裡,滿滿都是:喔,好!
我的左手握緊她的肩膀,右手緊扣成拳,朝她的下腹部,狠狠的揍下去,落在她肚臍上方大約三英寸,擊中誇張的皮帶扣環上方,沒傷到我的手。太陽神經叢(solar plexus),我猜你會這麼稱呼那個地方。
她疼到喘不過氣,整副身子蜷了起來。我以為她會吐,但她沒有。我握緊拳頭再次重擊,這一次落在她的太陽穴上。
她再也無法承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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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境況,有人可能會形容成,隨後,外界為之一黑。或者為之一紅。整個世界看起來都是血般的鮮紅。
或者,這是我最後記得的一件事情。
也許他們講的是事實。也許外界真的為之一黑。也許這只是他們記憶所及的角落。
我不一樣。你可以說這是我記起來的第一件事情。在公路之家停好車,點了啤酒,想請她喝一杯——印象都模模糊糊,只是根據常理推斷出可能發生的事情罷了。
但在她生命之燈熄滅的那一剎那,我的意志就此清明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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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究竟是誰?我跟你講這些幹嘛?
這問題問得有些蹊蹺,是不是?膝蓋的直覺反射就是:我是寫給我自己看的,說明這個人活了這些年究竟做了什麼事,當然,這是真的。
但這不全是實情,不是僅有的真相。如果我自己是唯一的讀者,為什麼還要東拉西扯,解釋我已經知道的經過?幹嘛翻來覆去的用文字去炫耀?
為什麼一個人揭開難堪過去的時候,顯得這樣遲疑呢?非得硬起心腸,才寫得下去?
於是,我預見了你,親愛的讀者,無需花費太多心力去揣想你是誰。事實上,非常可能,我寫的這些,永遠不會有人讀到,這樣也挺合適的。眼前,只是一連串的電子脈衝,存在硬碟某處。今天,我按了儲存鍵,先存檔;下一次,我發現這個檔案,打開,才會再次更新。
我在任何段落,都可以畫下句點——或者在中間,甚至,拿定主意,就停在這裡——大可把檔案扔進垃圾桶,或者,往雲端天堂一扔。如果我對於科技的了解沒錯,奧馬.開儼有首詩,描述手指運筆揮灑之後的敝帚自珍,用於坐在電腦前搜索枯腸的作家,也是完全貼切吧。「淚如雨下,一字不捨」。真是根深柢固的老毛病。
當然,我可以取出硬碟,一榔頭砸了。我也可以索性把整部筆電扔進河裡。
假設我沒那樣衝動,假設我把故事寫完,靜候讀者批評指教,那麼,誰會是我的讀者呢?還真不知道。是執法單位的某位官員?是認識我的,甚至關心我的人嗎?還是什麼我在意的人?
話又要說回來,我跟你扯這個幹嘛?
也許我們心裡都有數,你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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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醒過來沒多久,我已經把她放在毯子上,開始解襯衫的釦子。她的眼睛張開,盯著我看。她憤怒,她恐懼,兩者不分軒輊。
我躺在她身上,硬得跟石頭一樣,血液不斷撞擊我的耳朵。我想要把她的牛仔褲拉到大腿處,她卻不住的扭動,想要掙脫我的控制,很煩,但更刺激了。
我想要幹她,我想。但我更想要殺她。我想要殺她,渴望無可比擬。
我用雙手扣住她的脖子。
她的眼睛睜得更圓了。我覺得眼珠好像是藍色的,也可能真是藍色,但我懷疑那時夠亮嗎?真的分辨得出來?
