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本書並非是單一學術領域的論著,其論述主題涵蓋公共政策與法律,尤其是集中在政策制定與立法研擬的政策、法律交集地帶。本書內容主要來自過去數年間,作者在國內學術性期刊所發表的三、四篇文章,再加上作者在淡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講授「法政策學」課程的講稿,以及參與政府行政部門草擬、審議法案的經驗、心得,重新加以整理、整合而成,並以較有體系的結構,予以呈現出來。雖說如此,書中容有諸多觀點、論證乃屬於新創者,並非皆率由舊「論」;而即便屬於舊有觀點者,在推論或陳述上亦有所增補、改易,和先前曾經發表者,已有顯著不同,特此說明。
本書計分八章,凡十六萬餘言,在全書的結構上,首先界定法政策學的研究內容與範疇,說明公共政策與法律之關聯後,接著進入立法之成本利益問題,以為後文之論述基礎,並針對國外行之有年的法規影響評估作法,加以說明、介紹。在相當程度內,法規影響評估其實就是政策評估與立法兩個領域的交集與結合,在法規制定、修正之初,先行評估、了解其可能導致的影響,尤其是其成本利益,並將之納入法規制定或修正的考量之內,本書特予以納入。接著本書探討了特定立法形成背後之成因、成本利益組合,藉以說明、分析特定立法在政治上、決策上之意涵。在說明了立法理論後,本書進而探討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立法中所扮演之角色,並提出相關理論,以便解釋行政機關委任立法之行為與司法機關司法審查之行為。本書最後則進入將政策以法律文字表達出來的層面,除了探討政策轉換為法律的理論與原則外,並針對立法起草的工作,進行一番巡禮。
作者完成本書之主要目的,當然在於將法政策學相關的基本理論與知識,作一有系統、有組織的呈現,另外也有意圖要整合政治學與法學兩個學門的相關知識,尤其是針對有關政策與立法的部分,試圖將政治學實證之研究與法學規範性之研究,加以連結、融合。按法學的研究,主要是針對實定法而為,著重在法律解釋學,意即研究的目的是在探討當為法則(法律)的妥當性,在特定個案中,相關法律條文應作何解釋才適當。政治學研究之目的,則在於發現與驗證因果法則,研究的焦點在於了解、解釋以及預測現象,規避對現象本身從事價值判斷。準此而言,法律與政治二個學門在諸多層次上,已然是分道揚鑣,二者交集之處並不多,而其中一個關聯之處就是政策與立法的層面,本書的第二個目的就是針對這一層面,探討法學與政治學二者有如何的互動關係。
本書的主要著述工作,是在作者教授升等後立即開始進行的,蓋彼時已無升等壓力,可以比較長時間投入一個耗時較久的研究計畫。在過去七、八年的期間,本書的著述工作一直是作者研究工作的主軸,課餘飯後,本書的研究與撰寫就是作者生活的重心。影響所及,作者在這段期間的研究成果,除了幾篇國際性研討會的論文外,幾乎是繳了白卷,可謂為乏善可陳。不知者還以為作者已為老朽,無力或無心於研究工作,本書之出版,算是作者的辯白。現今國內學術環境,流行各類學術期刊的論文,加上出版業面臨發展的瓶頸,學術性書籍已不多見,至多是一些論文合集的專書,至於專論性著作幾屬鳳毛麟角矣。真不知這種趨勢是好是壞,倒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本書恐怕是作者最後的一本學術性專論,以後還是隨波逐流,多寫論文吧!
本書之成,應特別感謝臺北縣政府時代的臺北縣法規會、法制局過去歷任首長,吳正中主任、周國代總顧問、陳坤榮局長,以及局內所有同仁。本書中有許多案例、想法正是來自於作者參與該法規會審議法案之經驗。臺北縣法規會是國內少數例行性開會、真正在審議法案的法規會,而局內所有同仁從事法制作業時的敬業與專業,更是作者學術生涯中所罕見,能與他們有十年共事的緣分,是作者的幸運。
本書的內容涵蓋範圍不但很廣,而且又相當多元,作者對各個主題或單元的觀察與論點,實無法面面俱到,疏漏、錯誤之處必定所在多有。況且本書的寫作是在極度的時間壓力下完成的,全書內容中的誤謬、不足,更是無法避免,尚祈讀者諸公不吝指正、指教,讀者諸公的指教在本書日後改版時,一定可以看到有所改正、回應,作者絕不敢以馬耳東風待之。
陳銘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