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離奇失蹤,弟弟變成一隻狗
一個十五歲的少年,如何解開謎團,讓家恢復原狀?
一個超級悲慘×無敵爆笑的故事即將展開……
未來十五天,所有人的命運將會大逆轉?!
羅倫斯.章郎,十五歲,身高一八十公分,卻被迫戴上假髮、穿上絲襪,假扮成他媽。
小傑,六歲,看起來像個天使,但自以為是隻狗,不爽的時候還會咬人。
某個星期三,他們的媽媽出門之後就再也沒回家。機車的鄰居,整天在一旁監視,恨不得叫社福人員趕快把他們帶走。逼不得已的羅倫斯只能想盡辦法,維持媽媽還在的假象……
在追查媽媽下落的同時,他也展開一項祕密計畫——參加廣播節目的益智問答大賽。羅倫斯深信,只要贏得比賽大獎,家裡的情況就會好轉。所以每晚一到九點,他就衝到樓下的電話亭call in。然而益智問答的題目千奇百怪,他得打遍天下無敵手,才能登上衛冕者寶座。
隨著時間一天天流逝,偽裝成媽媽的伎倆快被識破,益智問答的決賽逐漸逼近,弟弟到處製造麻煩,家裡的錢快花光光……瀕臨抓狂的羅倫斯,能否絕地求生,扭轉他們兄弟倆的命運?玩樂團的酷酷女生米娜,又要如何幫他解開媽媽失蹤的謎團?史上最瘋狂的十五天,計時開始!
一個關於家庭、愛和希望的溫暖小說,作者用幽默詼諧的筆觸,刻劃一個少年在成長過程中所遭遇的種種麻煩和困難,在人生的低谷中,尋回重新站起來的力量。
本書特色
Amazon UK讀者四顆半星好評,英國青少年文學大小獎項推薦!
★ 2013年英國&歐洲童書作家、插畫家協會(SCBWI)「Crystal Kite優秀兒童文學作品」得主
★ 2013年義大利安徒生文學獎(Premio Andersen Award)得主
★ 2013年英國卡內基文學獎(Carnegie Medal)入圍
★ 2013年英國布蘭福博斯獎(Branford Boase Award)入圍
★ Brilliant Book Award圖書獎入圍
★ Grampian Book Award圖書獎決選
★ James Reckitt Hull Children’s Book Award童書獎決選
★ Lancashire Book of the Year Award年度好書決選
★ Llanelli Schools Best Read of the Year年度好書決選
★ North East Teenage Book Award青少年圖書獎決選
★ Redbridge Teenage Book Award青少年圖書獎決選
★ Rib Valley Book Award圖書獎決選
作者簡介:
大衛.卡曾斯 Dave Cousins
英國伯明罕(Birmingham)長大,家裡到處是書和唱片。小時候的志向是當太空人,長大後到布拉德福德(Bradford)念藝術學院、組樂團,後來又搬到倫敦。接下來的十年他四處旅行、灌唱片,差一點點就成名。
大衛的寫作生涯從十歲開始,當時想為「非常大酒店」(Fawlty Towers)創作劇本。此後,他寫歌、寫詩也寫故事。短篇故事〈探照燈人〉(The Floodlight Man)曾在英國BBC5廣播電台現場播出,並由他親自朗讀。大衛白天在設計工作室上班,只能利用午休和晚上寫作;如果午休時下雨,他就會躲在運河橋下。
目前和妻兒住在赫特福德(Hertfordshire),家裡到處是書和唱片;他在閣樓一角寫作,有一隻無法無天的赤毛貓跟他作伴。
譯者簡介:
趙丕慧
一九六四年生,輔仁大學英國文學碩士。譯有《贖罪》、《易經》、《雷峰塔》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讀者瘋狂按讚好評!
