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憲法以維護人民基本自由權利為核心,依民主、法治原則、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之原理,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關係,並決定國家組織及劃分國家機關之權限及其監督、制衡關係以保障人權及謀求人民福祉之基本法。而行政法則是國家機關行使公權力而與人民形成法律關係時,規範其間權利義務關係之法。亦即行政法係基於法治原則,為確保及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自由權利之意旨,對於國家機關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樹立其應遵行之一般原理原則,例如,依法行政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裁量濫用之禁止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及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等,並就其各種形態之公權力行為,包括訂定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實施行政計畫、行政指導、行政處罰、行政執行、公物之設置與管理、以及人民因公權力行為受害之救濟方法包括訴願、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及損失補償等予以規範而形成各種行政法制度,並因而構成行政法之體系及重要內容。故行政法乃在實踐憲法保障人民基本自由權利意旨之具體法規範,其規範公權力行為之各種行政法制度,實為憲法保障人權理念所揭示基本原則之具體表現。
本書整理近十年來有關憲法及行政法論述之文章共三十一篇,依其內容分為兩大部分,一為憲法及釋憲實務,二為行政法之制度及發展。第一部分主要在論析司法院大法官之釋憲制度及其功能,並就其實務運作及所作成之司法院解釋,尤其有關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財產權之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處罰、租稅及人身自由保障等議題之相關解釋予以評述,並就現行釋憲制度應可改進之處提出建言。此外,並就選舉制度、地方自治與中央之關係、憲法之修改、以及憲法解釋對行政法制發展之影響加以論述。第二部分除論述近四十年來行政法之發展及現代行政法制度之建立及變革外,並針對各種行政法制度之規範包括行政程序尤其行政機關之管轄權、行政調查、行政罰、訴願、行政訴訟尤其課予義務訴訟、公務人員之人事爭訟及國家賠償等議題予以深入探討,並對訴願法及國家賠償法提出應修法之方向及具體改革之建議。論述之內容除具體法規範之解說及其變革與蘊涵之法理予以闡明外,並著重相關司法院解釋及實務裁判見解之歸納、分析及評論。本書特別重視憲法人權保障理論之發展對行政法制之形成及變革所生之影響,強調憲法及行政法之連結及衍生關係,因而將憲法及行政法兩個法領域相關議題之論述整合一起出版,期使讀者於認識及掌握憲法原理原則及相關司法院解釋之同時,並能注意及觀察其對行政法制度成長及演變之形塑作用,以及共同建立現代法治秩序之功能。
本書之編輯、統一體例格式、校對及事項索引之排列,多勞元照出版公司出版團隊費心及大力協助,十分感激,對於元照出版公司之協助出版,謹在此也表示衷心感謝。
廖義男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