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序
「當我們要尋找典型的社會機構時,我們要找的是標定人們生活方式與生活模式的準則、領導人們的行為、型塑行為、決定衡量社會事務角度,彰顯當今社會問題,並且能提示解決途徑的機構。換言之,要掌握社會的關鍵,重點並不在於靜態的多數,而在於動態的要素;不在於事實數量的多寡,而在於能組織事實的象徵;不在於平均數,而在於代表性。在當今社會,這個關鍵就是『企業』。」這段話出自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的代表著作《企業的概念》(Concept of the Corporation)。企業在人類社群活動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企業也與政府及非營利組織,共同協力打造更好的生活模式與環境。
企業的成功,除了歸功於優質的領導人與經營團隊外,對於法律的遵守也屬必然。從初期的組織選擇與運作,到如何進行籌資甚至進入資本市場,對於法律必須有相當的熟稔程度;此外,一位成功的企業家,若能善用併購機制進行版圖規劃,或以信託方式為員工謀求福利,將是真正成功的典範。再者,企業在追求利潤的同時,也必須時時傾聽良心的聲音,無論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或是因信賴企業而挹注資金的投資人保障,都應該是企業家念茲在茲的自律課題。更有甚者,當勞資糾紛發生時,如何透過法令的熟悉以消弭損害,進而創造政府、企業與勞工的三贏美滿結局,也將是企業家危機處理的藝術之一。同時,伴隨著兩岸逐步開放的步伐,諸多企業已不能自外於中國大陸市場,若欲前行,必須前瞻。這本不算厚的書,已提供了上述的各類答案,等待讀者細細品嘗與發掘。
本書於今年進行六版,所有作者心中甚感欣慰。回首2008年的某個日子,作者們在元照出版公司的熱情號召下,群策群力地投入本書的撰寫工程,讓這本以企業發展為中心,擴及法律制度之學習的書籍在隔年問世,並不斷再版迄今。對於作者群而言,這樣的過程是豐收的,也是戰兢的;而也唯有不斷策勵自己精益求精,才能無愧於廣大的讀者。此次再版針對相關法令的修正與調整進行了修正,也針對不合時宜的部分進行了刪減,希望所有閱讀本書的讀者們,都能因而獲益。
改版完成之際,作者謙遜自抑,不願居功,囑余為之序。回首過往數年,感謝本書所有作者的投入,以及元照出版公司在專業與品質上的堅持,並對所有願意深耕企業與法律領域發展的讀者,表達由衷敬意與謝忱。
李智仁謹識
2014年5月1日於台北
序
通識教育是大學教育中很特殊的一環,很多人不瞭解大學教育既然是高等教育,理應專注於專業課程,為何需要有通識教育的課程,其實這是一個有相當偏差的想法。首先,大學教育旨在養成具有明晰推理分析能力的學生,在此同時學生仍須具備基礎的專業知識。有了清晰的推理分析能力,加上基礎的專業知識,大學畢業生才可能從事專業性質的工作,並在工作的過程當中,運用大學教育中所養成的推理分析能力,設法自行解決工作上遇到的問題,隨著這種「遇到問題,設法自行解決」經驗的累積,大學畢業生才可能進一步充實專業知識,最後真正成為一個專業的從業人員。可以說培養學生獨立推理分析以及自行解決問題的能力,才是大學教育最核心的功能與價值。
分析推理能力的養成,有賴於廣度的知識以及不同領域間知識的整合,因為要順利解決問題,學生必須先辨識出所面臨之問題在社會中的位置,才能進一步解析問題,也才能發揮理性推理的作用,推論出相關問題所涉及的變項,最終才可能掌握到問題的因果法則,進而解決問題。職是之故,通識教育乃大學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沒有成功的通識教育,往往無法造就出具備分析推理能力的大學畢業生。
「企業管理與法律」這一課程廣為各大學指定為通識教育的一科,且行之有年。惟各校、各界對這一課程的重視程度不一,有的學校將之定位為通識教育中法治教育的一部分,有的學校將之當成聊備一格的商事法課程,學生則多半將之視為「輕鬆好混分數高」的營養分,不求甚解,只求過關。各校、各界不重視的原因很多,不可諱言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合宜、適當的教材不易覓得。有的大學教師以法律專業科目的民法概要、商事法概要的教材,當成通識教育的教科書使用,結果是專業有餘,但不夠平易近人;有的大學教師則是以企業管理的材料為講授基礎,結果是荒腔走板,不知所云。
有鑑於此,元照出版公司召集一批目前在全國各大學講授通識「企業管理與法律」相關課程的專業人士、教師,希望群策群力,出版一本真正為企業管理與法律通識課程所寫的教科書。在作者群的通力合作下,大家共同商定撰稿格式與全書架構,並分工撰寫,其中第一講由本人負責,第二講、第三講、第四講由王乃民老師撰稿,第五講與第十二講由康復明老師擔綱,第六講至第十一講由李智仁老師執筆。經過二年多的努力,於焉完成。元照出版公司與作者群希望本書之成,能夠提供一本適合全國各大學通識「企業管理與法律」相關課程的教科書,為我國大學通識教育的健全發展,略盡棉薄之力。
本書完成之際,作者群謙遜自抑,不願居功,轉而囑余為之作序,此乃美事一樁,故樂為之。除了表示讚賞、欣羨之外,也期望作者群能在各自領域中,再接再勵,成就更高遠。
陳銘祥謹識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