她知道自己的下場了,想要叫,卻叫不出聲。我整個人壓住她的身子,我可以感受到小小的軀體在下面扭動。我的手越收越緊,鎖住她的喉嚨,使盡我最後一滴力氣。自始至終,我都看著她的臉。
當然,我也看著最後一線生氣,從她眼中消失。
一個男人走進酒吧。
鬧區的酒吧。在辦公室上了一天班,來這裡消遣鬆弛一下。隨著白領逐漸散去,客層變了。每天都得來上幾杯的酒客、來這裡搜尋寂寞信號的男男女女。不時出現半職業的妓女。
我去過那裡幾次,探勘情況。總是一個人坐在吧台,永遠點一杯威士忌蘇打。除了點酒,也從來不開口。絕對不說、不做任何會引人注意的事情。
心頭卻不斷盤算。腦裡只有一個念頭:帶幾個女性客人回家。在我的幻想中,有個經常出現的角色,開車送孩子去踢足球,或者去接到朋友家玩的另外一個孩子前,一個家庭主婦進來速速的喝上一杯。MILF,現在你可能會這麼稱呼她,但當時還沒有出現這個名詞。酒吧裡面有很多MILFs,只是沒人知道可以用這種縮寫稱呼她們。
就像連續殺人魔。族繁難以備載,不過當時還不流行這麼叫。
她比辛蒂.羅希曼高一些,老上幾歲,身體也豐滿得多。紅色的頭髮有些可疑,就像是地毯跟帷幔搭配不上似的。
無所謂。她很辣,有一種不安分的氣質,更具吸引力。
就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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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孩子一定要踢足球嗎?我覺得那個時候,足球並不是太風行的運動,尤其是在亞利桑那州。我也不覺得她會在下午打發孩子到朋友家去玩。孩子也許是打棒球吧。他的妹妹在朋友家做功課。
好像這有什麼要緊似的。
踢足球、到朋友家玩。MILFs ——還是應該拼成MILVES?
連續殺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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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人走進酒吧。夢想中的MILF就在那裡,獨自一人。坐在一張小桌子後面,眼前的酒杯幾乎空了。
我在吧台點了J&B蘇打水。「再給我一杯紅髮女孩喝的那個。」
他笑了。「紅髮女孩叫做凱若琳。」他說,取過幾個酒瓶,倒在一起,攪了攪。「她喝的是橘色花朵。」
我端了兩個杯子,走到桌前,一屁股在她身旁的空椅子坐下,舉起酒杯,示意敬酒。「怎麼回事啊?」她說,接過裝著橘色花朵的高腳杯。「那我們要敬什麼?」
「敬未來。」我說,「希望未來裡面有凱若琳。」
「總比過去裡有我來得好。」她說,細抿一口。「你知道我的名字。」
「不過花了一杯飲料的錢。」
「但我不知道你叫什麼。」
「最好別知道我叫什麼。」我說,「有時,我連自己的名字也想不起來。大家一般叫我巴弟。」
「那我也這麼叫你好了。」她說。
我們聊了起來。她找了幾個藉口碰觸我——有時是我的手背、我的胳膊。我的一隻手按住她的膝蓋,她也沒退縮。我的眼神中帶著疑問,直視著她;她的答案是一抹淺淺的微笑。
敬未來,我曾經說。但我看見未來已經出現在我的眼前。
「請稍候一會兒。」我說。朝著男子洗手間走去,但過門不入,逕自走向後門。我已經退掉汽車旅館的房間,所有的傢私都收進後車廂。
還有一條新毯子。一捲膠帶跟一把冰鑽。
開上最近的入口匝道,進入州際公路。就算我捏碎凱若琳的氣管、射盡所有精液,離開之後,也始終遵守速限,絕不冒進。
但我只留下半杯橘色花朵、幾乎沒怎麼碰的J&B蘇打,就此離開;還給了她一個很久很久都無法釋懷的問題:她究竟說了什麼,讓我的慾望就此冷卻?
這個問題,我們倆都難以回答。
越過州界,找到一家汽車旅館。登記入住,淋浴,上床。
還是在想我的MILF。我們一起離開酒吧,一路開回她家。這一次我把她家設定在市郊的一條死路。用膠帶把她綁得動彈不得,但沒有封住她的嘴巴,因為我想要聽她的尖叫。
我很確定她的鄰居都住得很遠。沒有人聽得到。
諸如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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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要告訴你,芭芭拉.葛蕾翰的故事。
不是你在維基百科上面查得到的那種。她的母親是妓女,芭芭拉很早就投身黑幫。幾個人組成了犯罪集團,三個、四個或五個人,打聽到某個女子家中藏了一大筆錢。他們破門而入,女子怎麼也不肯放手,芭芭拉抄起槍柄,狂敲她的頭,最後用枕頭將她悶死。
也許她沒這麼狠心。她說殺人的不是她。但換成你,你還能怎麼說?
