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人權法學論叢的學術執著
時間過得很快,我在1999年完成德國的博士攻讀學業,回國到成大來任教,已經匆匆經歷了14個寒暑。在這期間,我從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到升等為特聘教授,十分專注於學術的投入與發展。其中,《人權、民主與法治》這本人權法學的通識論,是我在台灣學術界所奮鬥完成人權法學論叢的第一本書,可說是作者在人權法學論叢投入的起步(人權法學論叢一)。
憲法,雖是國家規範的應然面,但在社會生活實踐的人權保障,卻是其實然面。本來,理想和現實就有區別,憲法的應然與實然面也有落差。就此而言,作者在應然面上努力經由憲法教科書的論著,使憲法規範涵攝於人民生活之後;緊接著完全投入在實然面上的實踐,希望透過加強人民的人權認知與感情,使憲法上的人權保障真正為人民所用,這部分要靠人權法學與人權教育的推行及落實。然而,我國在人權法學的研究,幾乎完全著重在憲法應然面的研究,比較是強調在憲法學者與大法官的專門素養,尚未成為全體人民在人權認知與保障的共識,充其量只能稱其為「靜態的人權法學」。
因此,人民在人權認知與保障上的實踐,常常在「人權立國」的執政口號中,逐漸淹沒。所以,人權保障在應然與實然面的落差,在我國可說依舊猶如鴻溝,憲法學者仍有很大的奮鬥空間,尤其是對人民人權教育的努力,在此應積極倡導「行動的人權法學」,這也是作者一直以來的奮鬥方向,從而奠定了作者在人權法學論叢的學術執著。
就此而言,作者一方面積極投入公共事務的人權關懷與行動,另一方面將這些人權思考與學術結合,嘗試以庶民的人權教育為中心,不僅期待透過案例的人權故事講述,讓每個人民都能瞭解自己的基本人權,從而以行動來保護自己的基本人權,完成《為人民說人權故事》的人權法學案例論一書(人權法學論叢二);而且從人權法學的學術體系,建構從法治國家到人權保障的希望工程,也完成《從法治國家到人權保障的希望工程:以人權教育為中心》的人權法學體系論一書(人權法學論叢三)。最後,作者也持續規劃日後將對焦人權保障與實踐的部門人權法學思考(人權法學論叢四)。
這本書的修正三版,主要對焦在將這幾年新增的大法官解釋,適當整合在本書各個章節之中,期待本書以最新的面目與讀者相遇。林維毅、林宗翰、鄭堯駿、杜易庭等同學,都對這本書的三版有所貢獻,感謝他們。尤其是宗翰協助校對增補等繁重工作,在此特別致謝。此外,這本書的最新改版完成,還要感謝 元照出版公司的良善互動與積極鼓勵,才能在此與讀者相見。
最後,這本書要用心獻給與我共同生活的人民,您們的幸福是我靜靜埋頭憲法的泉源,不斷引領我奮鬥向上。
2013年7月18日16時
寫於成大社科大樓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