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學除涉及刑事法領域者外,一向被納屬行政法各論,其體系架構或個別議題之研析,皆需與行政法學發展亦步亦趨。再者,行政法與憲法併列為公法,現代警察法學之研究,倚重憲法諸多原理原則及基本權利保障理論漸深。本書的書名與內容即可證明憲法、行政法、警察法間密切之關聯性,該種環環相扣的關係,主宰全書的思維與脈絡。
本書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第三章探討警察任務法,主要係探析警察任務在行政權中危害防止任務之定位。第四章、第五章分別論述警察組織及人員法。第六章至第九章為警察作用(職權)法,除基礎理論外,從個別基本權利保障剖析警察作用為論述重心。第十章為警察救濟法,包括爭訟、國家賠償及補償責任。各章內容力求扼要,更求前後貫串,一氣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