謀殺案發生在一九五三年三月。一九五五年六月三號,經過緊急上訴跟短暫的暫緩執行後,他們還是決定把她送進毒氣室。有人告訴她,進去後,在氰化物顆粒開始下沉之際,深吸一口氣,就會快得多。她的回應是:「你到底知道什麼?愚蠢的無賴!」
你真的以為她講的是愚蠢的無賴?這女人最後的遺言爆的是粗口,市政版的某位編輯覺得難登大雅之堂,決定動手清理一下。「你他媽的知道什麼?X你媽的白癡。」
應該是這種口氣。
這也不是重點。只是背景說明罷了,這種鄉野傳奇可能多半是真的,只是很難查證。比方說,有個人,姓名已經淹沒在歷史裡了,大吹大擂,自稱是最後一個幹過她的男人。
她原本被關在芝諾女子監獄,後來轉到聖昆汀監獄,進毒氣室前,獨自在死囚房裡待了一夜。就是這個看起來挺牢靠,一輩子都在聖昆汀監獄工作的男人,這般大言不慚。此人規矩摸到熟透,平常工作就是在死刑犯處決之後,打掃毒氣室。我想大概就是把遺體搬出去之後,用水管沖乾淨,該擦的擦,該弄的弄。
這樣你明白發生的地點了吧?她躺在那裡,一副騷樣,還是出了名的女匪徒,剛死多久?十分鐘?十五分鐘?
體溫猶存,新鮮熱辣。所以,他花了幾分鐘時間,幹了她。
她哪有辦法抗拒?在她深吸一口氣之後。也不可能有人圍在旁邊看,好不容易確認死刑犯得到應有的懲罰,誰都巴不得早點走開。兩分鐘進進出出,在她的身體裡存放了點液體,他把屍體移到指定地點。然後,他開始沖水,洗那個,刷這個。
之後,他把這件事情告訴朋友。「你知道我做了什麼嗎?兄弟?你還以為監獄裡沒有女人嗎?嘿嘿嘿,你再想想。」
也許他真的幹了,就跟他說的一樣。也許他根本沒有做,只是忍不住吹噓一下。也許壓根沒這個人,兩個監獄警衛用擔架把屍體抬出去,某個人在一個月後,或一年後,編出這麼個故事。一旦有人開口,你不難想像如何眾口一聲的傳播開來。
愛信不信,隨你高興。我想應該沒人可以證實或否認吧。尤其是事情已經過去那樣久了。
但,我還是寧可相信那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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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記得這個案子。她被送進毒氣室的時候,我十來歲;好幾年以後,我才聽說有個素行良好的市民,竟然是她最後的情夫。主要的情節都是報上看來的,兩年之後,我還去看蘇珊.海華飾演她的電影。
蘇珊.海華芳華絕代。其實,從照片看來,你大概覺得芭芭拉.葛蕾翰長得也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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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什麼事情救了我的MILF。也許是我們的對話,強迫我將她從物體重新歸類為活生生的人。也許這是最可能的結果。也許,就跟大學籃球球星參加NBA選秀一樣,我只是個打了一年球,就休學閃人的菜鳥。
我可以預見走上另外一條路的下場。我躲過謀殺起訴,並不是因為我是犯罪天才,總能早警方一步。我犯下了愚蠢的罪行,笨手笨腳的行凶,莫名其妙的逃脫。除了走狗屎運,誤打誤撞,找不到別的理由解釋。
換個人——或者是我自己,換個日子——可能覺得我既然逃過一次,自然可以逃過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諸如此類。
我的決定卻剛巧相反。不要把你的運氣用盡了,我告訴自己。事情發生了就發生了,趕緊遮蓋起來,眼睛可以看不見,心頭卻不能糊塗。保留在記憶裡,能回味多久就算多久;轉成幻想也成,只要你高興。但千萬別再重蹈覆轍。
有多少人願意接受這個建議?有多少人曾經跨過禁忌之線,卻終身敬而遠之,絕不再犯?
這可能是個辯證的問題。這種問題要人怎麼回答?誰會去統計幹過一次就收手的罪犯人數?
如果我們在腦海裡,重新喚起那些殺戮的場合、如果我們在最隱密的內心深處,綁架另外一個被害人,自然不會被登記在案。所以,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經一度行凶,不再累犯,也不知道這樣人數是多,還是少。
我只知道這麼多。我自己看著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