「這本書實在太棒了!好書的條件樣樣不缺。有趣又機智,也有嚴肅的一面,讓小說又多了一個層面。」
——讀者 若文.哈潑 Rewan Harper,14歲
「不可思議!像坐上了雲霄飛車,我同情每一個角色,愛死書中的每句話。這不是我通常會看的書,卻很享受閱讀的過程。或許是因為它的高潮起伏,或許是因為各種不同角色,從年幼的小傑(我特別愛他的天真),到瘋狂的電台節目主持人巴茲(誇張到幾乎有點煩人)。這本書讓我看到不同的人生面向。超級好看,所有人必讀!」
——讀者 葛麗絲.馬斯特 Grace Masters,15歲
「這本書太棒了,我給它最高分十分。讀的時候,我能在腦海裡看見每一個畫面,也完全能體會羅倫斯的心情,我無法不去想要怎麼幫助他。真不希望它結束,我想再來十五天!」
——讀者 喬許.布維爾 Josh Bouvier,12歲
「羅倫斯、小傑和米娜所解開的不同謎團,會吸引你不停看下去,也讓你覺得你和他們是一夥的。我給這本書五顆星。」
——讀者 愛麗斯.基奇 Alice Keech,12歲
「這本書令人上癮。作者以動人的筆觸,點出愛與家庭的真實力量。寫實描述出成長所面臨的各種困境,但同時也讓你有勇氣堅持做正確的事,為家人挺身而出。」
——讀者 夏綠蒂.諾丁斯 Charlotte Noddings,15歲
「妙透了!每一頁都扣人心弦。一段高潮迭起的旅程,等著你和主角一同經歷。」
——讀者 西波涅.杜倫 Ciboney Durrant,16歲
「這是個充滿熱情、堅忍不拔的故事,兩個男孩努力求生,想要讓人生變得更美好。書的構想很棒,結局也出乎意料。我很愛益智節目的橋段,很搞笑也很有趣。我也喜歡書中對角色的刻劃,他們令人又愛又恨,讓人覺得很真實。」
——讀者 布因.何姆斯 Bryn Holmes,12歲
「《無頭蟑螂的狗日子》是本精彩萬分的書,它深刻描寫出人生的各種困難,以及人們為了要讓家人團聚所付出的努力……這是我這陣子看過最好看的書。」
——讀者 路克.古索 Luke Goodsall,14歲
「這本書超棒!我的眼睛整個被書黏住了,想知道這對兄弟如何面對他們的難題。」
——讀者 路易.基奇 Lewis Keech,13歲
「我最近看完《無頭蟑螂的狗日子》,發現這可能是我讀過最棒的一本書。沒看過這本書的人損失可大了。」
——讀者 桃樂絲.哈潑Dorothy Harper,11歲
名人推薦:讀者瘋狂按讚好評!
「這本書實在太棒了!好書的條件樣樣不缺。有趣又機智,也有嚴肅的一面,讓小說又多了一個層面。」
——讀者 若文.哈潑 Rewan Harper,14歲
「不可思議!像坐上了雲霄飛車,我同情每一個角色,愛死書中的每句話。這不是我通常會看的書,卻很享受閱讀的過程。或許是因為它的高潮起伏,或許是因為各種不同角色,從年幼的小傑(我特別愛他的天真),到瘋狂的電台節目主持人巴茲(誇張到幾乎有點煩人)。這本書讓我看到不同的人生面向。超級好看,所有人必讀!」
——讀者 葛麗絲.馬斯特 Grace Masters,15歲...
