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序
我國刑法溯源自「大清新刑律」,是清末政府修律大臣沈家本聘請日本法學教授岡田朝太郎等人參酌日、法、德等國刑法制定,故我國刑法可謂間接承繼大陸法系刑法。「大清新刑律」既係由日本刑法學者代為起草,其內容必然受當時日本刑法之影響。又歷次修法,外國立法例尤其是日本刑法,更是重要的參考,如民國94年刑法大幅修正時,重新界定刑法公務員之範圍及廢除連續犯、牽連犯改採一罪一罰等立法政策之變更,亦均參採日本刑法規定觀之,不可諱言,現行刑法仍受當今日本刑法之影響。而日本原即受漢唐文化之深厚影響,並與臺灣在地理上及歷史文化上有著密切的互動關係,從比較法觀點而言,無論是刑法之修訂或刑法學之研究,日本刑法自是最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之一。
可惜的是目前除了已故蔡墩銘教授於82年所譯之「德、日刑法典」一書外,並無符合現行日本刑法新貌之譯著,相信國內法律實務界及學術界遇有需求時,只能以簡體中文譯本、自修日文或搜尋英文方式解讀日本刑法,欠缺具有學術性質之日本刑法譯著,以供立法、行政機關修法或學術研究使用。為填補此一缺漏,法務部委請國內素有聲望之高雄大學陳子平教授、臺灣大學謝煜偉助理教授及中正大學黃士軒助理教授共同翻譯日本刑法,以專業精準的法學文字,佐以日文、中文對照方式呈現本書,更具學術價值。期待本譯著之完成,能對學術界及實務界進行比較法研究時,有所助益及啟發。
在此特別感謝陳子平教授等人殫精竭慮貢獻所能完成本書,也感佩本部檢察司同仁的通力合作與辛苦付出。尚祈各界不吝指正,以供日後發行同類書籍之參考。
部長
105年8月
譯者序
日本刑法典的翻譯本,早期有已故蔡墩銘教授於1993年翻譯出版的「德、日刑法典」,然而時至今日,該譯本已年代久遠,所譯內容過於精簡,未能正確反映出日本現行刑法條文的全貌;稍後1998年,有中國大陸清華大學法學院張明楷教授所翻譯的「日本刑法典」初版(2006年第2版),惟中國大陸的刑法用語,與台灣存在著某些落差,無論是在司法實務、刑事立法、學術研究等方面的引用、參考上,或是青年學子的外國法學習上,該如何掌握一本內容最新且比較精確周延又具備中日文對照的日本刑法典翻譯本,乃本人擔任法務部刑法分則修正委員會委員期間,甚至退出該委員會之後仍深切企盼完成的工作。
適巧去歲初夏甫成立的刑事法研究會,正醞釀召集志同道合願意參與各國刑事法翻譯(以德、日為主)工作的刑事法學者之際,在某研討會上,法務部檢察司余副司長麗貞女士提及法務部正擬定翻譯各國刑事法;逢此因緣巧合,擔任刑事法研究會會長的本人,立即展開統籌德國、日本刑事法的翻譯事務,並委請政治大學李聖傑副教授籌劃召集德國刑法典的翻譯工作。
日本刑法典的翻譯工作由本人籌劃召集,幸運得到近年先後從日本學成歸國的台灣大學謝煜偉助理教授及中正大學黃士軒助理教授慨允參與,二位都是治學認真品格卓越的後起之秀,因此翻譯工作如虎添翼,我三人於今年3月間已順利初步譯妥各自分擔的部分,並開會協調取得用語上的共識;在三人都需要顧及其他亟待完成的重要寫作情況下,翻譯事務暫時停頓一個月餘;至5月間,余副司長聯繫希望能將譯稿提交法務部審查,本人遂匆促將三人翻譯的部分結合成一部完整的日本刑法典譯稿提出,並邀請學品兼優認真務實的政治大學法學院謝如媛副教授擔任審查工作,當時謝副教授雖玉體違和,仍不吝答應接受本人之推薦邀請,實令本人感激不盡。正因為所提交的譯稿尚未詳細校訂且匆促集結成一個文檔,幸蒙謝副教授認真負責,用心詳實指點譯稿上的缺失,翻譯才得以更趨於正確周延細膩。
本書得以順利完成付梓,除了感謝擔任翻譯工作的謝煜偉助理教授、黃士軒助理教授以及審稿工作的謝如媛副教授的盡心盡力之外,還要感謝法務部相關人士,尤其是余麗貞副司長的奔走與協調,對於承擔本書一切印製行銷成本的元照出版公司,亦由衷謹致謝忱。
刑事法研究會會長
陳子平 謹識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