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988年至2012年這一段漫長的歲月中,雖然時斷時續,不過我始終致力於德國公法知識史的撰述工作。這項工作的最終成果是以下這四本書:1988年出版的《德意志公法史》第一卷描繪了近代時期(1600年至1800年)的德國公法;1992年出版的第二卷則繼續介紹之後以憲法與嶄新行政法為關懷主題的世紀時光(1800年至1914年);1999年出版的第三卷所處理的時段,則是第一次世界大戰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威瑪憲法時期與國家社會主義時期的德國(1914年至1945年)。最後所出版的第四卷,則涵蓋了所謂的兩個德國時期,以迄於德國統一之時為止的德國公法(1944年至1990年)。
這四卷德國公法史,其中已經有兩卷有中文譯本,分別是雷勇所翻譯的《德國公法史(1800-1914):國家法學說和行政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以及王韻茹所翻譯的《德意志公法史(卷三)》(台北:元照出版公司,2012年)。我為這兩位譯者所完成的作品感到驚艷,他們兩位都是在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取得博士學位,目前分別擔任中國與台灣的大學教師。
展現在各位讀者面前的這本小書,是上述這四卷德國公法史的精華濃縮本,寫作的目的主要是提供初學的學生一個學習方向。為了能符合大家的學習需要,主要是將重心放在德國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所發生的事件過程與內容。
我十分高興這本小書能夠再次交給中正大學法律系王韻茹副教授與成功大學李君韜助理教授翻譯,也對他們表達感謝之意。
Michael Stolleis
法蘭克福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