章節試閱
星期二
大門砰一聲關上。媽回來了。
她把東西往玄關地上一丟,活像一具屍體倒在地上,然後就直接進了廚房。我聽到瓶子重重放到餐桌上,開瓶蓋的聲音,然後是液體咕嘟嘟倒進杯子的聲音。
媽咳了兩聲,拖了一張椅子,坐了下來。
香菸味飄進了客廳,我跟小傑靜悄悄的,在「快樂時光」以前先躲一陣──「快樂時光」就是等第一杯飲料發揮魔法,讓她又綻開微笑的短暫時光。
「我可愛的兒子呢?躲在哪裡啊?」
這就是信號,表示安全了,可以出去了。快樂時光開始了。
我們進了廚房。小傑投入她懷裡,她笑容滿面,親得他滿臉都是。我停在門口,等她招手才過去,讓她擁入懷中。炸薯條和菸味讓人喘不過氣來。
小傑跟她說學校裡的事,她微笑傾聽,又倒了一杯飲料,杯子裡的液體濃濃的、紅紅的。漸漸的,她沒在聽了,眼神變得呆滯,笑容也漸漸消失了。小傑還繼續說個不停,他高亢的六歲男童聲音太吵了。桌上有把刀,他一面說一面轉著玩……「後來下課的時候,馬特說」……咻……「可是我們不想玩」……咻,叮……「所以我就說我們應該玩」……喀啦,咻,叮……刀子敲到了瓶子,媽的眼睛開始痙孿。
我按住了刀子,跟小傑說該上床睡覺了。
他不高興地看著我。「才不要。」
「睡覺時間到了。」
「才不要!」
「來吧,小傑。」
「誰要給你管。」他看著媽。
她的眼神又恢復正常。「怎麼啦,甜心?」
「我不必現在上床睡覺吧?」
「親愛的,當然不用啊。來,給媽咪抱抱。」
小傑得意地看了我一眼,爬上她的大腿。我聳聳肩,隨他們去,可是我還是留在聽力範圍之內的地方。
「快樂時光」大概持續一個小時,有時候更短。如果她不喝酒,如果我們沒錢,情況就更慘。不喝酒等於沒有「快樂時光」。媽會在公寓裡走來走去,對我和小傑大吼大叫,什麼事都看不順眼。不然就是一整天躺在床上,或者把自己鎖在浴室裡,隔著門你可以聽到她哭。有時候她在裡面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我只好帶小傑到外面的垃圾桶後頭尿尿。
八點前我幫小傑換上了睡衣。他從走廊爬到浴室,然後回頭看我,還吠叫。這種行為完全正常──起碼對小傑來說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我不記得他是幾時開始學狗的,可能是我們剛搬來這裡之後,他才開始假裝自己是狗。他並沒有一天到晚假裝,只有在故意想激怒我的時候假裝──像是現在這樣。
「快點,小傑,刷牙。」
我擠了一點牙膏到他的牙刷上,拿給他。
他搖頭。
「不刷牙,牙齒會掉光。」
小傑汪了一聲,對著我露出牙齒。
我沒空跟他玩這個。要是媽發現他還沒上床,鐵定會對我們發飆。
「快點,快起來!」我抓住他的胳臂,想把他拉起來。
小傑咆哮了一聲,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一驚,牙刷掉了。
「你咬我!」並不痛,可是他卻在我的皮膚上留下了一圈牙印。
小傑看著我,眼裡閃著笑。
這下子我可火了。
「好!」這一次我抓著他的肩膀把他拎了起來,讓他兩腳著地。小傑又扭又甩,想要再咬我,可是我對他來說力氣太大了,他也知道。我把牙刷撿起來,往他的嘴上推,他兇巴巴看著我,死命閉緊嘴巴,兩頰紅通通的。忽然,他的臉一皺,就哭了起來。
我慌了,想要摟住他,只要能阻止他的哭聲就好。
