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一
法律規範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維持社會的公平秩序,但有時候法律反而成了進步的阻礙,甚至成為絆腳石,其原因除了起草法律的行政機關之疏失,與立法後執法者屈服於政治及其他的壓力或疏失之外,主要還是由於法治水準的不足,以及一般人民對於法律常識的欠缺,以致違法而不自知,使法律往往反而成為大多數民眾在生活上、事業上的障礙。
臺灣的經濟發展與安定,有賴於中小企業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水平提升,「實用商務法律」一書正是希望能拋磚引玉,引起企業經營者對於法律的重視,書中盡可能提供了一些企業經營時所常見到的案例,以為解析,可見作者之用心。
仁宏在臺大法律系教書三十餘年,曾有一段很短的時間在東吳大學法律系兼課,而作者當時正好上過我公司法的課,與作者又是親戚,自倍感親切。本書的作者自從華府American U.學成歸國後,經過教評會通過,在與我有關係的永達技術學院教授商事法多年,今特以此書要我為之作序,自樂於為序,尚請士林同好予以指導。
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暨馬漢寶法學講座
國立高雄大學創校校長暨名譽教授
王仁宏
推薦序二
法律條文多為抽象的規定,對於研讀法律條文者,時常感覺不易理解,如能以具體案例來闡釋法律條文的概念及實際運用,必能使研讀者易於瞭解法律條文的涵義。
銘勳兄自求學時即博學多聞,於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後,致力於法律教學,並擔任銀行要職及企業界顧問之工作多年,更為教學之實用性與推廣工商界人士之法律知識,特將其多年之教學心得與實務經驗,按照企業界最常遇見的法律糾紛或疑問,加以分類彙整為相關案例,逐例解說法律條文如何運用,並在其著作中詳盡說明如何訂定契約,編訂成書,名之為實用商務法律,內容兼顧理論與實務,實為極具研讀參考價值之書籍。
該書即將付梓,銘勳兄囑我為書作序,故不揣譾陋,特作序推薦,希望讀者能藉由本書更加瞭解與企業經營相關的法律條文,並得以適切運用此些相關條文,進而保障自身之權益。
律師
李富祥
再版序
在經歷亞洲金融風暴及全球金融海嘯後,各積極發展工商業國家之政府與學術界莫不著重於健全商業制度的研究與討論上,祈使企業能透過法律的制衡及管控,在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的理論架構下,為健全企業的體制與營運,而以法律來監督與規範企業組織的活動及運作,並賦予企業的經營者一定的責任及義務,以保護投資人與社會大眾。因此近年來,我國立法機關對於企業治理的監督與管控的相關規定,包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商務相關法律,均陸續有相當幅度之修正。然而事實上,正因我國基礎法學教育的問題,致使企業經營者普遍對於法令的瞭解不足,導致公司發生經營上的危機,因而造成投資人與社會大眾的損失之情形實屢見不鮮。因此從商人士與大學院校的商科學生對於新增修的商務相關法律均應有一定程度的瞭解。
本書此次再版修訂的內容,除配合近年來商業相關法律的修正,並補充一些在商業實務上十分常見的法律案例,以及特別著重在幫助讀者對法令的瞭解與實際的運用,尤其是對於違法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之強調,因而大幅翻修了書中各案例解析的內容,並大量補充相關的法令規定,特別是新修正法令的部分。本書主要的目的還是希望讀者能藉由書中案例內容,從事實部分來找出問題的爭論點所在,並能瞭解應如何引用法令規定來解決問題的方法,而將法令條文實際運用在解析的方法之上,進而能實際去解決現實生活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以達學習基礎商務法律的真正目的。
洪銘勳
謹識於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一日
自序
洪銘勳
作者自求學時即對法律與教育之工作有著十分濃厚的興趣,因此於美國取得學位後,隨即返台擔任教職。先後於永達技術學院、德明技術學院、郵政局以及高雄區中小企業銀行教授民法、商事法、國際貿易法及金融法規等科目,並以本身擔任高雄區中小企業銀行、捷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太韋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及宇宙光電股份有公司等公司董監事及顧問十餘年之經驗自編教材,於永達技術學院企管系及國貿系首開「企業與法律實務」之課程,以實務上企業經營時,所常見的各種法律問題為題材,進而逐漸彙編成「實用商務法律」一書,俾使非法律班科出身者,亦能以實例方式提高其學習法律的興趣,不致有學習專業而艱深之法律科目時的枯燥感,希望藉此使讀者將來得學以致用,將靜態的法令規定實際運用於千變萬化的實務案例之上,以達法律常識普及化之目的。
然學海無涯,仍時感學問之不足,故除時常自修外,作者並於法律事務所擔任副所長之職務,參與實務的研究,時與同事們討論實務上所發生的各種法律問題,充實自己實務方面的經驗,做為教學上之參考。
本書的主要目的,除為增進商科學生的法律知識程度外,更期待能藉由本書而推廣商界人士的法律知識,避免在經營企業時,因不諳法律而產生糾紛,進而更能維護自己在法律上的權益。
作者在此特別感謝吾舅國立高雄大學王校長仁宏教授為本書撰寫序文,陳世杰法官與李富祥律師的大力指正以及劉天道會計師與捷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楊晏婷小姐的鼎力協助及提供資料,使本書得以完成。然本書難免仍有疏漏之處,尚祈各界與讀者能不吝指正,至感幸甚!
洪銘勳
謹識於東吳大學法學院圖書館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