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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法基本原理II:創作法的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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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法
第一章 作品的保護──著作權法
第一節 著作權法的趣旨/3
第二節 作品的構成要件和範圍/4
一、作品的構成要件/4
二、作品的範圍/16
三、作品的合法性問題/30
四、著作權法不適用的範圍/37
五、實用藝術品的保護問題/39
第三節 著作權的歸屬/44
一、著作權的原始歸屬──作者/44
二、著作權的繼受歸屬──繼受主體/49
三、特殊作品著作權的歸屬/52
四、著作權法適用的主體範圍/77
第四節 著作權的內容及其限制/79
一、著作權產生的原則/79
二、著作權的內容/79
三、著作權的限制/111
四、著作權的保護期限/147
第五節 侵害著作權的效果/149
一、侵害著作權的要件/149
二、著作權間接侵害/191
三、網路服務提供者侵害著作權的責任問題/233
四、侵害著作權的效果/253
五、著作權侵權警告和著作權濫用/282
六、反不正當競爭法在著作權領域中的適用/286
第六節 著作權的經濟利用/288
一、著作權的經濟利用/288
二、著作鄰接權/299
第七節 著作權集體管理/308
一、著作權集體管理的含義/308
二、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含義和設立/308
三、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著作權人、使用者的關係/310
四、著作權使用費的收取標準和轉付/311
第二章 發明和實用新型的保護──專利法
第一節 專利法的趣旨/313
第二節 授予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要件/314
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的客體/314
二、新穎性/330
三、創造性/344
四、實用性/351
五、先申請/355
第三節 獲得專利權的手續/357
一、申 請/358
二、審查和批准/371
三、復 審/376
第四節 專利權的無效宣告/379
一、無效宣告請求人/379
二、無效宣告請求的客體/380
三、無效宣告請求的範圍/381
四、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381
五、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原則/415
六、無效宣告程序中專利權人的補救措施/416
七、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決定及其救濟/416
八、無效宣告決定的法律效果/417
九、專利侵權訴訟中無效宣告請求的處理/420
第五節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423
一、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423
二、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432
三、共同發明創造和委託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441
四、外國人在中國專利法上的地位/441
五、冒認專利申請的處理/442
第六節 專利權利要求及其解釋/466
一、專利權利要求的含義、分類、意義/467
二、專利權利要求解釋的原因/471
三、專利權利要求解釋的原則/472
四、專利權利要求解釋的一般方法/476
五、專利權利要求解釋和說明書、附圖的關係/478
六、字典、百科全書、技術工具書、科技論文、專家證言和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483
七、專利審查檔案的解釋作用/483
八、專利權利要求解釋的擴張和限縮/484
第七節 專利權人的權利及其限制/488
一、專利權人的權利/488
二、專利權的限制/491
三、專利權的保護期限以及相關問題/514
第八節 侵害專利權的效果/517
一、侵害行為/517
二、侵害專利權的民事法律責任/545
三、侵犯專利權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554
第九節 專利權的經濟利用/556
一、實施許可/556
二、擔 保/562
三、轉 讓/563
四、專利權的相對化/564
第三章 外觀設計的保護──專利法
第一節 外觀設計專利制度的趣旨/569
第二節 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要件/570
一、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的客體/570
二、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實質性要件/573
第三節 特殊外觀設計制度/579
一、組合物外觀設計/579
二、部分外觀設計/581
三、秘密外觀設計/585
四、關聯外觀設計/587
第四節 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手續/589
一、申 請/589
二、審查和授權/590
第五節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592
一、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和保護期限/592
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內容及其行使/592
三、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斷/594
第四章 秘密管理机制的保護──商業秘密的保護
第一節 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的趣旨/601
