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筆者任教東吳大學債編各論之上課講義,以逐條釋義方式編排,就條文中之各關鍵字以註腳方式解說,雖逐條釋義但其編寫亦不忘建構體系。筆者以此講義授課二年, 學生學習效果極佳;作為學生自修或配合授課老師進度研讀兩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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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筆者任教東吳大學債編各論之上課講義,以逐條釋義方式編排,就條文中之各關鍵字以註腳方式解說,雖逐條釋義但其編寫亦不忘建構體系。筆者以此講義授課二年, 學生學習效果極佳;作為學生自修或配合授課老師進度研讀兩相宜。
作者簡介
吳志正
【現職】
豐原優生婦產科聯合診所主治醫師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臺灣大學醫學系暨法律系合聘兼任教師
【經歷】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住院醫師、總醫師、婦癌研究醫師、主治醫師、講師
豐原市吳婦產科院長
教育部部定講師
婦產科專科醫師
超音波、周產期、內視鏡、癌症、婦產科醫學會會員
【學歷】
臺灣大學醫學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
《專書》
1.解讀醫病關係Ⅰ─醫療契約篇(元照,2006‧9)
2.解讀醫病關係Ⅱ─醫療責任體系篇(元照,2006‧9)
3.論「餘命損害」之損害賠償,收錄於《判解研究彙編-十一》(財團法人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2007‧12)
4.醫療民事案例研討,收錄於《民事法律論文暨案例研討選輯》(司法院,2009‧8)
5.醫療法律(與陳聰富等合著,元照,2012‧3)
6.醫事法專題講座(與潘維大等合著,新學林,2012‧9)
《期刊》
1.論緊急專斷醫療之民事醫病關係(萬國法律雜誌149期,2006‧10)
2.醫療契約之定性(月旦法學雜誌139期,2006‧12)
3.論治癒機會喪失之損害賠償(法官協會雜誌9卷1期,2007‧6)
4.存活機會喪失─醫療損害之迷思(月旦法學雜誌150期,2007‧11)
5.民事因果關係邏輯性序說(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36卷3期,2007‧11)
6.論人工流產自主決定權之侵害與損害(東吳法律學報19卷2期,2007‧12)
7.醫療傷害損害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月旦法學雜誌153期,2008‧2)
8.以疫學手法作為民事因果關係認定之檢討(東吳法律學報20卷1期,2008‧7)
9.醫療傷害之民事因果關係與歸責(東吳法研4期,2008‧9)
10.誰來說明?對誰說明?誰來同意?—兼評醫療相關法規—(月旦法學雜誌162期,2008‧11)
11.次細胞層級之人身損害初探―兼評臺灣高等法院87年度重上國字第1號民事判決―(東吳法律學報20卷1期,2009‧1)
12.女性主義法學觀點下之人工生殖相關法議題(月旦法學雜誌168期,2009‧5)
13.民法特殊侵權行為之因果關係邏輯與歸責(東吳法律學報20卷2期,2009‧5)
14.民事不當得利損益變動之邏輯關連性序說(東吳法律學報21卷2期,2009‧ 10)
15.醫療事故中之「損害」概念(臺灣法學雜誌146期,2010‧2)
16.預防接種受害因果關係之理性論證--從H1N1疫苗談起(臺灣法學雜誌146期,2010‧2)
17.民法第188條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之邏輯基礎(私立東海大學法學研究32期,2010‧6)
18.談醫療事故之因果關係(臺灣法學雜誌161期,2010‧10)
19.科際整合觀點下之醫療糾紛鑑定(月旦法學雜誌190期,2011‧3)
20.實證醫學數據於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上之意義(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0卷1 期,2011‧3)
21.揭開民事損害賠償法相當因果關係之神秘面紗—從最高法院判例談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評論125期,2012‧2)
22.論民事不當得利損益內容之認定—淨損益概念初探(國立臺北大學法學論叢83期,2012‧9)
23.運動參與者於運動中對他人人身侵害之民事責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2卷1 期,2013‧3)
24.存活‧治癒機会の喪失に基づく患者の損害賠償請求(東洋文化研究15号,2013‧3)
此書緣由
第一章 總 說/1
第二章 各 論/11
第一節 買 賣/13
第二節 互 易/65
第三節 交互計算/67
第四節 贈 與/71
第五節 租 賃/82
第六節之一 使用借貸/146
第六節之二 消費借貸/154
第七節 僱 傭/162
第八節 承 攬/169
第八節之一 旅 遊/207
第九節 出 版/214
第十節 委 任/221
第十一節 經理人及代辦商/248
第十二節 居 間/257
第十三節 行 紀/264
第十四節 寄 託/271
第十五節 倉 庫/288
第十六節 運 送/294
第十七節 承攬運送/320
第十八節 合 夥/325
第十九節 隱名合夥/347
第十九節之一 合 會/353
第二十節 指示證券/362
第二十一節 無記名證券/370
第二十二節 終身定期金/376
第二十三節 和 解/379
第二十四節 保 證/385
第二十四節之一 人事保證/422
此書緣由
這本書,最初只是一張張A4大小的講義,是筆者在東吳大學擔任債法各論授課時發給學生參考的教材。筆者研習民法,師承前司法院大法官 孫森焱恩師,因此在教材內容的取捨上,很自然地是以台灣本土的實務見解為經緯,將判解文字擇要剪裁或以淺易文字重新演繹,再適度地參考學說爭議所編寫而成。教材採逐條釋義的方式編排,是為了拉近學生與法條文字間之距離,以加強對現行法之熟悉度;筆者同時試著於各條文中整合民總、債總與物權概念,更藉由繪製的圖表與安排的各個專論,引導學生由法條釋義中建構出完整的民事財產法體系。
今承蒙元照出版公司將筆者的授課教材出版為講義書,筆者更針對初學與進階學習者設計不同的學習區塊,方便讀者依自身需求與能力挑選適合的內容閱讀。但筆者必須強調,此書不是、也決不能取代教科書,毋寧只是提供讀者以此書作為學習債各之筆記本,將自修學習的心得、學校老師授課的內容、與學者的論述陸續補充記入本書相對應法條的空白處,使成為讀者為自己量身訂製之專屬筆記書,方便日後複習參考,或準備考試之用。
此講義書之寫成,除大量援引實務判解外,主要參考林誠二 教授、邱聰智教授以及劉春堂教授所著之債各教科書,並補充以知名學者之期刊論文,而東吳大學法律系可敬的學生們對筆者教材的建議與回饋,更提供筆者靈感與動力。惟筆者學養不足,斷無著書立論之資,故僅能以弄斧獻曝之忱勉力而為,盼此書能協助讀者輕鬆地一窺債法各論之美。
吳志正
2013.11 於豐原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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