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2016年,在瑞士發起了「最低收入公投」,這項公投的內容是成年的瑞士人不論有無工作,每個月就可以獲得相當八萬多台幣的生活費,這看起來有點荒謬,台灣許多媒體通常也只是報導這項公投的結果。然而,根據基本收入公投發起人Enno Schmidt的闡述,基本收入公投背後的想法並非讓人懶惰,而是更強的自我要求,你能做你最喜歡的事情,人們不用再為生活煩惱,在無後顧之憂下,思考自己真正想做什麼。不過這放在「人性」之下,似乎仍然是很遙遠的理想,但仍然可以供我們思考「工作」的目的和本質是什麼?釋字第584號解釋林子儀大法官的意見書寫到:「職業不僅提供個人現實生活所需的經濟基礎條件,也是個人得藉以發展能力與實現理想生活型態的屏障與途徑,乃至於個人建構其存在意義與自我認識的要素之一。」這句話我當初在閱讀時覺得自己好幸運,能在父母的支持下讀自己喜歡的法律系,以至於將來能從事律師及補教工作。然而,我在擔任受雇律師時,接觸了幾件勞工案件,他們工作時間每個月高達250小時以上,每天的生活就是工作、加班、睡覺不斷的循環,工作對這些勞工而言,已經是既疲勞又痛苦的事,更遑論要他們在工作中求自我實現了!很遺憾的,這是台灣許多人工作的現況,絕非少數個案。
本書的撰寫主要是給參加律師考試的學生及部分實務工作者使用,裡面整理了許多實務見解,用比較口語的方式去編寫,許多實務判決的節錄都是放比較完整的案例事實及法律見解,並非單純截取法條釋義部分,一方面希望參加律師考試的學生建立閱讀判決的能力,另外一方面也希望同學們能建立判決學習方法,畢竟將來如果各位要從事實務工作,學說見解反而不是這麼「實用」。但還是必須老實說,如果是要準備研究所考試的同學,可能還必須再蒐集老師們的文章來閱讀,這也是我將來改版的目標,一方面我不希望國家考試的這小科造成各位閱讀學習上重大負擔,另外一方面工作繁忙,難以一次到位,要跟購買此書的讀者致上最大歉意!
最後,本書的完成要先感謝政大法研的學弟,胖法官─沈易,在律師和補教工作雙重夾殺情形下,謝謝你如神一般的現身幫忙我蒐集、撰寫部分書籍資料,這種我剝削你,再獲得勞動成果的情形,將來可能沒機會了XD;感謝事務所老闆─林Weber律師,林律師是我進入律師工作的師傅,也是讓我爐石花很多錢抽卡牌的元凶,感謝林律師教導我從事律師許多的「眉眉角角」,讓我接觸勞工案件及學習做事仔細、認真的威力!(雖然學得還不好);感謝在志光公職認識的學生幫忙我校稿、做圖表、整理題目,我真的不敢想像如果沒妳的幫忙,我的內容會變多殘破不堪;謝謝美麵陪在我身邊,我心智年齡一直比妳低落,感謝美麵不斷地包容我的幼稚,妳從大學到現在已經在當律師了,時間過好快,但我們人生就是要不斷進步!最後最後,非常謝謝出版社讓我拖稿拖這麼久T_T,我真的都要對總編唱「保庇、保庇、保庇唷」,也謝謝編輯Big Bang之友于勤、佩璇的協助,感恩!
郭 羿
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