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版序
企業管理(Business Management),它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組織、計畫、指揮、監督和調節等一系列職能的總稱。身為企業靈魂人物的企業主、CEO及高級經理人團隊,具備相當水平的組織領導與管理能力,是企業管理最重要的前提。這是MBA智庫百科對於企業管理所下的定義。
企業在人類社群活動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企業也與政府及非營利組織,共同協力打造更好的生活模式與環境。企業的成功,除了歸功於優質的領導人與經營團隊外,對於法律的遵守也屬必然。從初期的組織選擇與運作,到如何進行籌資甚至進入資本市場,對於法律必須有相當的熟稔程度;此外,一位成功的企業家,若能善用併購機制進行版圖規劃,或以信託方式為員工謀求福利,將是真正成功的典範。再者,企業在追求利潤的同時,也必須時時傾聽良心的聲音,無論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或是因信賴企業而挹注資金的投資人保障,都應該是企業家念茲在茲的自律課題。更有甚者,當勞資糾紛發生時,如何透過法令的熟悉以消弭損害,進而創造政府、企業與勞工的三贏美滿結局,也將是企業家危機處理的藝術之一。基於以上種種考量,因此有本書的問世。
由於各界的支持與愛護,本書邁入第七版;在六版刊行後,部分法令有所變更,適逢七版改版之際,作者群也適時地進行相關內文之修訂,俾使本書與時俱進,並臻美善。陳銘祥教授針對行政法院的論述部分進行了調整,並就行政訴訟改為三級二審制的變革作出說明;康復明教授除針對基本工資的調漲在文中作了說明(每月基本工資由19,273元調整至20,008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15元調整至120元。)外,也就工時部分進行了闡述(自2016年元月1日實施之勞基法第30條修正案第1項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此外,公司法於2015年5月20日總統令公布了部分修正條文,明定公司章程應規定企業提撥定額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餘,並以股票或現金作為員工酬勞,但當公司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予以彌補。而公營事業並不適用相關規定,除非公營事業的主管機關於章程中明定。被視為加薪依據的公司法相關修正規定,王乃民教授在新版中作了說明;再者,伴隨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為鼓勵創投業挹注資金,扶植科技等新創事業,或發展諸如電影、舞台劇等文創事業,經濟部參考英、美、新加坡等國家制度,制定「有限合夥法」,希望吸引國外資金來台投資,健全創新創意環境。對於此部剛出爐的法律,王教授也在新版中加以介紹。另外,立法院於2015年6月15日三讀修正通過《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未來企業併購更加容易,對小股東的保障也更周全,因應修正後的新法,李智仁教授也在相關講次中進行了修訂。
轉眼間,本書已經七版,所有作者心中甚感欣慰。回首2008年的某個日子,作者們在元照出版公司的熱情號召下,群策群力地投入本書的撰寫工程,讓這本以企業發展為中心,擴及法律制度學習的書籍在隔年問世,並不斷再版迄今。對於作者群而言,這樣的過程是豐收的,也是戰兢的;而作者群也深知,唯有不斷策勵自己精益求精,才能無愧於廣大的讀者。
此次再版又是另一次的出發,希望讓所有閱讀本書的讀者們,都能因而獲益。回首過往數年,感謝本書所有作者的投入,以及元照出版公司在專業與品質上的堅持,並對所有願意深耕企業與法律領域發展的讀者,表達由衷敬意與謝忱。
執筆者一同於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