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本書收錄之法規
(一)本書適合一般社會大眾、研習法律者,特別是法律系學生及法律從業人員使用,收錄重要且常用之法規共八十二種,依性質區分為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等八大類。
(二)本書收錄至105年2月最新之法規,如下:
•105.01.06修正公布之《政府採購法》
•105.01.06修正公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104.12.31修正公布之《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104.12.30修正公布之《行政程序法》
•104.12.30修正公布之《家事事件法》
•104.12.30修正公布之《中華民國刑法》
•104.12.30修正公布之《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104.12.30修正公布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104.12.30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
•104.12.23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
•104.12.16修正公布之《勞動基準法》
•104.12.16修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104.12.09修正公布之《金融機構合併法》
•104.12.02修正公布之《仲裁法》
•104.09.30修正公布之《金融控股公司法》
•104.07.08修正公布之《企業併購法》
(三)書末附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彙編至第734號與大法官釋字索引表。
二、本書體例
(一)法規分類
目錄中分類法規前,以「憲法類」、「行政法類」、「民法類」……標示法規分類,並於內文中以出血設計,以便讀者直接翻閱查詢。
(二)沿革
立法及歷次修法沿革,附列於法規名稱之後、條文之前,使讀者瞭解各法規之演變。
(三)條號
為便利讀者易於閱讀,法條條號如「第一百六十八條」以「第168條」表示;「第一千三百六十六條之一」以「第1366條之1」表示。
(四)條文要旨
在各法條條號後,標明條文要旨,如「第1條(不溯及既往原
(五)項次
法規條文有二項以上之規定時,在各項條文前分別以「Ⅰ、Ⅱ、Ⅲ……」等符號標明項次,便利讀者查詢、辨識。
(六)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將解釋文中之重點,以不同字體標示,供讀者迅速掌握解釋文要點,並於書末附有大法官釋字索引表,將各號解釋文以法領域分類,並羅列其解釋要旨與相關法條,便利讀者閱讀、掌握法規相關之解釋文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