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十三版序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新公布之證券交易法增修條文及同月八日公布之企業併購法修正條文,雖然條文變動數目不多,但其內容涵蓋了財報不實、公開收購、操縱股價、企業社會責任及資訊公開,甚至內線交易等資本市場重要領域的規範。尤其這些新修條文,均由立法委員主動聯署提案,顯見這些議題受到國會的重視。另外,過去這一年證券交易法主管機關金管會,除發佈不少重要之證交法解釋令函外,也積極倡議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的提升。除一再強調金管會當前的施政主軸是落實企業社責任外,證交所與櫃買中心也受鼓勵於今年上半年完成了首次的上市、櫃公司公司治理的評鑑。另外,我國各級法院判決也對證交法爭議問題做出若干相關重要解釋。為反映證交法法制的最新動態,本書因而再次修訂(增訂十三版),希望能讓讀者掌握我國證交法法制的最新趨勢。
最後要特別感謝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陳姵瑾律師校對本書之辛勞,也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一如以往鼎力協助本書之火速出版。對於他們的竭力協助,作者謹藉此寥寥數語表達作者深深謝意的萬分之一。
劉連煜 謹識
2015年8月
自序
自美返國教授證券交易法等課程,倏忽間,已十餘載。十年來,我不斷在證券交易法領域耕耘,也目睹我國規範資本市場的這部大法,已漸次完備。回想學習證券交易法的過程,我要特別感謝引領我走入證券法學研究領域之啟蒙恩師─賴英照大法官。
我有幸在國內大學部及研究所時,親炙賴大法官門下,受其指導。憶及在研究所時,賴老師曾慨贈美國證券法大儒Louis Loss教授鉅著之部份影本資料(Loss教授係賴老師在哈佛大學之博士論文指導教授),供我論文寫作之參考。時間飛逝已近二十年,這些資料至今仍以精裝本妥適珍藏。
其後,我於赴哈佛大學就讀時,並幸運地與崇拜已久之Loss教授見面。當時Loss教授雖已自哈佛法學院退休,惟八十高齡仍每日至學校研究證券法學,終年不斷,令人感佩。有感於證券法學的進步,有賴代代薪火相傳,持續研究,才能導引證券市場的健全發展,維持管理法令之與時俱進。我將在這塊法學領域,繼續努力。
其次,本書以實例方式,撰寫證券交易法之重要內容,主要係受大學時代王澤鑑大法官教學方式之啟發。加上,我十年之教學經驗,體認法學教育應以問題意識出發,才能準確的掌握法律規範之真正意旨,增進法律適用之精確性。
回顧書中的設想案例,很多都是這一、兩年因公務赴國外開會時,利用長途飛行期間,所架構的實例。有些甚至是我在國外旅館投憩時,半夜因時差關係,無法成眠,起床擬設者。這些案例,伴隨著飛機上餘音環繞的台灣民謠─四季紅、滿山春色等歌曲,都是我珍惜難忘的回憶。
本年七月適逢柯芳枝教授自台大法律系榮退。柯老師對我時常鼓勵有加,慈祥長者,令我如沐春風,特祝柯老師退休生活愜意健康。
最後,感謝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林書慧、陳譓伊及法律學系賢棣劉力嘉三位同學,以及助理呂雅桂碩士協助打字、校對工作。惟作者學驗未深,至盼海內外宏達,不吝指教是幸。
劉連煜 謹識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