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論
一、民法之意義
二、民法之架構
三、民法之性質
四、民法上三大原則及其修正
第1章 民法總則編
一、法 源
二、使用文字
三、確定數量
四、權利能力、行為能力、民事責任能力
五、物
六、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七、人格權之保護
八、意思表示
九、法律行為
十、時效
十一、代理
十二、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之區別
十三、權利之行使
案 例
民法總則編歷屆試題(附贈光碟)
第2章 債編總論
一、債之意義
二、債之發生原因
三、債之種類
四、債之效力
五、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六、債之移轉
七、債之消滅
案 例
車禍處理
第3章 債編各論
一、買賣
二、買回
三、特種買賣
四、互易
五、交互計算
六、贈與
七、租賃
八、使用借貸
九、消費借貸
十、僱傭
十一、承攬
十二、旅遊
十三、出版
十四、委任
十五、經理人及代辦商
十六、居間
十七、行紀
十八、寄託
十九、倉庫
二十、運送
二十一、合夥
二十二、隱名合夥
二十三、合會
二十四、指示證券
二十五、無記名證券
二十六、終身定期金
二十七、和解
二十八、保證
二十九、人事保證
案 例
民法債編歷屆試題(附贈光碟)
第4章 物權編
壹、通則
一、物權之概念
二、物權法定主義
三、物權變動原則
四、物權行為無因性
五、物權的客體
六、物權之效力
七、物權的變動
八、物權之消滅
貳、所有權
一、通則
二、所有權之取得時效
三、不動產所有權
四、動產所有權
五、共有
參、用益物權
一、地上權
二、農育權
三、不動產役權
四、典權
肆、擔保物權
一、抵押權
二、質權
三、留置權
伍、占有
一、意義
二、占有的種類
三、占有的效力
四、占有的物上請求權
五、準占有
六、修法趨勢
案 例
民法物權編歷屆試題(附贈光碟)
第5章 親屬編
一、親屬之意義
二、親屬的種類
三、血親
四、姻親
五、親等之計算
六、親屬關係之發生與消滅
七、婚姻
八、夫妻財產制
九、離婚
十、父母子女
十一、父母子女之權利與義務
十二、監護
十三、扶養
十四、家
十五、親屬會議
案 例
民法親屬編歷屆試題(附贈光碟)
第6章 繼承編
一、繼承時點
二、繼承開始之處所
三、遺產繼承人
四、代位繼承
五、繼承權喪失之規定
六、繼承回復請求權
七、繼承之標的
八、遺產之酌給
九、應繼分
十、繼承之方式
十一、無人承認繼承
十二、遺囑
十三、遺贈
十四、特留分
案 例
民法繼承編歷屆試題(附贈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