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一
因緣巧合,在東吳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班乙組)兼課,匆匆已逾十年。系上同學具有多元的專業背景,而且在從事工作之後,志在法律,又再度投入學習行列,濟濟多士,共聚一堂,相互激盪,教學相長,獲益無窮,其樂可知。俊秀之才,於切磋琢磨中,隨著法學的累積,光芒逐漸綻放,其中更不乏佼佼者,邱玟惠博士即為其中之一。邱博士在和個人一起研究物權時,研修的認真積極,成績的優秀,讓人印象深刻,只因個人拙作物權客體中提及身體的分離部分,是否僅為單純之物,由於生物科技的發展,必然成為重要的法學議題,引發動機,邱博士不但於2005年,據以完成「臍帶血幹細胞及其衍生物之法律地位」碩士論文,更再接再厲,展開博士學位的攻讀,於2009年,旁徵博引,博覽專論,撰就「論人體、人體組織及其衍生物於民法上之權利結構」博士論文,以非常優異的成績,榮獲博士學位,令人讚嘆,更讓人深以為榮!
為創造及維護人類之福祉,人體、人體組織及其衍生物之運用,勢所難免,然基於人性之尊嚴,此與倫理學、社會學等密切攸關,涉及生物科技、法律與其他領域的整合,是各領域菁英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邱博士本其深厚的生物科技素養及法學研究心得,面對上述課題,鑽研不輟,近年來陸續於著名法學論叢,發表學術論文,以科際整合的視角切入,論述範圍涵蓋各個法領域,如今集成專書,確是邱博士體踐所學,日有增益的最佳見證。該書先於總論中說明生物科技法之科際整合原則,再以債法、物權法、身分法、行政法與憲法等領域與生物科技整合之各論,印證此整合原則,建立研究體系,並針對生物科技與法學的交錯點,深入淺出,娓娓道來,破除法律人對生物科技之科際障礙,對於生物科技衝撞法律制度下所生的難題,務實地提出解決方策,令人驚艷。
生物科技涵蓋範圍甚廣,包括人類所處環境的各項產品,可應用在工業(機電資訊及材料化工)、農業、糧食、醫學、能源及環境保護等方面,是21世紀最具潛力的新興產業。行政院已將此種產業列入2002年「兩兆雙星」計畫及國家重點發展產業,於5年內投資上千億新台幣加速扶植。然生物科技是一門跨學問的整合性科學,已如上述,為維護人性尊嚴之普世價值,必須建立健全的法律原則及規範,法律人因應此項趨勢,當然是將所學知識轉化為經濟的重要時刻。處此關鍵時機,欣見邱博士積極投入,鍥而不捨,假以時日,必能為生物科技法律制度之建立,有所貢獻,且在生物科技與法律整合的知識領域,成為生產者、引領者,這就是學習的真諦和價值,更是法律人責任之所在。
本書書名「譜出生物科技法之妙音美律」,理性中透露豐厚的感性,個人不止深受感動,對邱博士就生物科技知識整合的追求,更有著迫切的由衷企盼,故樂於錦上添花,略綴數語,以為邱博士賀!邱博士加油!
謝在全
2011年中秋
推薦序二
這是科技飛騰的時代,各領域的科學技術莫不徹底改變我們的生活,但也不斷衍生法學的新議題,其中,由於生物科技從取材到適用,都牽涉到「人體」,因此最容易觸動法律人敏感的神經,也帶動國內外生物科技法學的發展。
本書是由邱玟惠博士執筆,由於作者本身具有紮實的生物科技學識背景,能跨越隔行如隔山的學科專業限制,因此,從書中每個專題的論述中,不難看出作者對於生物科技所引發法律問題的觀察相當務實且精細,足見其科際整合之功力。可貴的是,每個議題法律見解的闡述,處處流露出作者對人性真摯的尊重與關懷,這是法律人對社會良知的展現,令人稱許。更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本書專題有作者在2006年至2011年五年期間內發表於國內著名TSSCI期刊的論文,其中包括臺大法學論叢四篇、東吳法律學報與臺北大學法學論叢各一篇,以及發表於月旦民商法雜誌與東吳法研論集的文章,而各專題又可分別對應至債法、物權法、身分法、行政法規、與憲法等法領域與生物科技之整合,相當值得一讀。
本書內容具有相當高之學術價值,並有其實用性,受元照出版公司肯定予以出版專書,堪為邱博士賀,本人深感榮幸為之序。
潘維大
東吳大學教授
2011年7月1日謹識
自序
沒有李模老師於1991年創設東吳法碩乙,就不會有這本論文集,李模老師希望同學們能將原有的學經歷整合在法律知識內,融合成具有更多爆發力的智能,發揮出更大的效用,實踐在社會各階層推動法治的目的。我雖來不及親身受教於李模老師,但透過師長與學長姐的轉述,李模老師對法碩乙學生的慈愛情懷,溫暖了我的心;且李模老師以謙沖開闊的胸襟,接納不同背景的學子研習法律,更令我景仰。就這樣地從2002年到2009年,我有了自東吳法碩乙到東吳法律系博士班這一段接受法學教育機會。
李模老師先知地播下了學士後法律系的種籽,並用餘生灌溉使其茁壯,而我資質魯鈍,謹以一份感念師長的執著,癡愚摸索地寫了這些文章。希望我沒有辜負李模老師對於法碩乙學生的殷切期盼,也希望李模老師能夠肯定我的努力,謹以此書獻給李模老師。
邱玟惠
2011年9月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