第二節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和保護範圍/603
一、構成要件/603
二、保護範圍/614
第三節 侵害商業秘密的行為以及適用除外/616
一、侵害商業秘密行為的種類/616
二、適用除外/618
三、侵權行為的證明/623
第四節 侵害商業秘密的效果/632
一、民事責任/632
二、行政責任/633
三、刑事責任/634
第五節 競業禁止與商業秘密的保護/635
一、競業禁止的含義和種類/635
二、競業禁止與商業秘密保護的關係/638
第五章 植物新品種的保護──植物新品種保護法
第一節 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的意義/651
第二節 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的要件/652
一、主體的適格性/652
二、客體的適格性/653
三、申請的適格性/656
第三節 獲得植物新品種權的手續/656
一、植物新品種權的申請和受理/657
二、植物新品種權申請的審查和批准/658
三、追償權/660
第四節 植物新品種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660
一、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期限/660
二、植物新品種權的終止/660
三、植物新品種權的無效宣告和更名/661
第五節 植物新品種權的內容、限制以及侵權救濟/662
一、植物新品種權的內容/662
二、植物新品種權的限制/663
三、侵權救濟/664
第六章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保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法
第一節 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利用權保護制度的意義/671
第二節 獲得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要件/673
一、主體的適格性/673
二、客體的適格性/674
三、程序的適格性/675
第三節 獲得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登記程序/675
一、登記申請/675
二、登記申請審查/678
三、登記申請中的救濟/678
第四節 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內容及其限制/679
一、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內容/679
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限制/680
第五節 侵害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法律後果/682
一、申請登記前的救濟/682
二、侵權行為及其後果/682
三、適用除外/683
推薦序
在海峽兩岸已就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議題,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積極推動兩岸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之交流與合作後,兩岸人民及企業藉由對岸智慧財產法制保護本身的智慧創作或營業標識之可能性及範圍,大為增加。過去,迭因程序性、手續面問題而無法於對岸尋求保護之難題,現已因上開合作協議的簽署,而呈現解決之曙光。展望未來,對於迄今為止因程序性問題遲遲無法解決而屢遭忽視之法律實體規範內容,當有必要深入研析、探討其中異同,並就因此規範差異所造成的保護不均衡問題,共謀解決之道。對於台灣人民及企業企業而言,清楚瞭解對岸相關智慧財產法令對於智慧財產的保護內容、強度及範圍,亦是後ECFA時代,確保自己競爭利基之前提。
然而,相當可惜地,迄今為之,國內有關大陸智慧財產法制之介紹,或因實務需求而偏重特定主題,或因性質及篇幅所限,多僅止於蜻蜓點水式的介紹,一本既深且廣的大陸智慧財產法之教科書式書籍,尚未見諸於出版市場中。於此情勢下,李揚教授《知識產權法基本原理》的出版,適時彌補此一缺憾與不足,提供國內人民及企業正確、有效認識大陸智慧財產法制的發展現況及內容,並得基此進一步思考自己的發明、創作或營業標識等智慧財產,當可利用何種法律規範,於大陸尋求何種保護,確保該當智慧財產所產生之各種利益,不致被不當侵害。
本書中,李揚教授不僅將其敘述觸角拓展及於植物新品種保護、電路布局保護、營業秘密保護及反不正當競爭規範等國內智慧財產學界及實務界較少探討之主題,更於各該條文規定的解釋上,適當引用大陸法院相關判決,闡明系爭規定於實務運作上的具體實踐,充分落實李揚教授所信仰之Law in Action理念。更難能可貴的是,本書第一編「基礎理論」,從法哲學及法學方法論出發,深入分析智慧財產保護的法哲學基礎,同時突顯出智慧財產保護的必要性及界限。如此具有法哲學基礎之智慧財產法教科書,實鮮見於國內其他同類書籍中,而具有一定的啟示作用。顯然地,李揚教授雖然積極倡導智慧財產保護的必要性,但也同時提醒讀者,其濫用可能性的存在,從而如何妥適利用權利限制規定、法定(或強制)授權及競爭法規範等,以謀求智慧財產創作誘因與利用自由間之平衡,實是司法實務工作者時時面對且不可或忘的課題。
個人初次拜讀李揚教授之文章,亦係教授有關智慧財產之法哲學基礎的論述,文章中清楚刻劃出教授人格之特質,令人神交。其後獲有機緣而得與教授面識交談,更從談話中感受到教授對於智慧財產研究之熱情與淵博學識,而從教授對於兩岸未來發展之關懷與苦思,亦可見傳統中國知識份子悲天憫人的襟懷。今教授有意將其鉅著《知識產權法基本原理》於國內出版,並期望筆者為文推薦,於公於私,筆者皆樂見其成,筆者個人亦堅信本書當可提供國內人民及企業、甚至學界,有關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法制的深入認識。若要筆者一言以蔽本書之評價,曰:「致廣大而盡精微」。
黃銘傑
2010年仲夏于台大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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