他的哭聲是少數幾項能穿透「雲團」的東西。「雲團」緊跟在「快樂時光」之後,而且持續的時間更久。那是由菸屁股和酒構成的力場,我們的媽媽就在裡面。這讓我想起一個老電視節目「變身大作戰」──參加者走進一扇門,再從煙霧裡出來,出來的時候完全變了一個人。不過媽出來的時候外表沒改變——她變的是個性。這種電視節目大概是做不起來吧。
我聽到她來了,像金剛一樣衝過來,一會兒撞左邊牆壁,一會兒撞到右邊,還一面罵人。
小傑停了一秒鐘,瞪大眼睛,可是他年紀太小了,聽不出她聲音中的警告。他又嘰哩呱啦說個不停,而且還指著我。
「羅──倫斯──抓痛了──我的手臂。」
媽一把從我手上搶走了小傑的牙刷,戳到我的臉上。「老天爺!你做個事情就非要弄得雞飛狗跳不可嗎?」她的舌頭變黑了,呼出的氣害我的胃抽了一下。
她在等我回答,可是這種問題是要怎麼回答?所以我只好聳聳肩。完蛋了。我媽最恨我聳肩了。我在心裡默默記下,將來可得改掉這個習慣才行,這時一巴掌已經呼了過來,重重打在我臉上。
「別跟我聳肩!」
「對不起。」
她把牙刷推給小傑。「刷牙,上床睡覺──你們兩個都一樣。我看到你們就煩。」
現在是八點五分。我十五歲,卻得在八點五分上床睡覺。
小傑開始刷牙。他不肯看我。
我的臉很痛,感覺到一邊眼睛的四周腫了起來。是我自己不好,我早該知道會有這種結果。
我躺在小傑床上,念故事書給他聽。經過「刷牙事件」後,他已經原諒我了。我覺得是因為媽打我耳光,使他產生罪惡感。
「你有哭,」他說。
「我沒有哭,只是有一點刺刺的。有時候眼睛有水,可是跟哭不一樣。」
「會痛嗎?」
「不會啦。」我騙他。
我們房間的天花板上有星星,以前都會在黑暗中發光。媽把星星黏上去的時候,是仿照真正的星座,她從圖書館借了一本書。我們搬來時,她把公寓整個裝潢了一遍,每個房間都漆上不同的顏色。客廳有恐怖的褐色花壁紙,有天晚上媽把壁紙撕成一條一條的,我還以為她發瘋了。後來我跟小傑也跟著一起撕。我們三個在客廳裡跳舞,媽的皇后樂團CD放得震天響,我們把壁紙的碎片往上拋,壁紙像雪花一樣繞著我們飄,像暴風雪一樣。
那已經是八百輩子以前的事了。那時候媽還肯努力嘗試。
搬到這裡理論上應該是全新的開始──這個地方沒有人認識我們,這個地方也沒有過去。
我們住在一棟公寓的頂樓,這棟公寓叫「綠景絕頂」,這名字其實挺蠢的,因為公寓其實只有四層:一樓是「綠景觀」商場,其他的三層是公寓──而且從公寓裡根本看不到公園。這邊流行一句話:你怎麼知道自己跌到了谷底?答案是:在絕頂醒過來的時候!我們的廚房裡有蟑螂,馬桶會漏水──隨便打開一扇窗,商場炸薯條店的味道就會把整個地方熏死。
可是我們只住得起這種地方。媽不敢去申請社福救濟,怕他們會追蹤到布里吉維,開始問東問西。別人開始問東問西,卻不見得會喜歡你的答案,那時候可就真的糟糕了。
像上一次,那個拿著寫字板的女人過來,說我跟小傑最好去和別人住,那時候媽才正要重新振作。媽在十秒之內,就把她轟了出去。那天晚上我們就搭上了到這裡的火車──就像「快閃一族」一樣。不知道我這樣憑空消失,同學會怎麼想?後來我明白了,有一半的同學根本完全沒有注意到。想想看,離開一個地方,卻沒有人發現你不見了,因為他們根本從一開始就沒注意到你的存在。實在太悲哀了。
床邊的史酷比鬧鐘閃著晚上八點五十五分。是時候了。
我檢查小傑睡著了沒,然後才從床墊下把裝著電話卡的信封抽出來,這些都是媽從她以前工作的報攤裡偷來的,可是要是她發現我從她那兒偷了一堆,她還是會宰了我。免費電話卡,媽是這麼說的,不過她從來不用,因為她懶得去找公用電話亭。反正那時候我們也都有手機,後來媽的手機丟了,就把我的拿去用。那是幾個月前的事了,我八百輩子沒看到我的手機了,所以也可能被她搞丟了。她說等她找到比較好的工作,要幫我買一支新的。我也是聽聽就算了,反正我還有這些電話卡。
