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土地徵收是國家為公共事業或公共利益的目的,行使公權力,以補償損失為條件,強制取得他人財產權的行政處分。因此,徵收是符合公共利益的適法國家行為,然而在有心人士對特定徵收事件抗爭和媒體渲染下,近年來成為頗具爭議的議題,2015年9月釋字第732號解釋作出大眾捷運法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的毗鄰地區土地構成違憲,在各方不同解讀,引起軒然大波。本會因而於2015年12月26日舉辦「土地徵收法律與政策研討會」,從理論與實務探討土地徵收法制,以促進土地徵收法制趨於完善。為使國人對土地徵收法制有更深入且通盤的瞭解,本會覺得有必要出版「土地徵收法律與政策」專書,而有本書的出版。
本書的完成,必須感謝其他作者們的辛勤寫作和配合進度,第一章緒論和第七章結論由本人撰寫,其他各章則由各作者自行完成,僅代表各作者個人見解,讀者引註時,懇請特別註明。對本書的批評指教,本人都樂於接受,但對於個別作者見解的疑問或批評,則個別作者就比本人更適合回答或回應。
現代國家的任務繁多,除了維護社會秩序外,還須提供各種公共服務,包括發展經濟以保障人民生計,因而公共利益包羅萬象,為了增進公共利益,將來徵收事件仍將陸續進行,土地徵收法制的良善,將能兼顧土地所有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土地徵收牽涉的議題很多,本書的論述當然也未必完全周延,但應該是截至目前為止,對於土地徵收與釋字第732號解釋相關爭議研究最透徹的專書。作者們雖殫精竭慮,仍然有許多疏漏不周延之處,敬請各界先進們指正。
謝哲勝
謹序於台灣法學基金會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