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修版序(上冊)
兩年前,筆者利用半年休假的時間,將講授多年的刑法分則資料加以整理,撰寫成刑法各論上冊出版。惟撰寫過程中,未能精準掌握時間,不僅導致原訂於新學年度開學前的出版計畫,延宕到開學一個多月後才得以付梓出版,更因為過於倉促而導致內容出現不少錯字與誤植之處。為此,實必須向初版讀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本書增修版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要項:第一、對於初版之錯字與誤植的改正。第二、近兩年來,刑法分則又通過不少修改與增設之條文,對於該修改與增設部分的增補以及分析說明,例如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第344條「重利罪」、第344條之1「加重重利罪」、第349條之「贓物罪」等。第三、對於各議題之新舊學說見解的增修,包含國內與國外的學說。同時對於某些刑分爭議問題,筆者經過更進一步的研究之後,改變了初版之主張,例如第347條「擄人勒贖罪」之成立是否以三面關係為必要之爭議,初版主張「不以三面關係為必要」,而本書改採「以三面關係為必要」之立場。第四、對於最新司法實務見解的增補,尤其近年來,司法實務對於各種議題,較之以往,理由說明更加詳實,惟仍屢見新判決與判例見解相齟齬,或者最高法院在不同刑事庭之間,對於同一爭議問題立場相左等現象,使得司法實務之見解,愈加具有學習與研究之價值。
對於初版的增修工作,早在今年元月就已開始進行。必須加以增補、修訂之處,如此繁多,幸賴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碩士生張家慶(律師)與鄭宜安,以及高大法律系應屆畢業生且今年九月即將就讀臺北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的王雪君,將就讀高大法律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的李緻柔、陳筠婷等諸位賢隸,不辭辛勞、細心協助校稿長達半年多,甚至針對學說見解與司法實務,提供諸多寶貴意見,還有一群熱愛學習的莘莘學子,透過「高大法律刑法勘誤區」的平台,也提供了無數寶貴的指正意見,筆者實無法逐一致謝。元照出版公司萬先生及其優秀團隊的全力支持,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特此表達深摯的感謝。
筆者謹識於永和無知齋
2015年大暑過後
初版序(上冊)
筆者從事法學教育與研究工作,一直秉持著謙卑、虛心的態度,誠實面對學術。在逾四分之一世紀的這段期間當中,雖然撰寫了一些階段性而不成熟的學術論文和「共同正犯與共犯論」乙書,以及2005年初版上冊、2006年初版下冊、乃至2008年9月增修版而具有自己體系架構的「刑法總論」,對於多年來已具有大致內容且逐年增訂的刑法各論授課講義,卻遲遲未動手整理成教科書刊行。近年來,跟我修習刑法的年輕學子經常詢問何時出版刑分教科書,為因應授課上以及提供刑法分則學習上的需求,最主要的還是在於筆者一心想完成這項任務,遂決定運用半年休假的機會付諸行動,而讓本書得以問世(下冊預定明年2月出版)。
刑法總論(總則)屬於邏輯性極強的深度思考,而刑法各論(分則)則屬於遍地開花的、個別性較強的廣度思考。因此,刑法分則的整體思維,除了需要以刑法總則做為共通的理論基礎之外,對於各個具體問題(案例),學說上究竟呈現如何的見解,司法實務上(包括大法官會議解釋、最高法院判例與決議、最高法院判決、高院判決、法院座談會討論意見、檢察署討論意見等),又採取如何的觀點,則是理解刑法分則各個犯罪最為重要的材料。本書對於分則上的各個具體問題,不僅提供了國內最新的各家主要學說見解,更提供了最新、最完整的司法實務見解,同時還對於各學說與司法實務見解做了說明與分析,並明確表達了本書的立場。無論是法律系學生或法律工作者,皆可透過研讀資料豐富與分析周延的本書,而獲得對刑法分則各個問題的廣度理解,期能掌握妥適的問題思維。
本書完成前的一個月,正值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在即,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的張家慶、朱江庭、陳柏愷以及東吳大學法學院碩士班刑事法組陳俊男與陳彥廷兩兄弟,仍不辭辛苦,細心協助校稿,並提供諸多重要寶貴意見,另外元照出版公司與萬先生的積極協助,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特此表達感謝之意。
筆者謹識於永和無知齋
2013年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