我把電話卡塞進牛仔褲的後口袋裡,打開了窗子。空氣濃濃的,像蛋奶醬,還有炸魚的味道。我腳踩在樓下屋簷凸出來的地方,兩腿一晃,跨過缺口,等了一下,感覺到熱空氣包圍了我,這才滑下去。
我們臥室窗子外面就是樓下的屋簷,繞了整棟樓一圈,看起來像是一條兩米寬的小步道。它的表面像是融化的灰起司,天氣熱的時候有被電到的味道,裂縫裡還會滲出黑黑的、黏黏的東西,如果沾到手上,會留下褐色的污漬,好幾天都不褪。
我走到小步道的盡頭,再轉身面對牆壁。再來就是我最討厭的部分了──翻過屋簷把我自己垂降下去。我用腳去摸索鎖死在樓房側面的梯子,儘量不要去想底下還有三層堅硬的水泥。梯子可以通到逃生梯──金屬階梯都生鏽了,一步踩下去,又是咚咚響又是吱嘎叫。逃生梯最底層有一條鐵鍊攔住,所以我從旁邊翻過去,跳到商場後面一排的垃圾桶上,檢查過沒有人之後,我才跳下去。到目前為止我的運氣還不錯,我不去想萬一好運用光了會怎麼樣,搞不好就是今天晚上。我跟自己說沒關係,不要想太多就不會有事。最重要的是,我不去想萬一媽發現我在做什麼,會有什麼反應。把小傑一個人丟給她,其實很危險,尤其是今晚她心情那麼糟糕的情況,可是我非得這麼做──這是為了我們大家好。
一樓商場的店家大部分都拉下了鐵門,可是「省很大」、自助洗衣店、賣酒的還開著。我穿過停車場,到電話亭去,一拉開門,一股尿臊味和菸味就撲了上來。我已經在發抖了,不過那也很正常的。重點是不要去想你要做的事,做就對了。
我拿起沉重的話筒,先檢查一下,以免有人把口香糖黏在上面,或是吐口水在上面,然後再掏出媽偷來的電話卡,插進去。電話號碼我已經會背了。我撥了號,聽著耳朵裡的嗡嗡響,等著有人接電話。
電話亭的玻璃上噴滿了塗鴉,不過我還是可以從縫隙裡看到我們公寓的窗戶。要是媽往外看,就會看到我──不過她不會往外看。她以為我在房間裡睡覺,她會一直喝到酒沒了為止,那時我早就回去了。除非是小傑醒了……不過我現在沒空去想那個。
一個聲音聽起來很愉快的女人接了電話,開始了。
只要不去想自己在上廣播節目,就OK了。反正我就只是在跟主持人巴茲聊天,他問我一些問題而已。催眠自己我可沒有在節目上假裝是我爸,也沒有想要贏什麼豪華假期。
只要記住聲音不能變就行了。十八歲才能參加比賽,所以我才模仿我爸的聲音──放心啦,他不會發現的,他已經死了。他的名字叫丹尼爾,而且他其實沒有蘇格蘭腔,可是我想偽裝成不同人的聲音,所以就用了印象中巴肯老師的口音。廣播電台的人好像也沒有懷疑,這是我第三天call in廣播節目了。
巴茲在跟聽眾講話,準備要介紹我了。希望他的動作快一點,我最受不了等待的時間了。
「歡迎我們目前的冠軍丹尼爾.章郎!你好嗎,小丹?你今天的運氣好不好?你一定要告訴自己——我今天的運氣超級好!」
他總是這樣說──還特別強調。我不覺得自己運氣特別好,我的腿在發抖,我想上廁所。
「運氣還不錯啦。」我聳聳肩,隨便啦,廣播節目嘛。
「運氣還不錯?」巴茲也說了一遍。「那,我們就來看看運氣還不錯的丹尼爾能不能繼續衛冕下去。別忘了──他只需要回答三個問題,三題都答對,距離哈德克炫假期提供的免費家庭假期就更近了一步。」哈德克炫假期的主題歌響了起來──不只是假期,而是你一生中最炫的時光!
