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我於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出版「民商法論集𣇈」、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出版「民商法論集𥌓」後,關於民商法課題,雖持續撰寫數十篇論文,先後發表於國內法學刊物(或論文集),惟因時任公職,且集中精力,撰寫並出版「民法債編通則𣇈契約法總論」、「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四冊書籍,沒有時間及餘力重新檢閱並整理舊著,因此一直沒有出版續集「民商法論集矅」之計劃及準備。近日較有時間及餘力得以重新檢閱並整理舊著,乃興起出版「民商法論集矅」之念頭。經檢閱舊著,發現關於人格權,我已撰寫有數篇論文,先後發表於國內法學刊物(或論文集),在數量上可集結成為一本論集,鑑於人格權保護的重要性,因此乃加以彙整作為「民商法論集矅」,並以「人格權法專論」為其副題。
本書計收錄論文七篇及附錄二篇,其中「肖像權之研究」一文,係以我於民國一○一年十月間,向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所提交之未對外公開發表之休假研究成果報告(肖像權之研究)一文為基礎,彙整先後發表之「肖像權之侵害行為」、「肖像權侵害之違法性」及「肖像權侵害之救濟」三文,並加以增修而成。此外,司法院大法官關於人格權(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作成許多重要解釋,使我國之人格權,由民法人格權,提昇至憲法人格權,在我國人格權法之發展及人格權之保護上,具有極為重要的關鍵地位。又我國民法上的人格權,係以外國立法例為基礎,而建構其規範體系,因此迻譯外國有關人格權之重要法律規定,用供參考比較,乃有其必要性。職是之故,乃特選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關於人格權(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之解釋十六則,並將所迻譯之德國、瑞士、法國及日本等四國有關人格權之重要憲法或法律規定,作為本書之附錄。
吾師王教授澤鑑先生,一直致力於人格權法之研究,先後陸續撰寫並發表許多真知卓見之論文,對我國人格權法的研究和發展,無論在理論抑或實務上,均有極為重大的影響及貢獻,於民國一○一(二○一二)年元月出版「人格權法──法釋義學、比較法、案例研究──」一書,更將我國有關人格權法之研究,推至最高頂點。本書之出版,其目的除為廣求教益,方便研究人格權者參考或批評,略盡法學研究園丁棉薄之力及自我勉勵,並在對多年來教導我、提拔我、鼓勵我的師長親友表示誠敬之謝忱外,更期望在我國人格權法之研究上,能追隨吾師王教授澤鑑先生的腳步,扮演綠葉之角色而有少許助益。謹以本書獻給吾師王教授澤鑑先生,祝福王老師及師母,永遠喜樂平安。
本書所收論文,於撰寫過程中雖曾經過相當斟酌,惟限於學養,疏誤之處,在所難免,凡所論述,恐多未當,尚祈宏達不吝教正為幸。
劉春堂謹誌
民國一○五年八月一日
於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