「好……丹尼小子,就看你的了,兄弟──別緊張!」巴茲故意頓了頓,做效果,也可能是在等我回答。
我的嘴巴好乾。
「丹尼爾,」巴茲說:「你準備好了嗎?」
我舔舔嘴唇。「好了。」
「第一題。」
有一輛車咻地經過,音響吵死人。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在哪一年結束?A:一九四五?B:一九一八?C:一九三九?我再念一遍。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在公元哪一年結束?A:一九四五?B:一九一八?C:一九三九?」
我呼出一口氣,收音機上聽起來一定像刮颱風。「B:一九一八。」
巴茲不說話。「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吔,丹尼。你確定它是在一九一八年結束,打完了,大家包袱款一款就回家了嗎?」
「對。」我知道我答對了。我們九年級學過一次大戰。還是二次大戰?我全身發冷,突然覺得不太確定。
「答對了!」巴茲說,而我差不多可以聽到他咧開嘴在笑。「第一題對你還真簡單吶,小丹!你歷史很強喔?」
「沒有啦,學校有學過,」我想也不想就說。
巴茲哈哈笑。「我大概也學過──可是我連昨天做過的事都很難記得住!說真的,要是有人能告訴我昨天我做了什麼,拜託打電話給我!」
我真想踹自己一腳,這麼粗心大意。我應該是個四十歲的男人,早就不上學了!
「我們的冠軍有一個好的開始!」巴茲說:「你的歷史顯然很強,丹尼爾,可是運動方面呢?」
「還行,」我跟巴茲說,其實我在說謊。我對運動一竅不通。
「真可惜,」他說:「因為下一題……是音樂題!」他哈哈笑,帶出了他最出名的一個音效。「抱歉啦,兄弟──不是故意要嚇你啦!」他念問題的時候還自己笑個不停。「丹尼爾,下面三個人有哪一個不屬於傳奇的披頭四樂團?A:理查.史塔基(Richard Starkey)?B:彼特.貝斯特(Pete Best)?C:朱利安.藍儂(Julian Lennon)?你是披頭四的歌迷嗎,小丹?」
「還好啦。」我的嘴巴又乾了。我不知道答案,可是我覺得這是陷阱題。我一個也沒聽過,只覺得C的答案聽起來比較像是披頭四的成員……可是應該是約翰.藍儂,不是朱利安……至少我是這樣覺得的。
「你還在嗎,冠軍先生?」
「在。」
「我可能要催你一下嘍。」
我吞嚥了一下。「C:朱利安.藍儂。」話一出口,我就知道我答錯了。
巴茲嘆氣。「真的嗎,小丹?你剛才說C:朱利安.藍儂不是赫赫有名的默西拖把頭之一嗎?你確定嗎?」
「確定。」也沒辦法改答案了。遊戲規則就是這樣,以第一個答案為準。我真是白痴。
「你完全答對了!」巴茲說,錄音間裡充滿了罐頭掌聲。「理查.史塔基,大家比較知道他的另一個名字林哥.史達,他和彼特.貝斯特都是披頭四的鼓手。而朱利安呢,他是約翰.藍儂的兒子,從來就不是樂團的成員。太好了,小丹!看吧──我就說很簡單嘛!」
「嗯,」我說,擦掉了額頭上的汗。
「再一個問題,你就過關了,」巴茲說,聽在我耳裡,聲音很低。「丹尼爾,你準備好了嗎?」
「好了。」
薯條店上方的公寓有燈亮了,我能看到我家客廳窗戶有電視的閃光。
「我們在婚禮上撒的彩色紙片的英文叫做什麼?A:confetti?B:papyrus?C:paprika?」
「A:confetti。」
「哇!答得好快啊,丹尼爾!我覺得你最近剛參加過婚禮喔!」
「沒有。」
「所以結婚的人是你囉?」
我差點就說我沒結婚,幸好改了過來──後來我才領悟到我是跟節目的一千多個聽眾說我娶了我媽。
「多久了?」
「嗄?」
巴茲哈哈大笑。「你和可愛的章郎太太結婚多久了?可別說你忘了喔!希望她沒在聽節目,丹尼爾,否則你今晚可就要倒大楣了,老兄!」
他不知道自己猜得有多準。
「沒有,她沒在聽……希望啦。」這可是一整晚我說的第一句實話。
「你真的是福星高照,老兄,」巴茲說:「因為你答對了!沒有人會在婚禮上撒paprika紅椒粉或papyrus紙莎草──起碼在我老家沒這個風俗。有的地方會丟石頭和酒瓶,可是絕對不會撒紅椒粉!唉唷,弄到禮服上是要怎麼清啊!參加婚禮的人撒的是CONFETTI彩紙。所以,丹尼爾老兄,你衛冕成功!」「巴茲發財晚安曲」主題旋律在背景揚起。「好,明天晚上再見,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哈姆電台,中波……」
我推開電話亭的門,大口呼吸。我全身都是汗,還是忍不住微笑。我成功了。連續三天過關,只要再七天就贏了。要是我可以在十天內都沒被淘汰,我就可以贏得假期。如果說有什麼東西可以讓媽心情變好,不用繼續酗酒,那一定是兩個星期免費的陽光假期。
星期二
大門砰一聲關上。媽回來了。
她把東西往玄關地上一丟,活像一具屍體倒在地上,然後就直接進了廚房。我聽到瓶子重重放到餐桌上,開瓶蓋的聲音,然後是液體咕嘟嘟倒進杯子的聲音。
媽咳了兩聲,拖了一張椅子,坐了下來。
香菸味飄進了客廳,我跟小傑靜悄悄的,在「快樂時光」以前先躲一陣──「快樂時光」就是等第一杯飲料發揮魔法,讓她又綻開微笑的短暫時光。
「我可愛的兒子呢?躲在哪裡啊?」
這就是信號,表示安全了,可以出去了。快樂時光開始了。
我們進了廚房。小傑投入她懷裡,她笑容滿面,親得他滿臉都是。我停在門口,等...
目錄
星期二
星期三──抓緊時間日
星期四──頭昏眼花日
星期五──謊話連篇日
星期六──循線追查日
星期日──五味雜陳日
星期一──倒楣透頂日
星期二──驚險過關日
星期三──祕密曝光日
星期四──大功告成日
星期五──驚嚇破表日
星期六──多災多難日
星期日──垂頭喪氣日
星期一──心灰意冷日
星期二──命運逆轉日
星期三──七上八下日
今日
後記 「巴茲發財晚安曲」訪問作家大衛.卡曾斯
星期二
星期三──抓緊時間日
星期四──頭昏眼花日
星期五──謊話連篇日
星期六──循線追查日
星期日──五味雜陳日
星期一──倒楣透頂日
星期二──驚險過關日
星期三──祕密曝光日
星期四──大功告成日
星期五──驚嚇破表日
星期六──多災多難日
星期日──垂頭喪氣日
星期一──心灰意冷日
星期二──命運逆轉日
星期三──七上八下日
今日
後記 「巴茲發財晚安曲」訪問作家大衛.卡曾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