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關於當代社會的形貌,我們可以使用許多帶有不同意涵的概念來加以描述,例如資本社會、風 險社會、資訊社會、安全社會、後現代狀態等,而這些概念的應用相當程度上是代表著社會本身的宏觀理論;當然,也可以是關涉個人行動如何在傳播、經濟、階 級、文化、法律的意義上形成一定的運作邏輯。刑法不僅作為一部規制個人行動的法律,同時也是一種社會性的思想產物。關於刑罰的意義往往會隨著我們對於社會 及人的理解差異而有不同的詮釋。實際上,這樣的連動思考始終深化在各種社會結構的生成脈絡中,例如在資本階級異化越大的社會,刑法作為階級對抗的工具性格 也就越明顯;或是社會集體心理越是焦慮的社會,國家越是強勢地透過刑法限制個人自由,這可能是因為社會大眾相信,只要國家越是限制個人自由,我們反而過得 更安全。
在這樣的法制發展背景下,我們發現到近年來,台灣發生了多起重大的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酒駕、詐騙集團等犯罪問題,而立 法者為了消解高漲的輿論壓力,近乎激進地創設新式的抽象危險犯與不斷調高刑度。除了從法的觀點檢視立法及司法解釋的妥適性外,從更深層的角度觀察,國家刑 罰權不斷前置化與重刑化的現象,恐怕也只是反映出社會集體意識下的對立思考。換句話說,現今的刑事政策不再關心何謂一般預防或特別預防,而是簡化為善與惡 的二元對抗,或是刑法如何平衡社會階級之間的差異等。此種刑法運作的邏輯絕非偶然,有相當部分的因素取決於台灣當前的政治氛圍、媒體生態、教育的形式主 義、世代之爭、貧富差距等。只要其他系統的價值選擇過度滲入刑法系統,甚至作為實質的指導原則,那麼刑法勢必將捨棄形塑自身存在之正當性的法治國基礎,例 如罪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等。明顯地,台灣當前的刑法制度正面臨到這種法系統高度異化的問題。本書收錄的文章是筆者自2008年留學歸國以來,對於這些問 題所提出的觀察,特別是結合了法社會學、法哲學、法解釋學等多重視野,全面檢視當代刑法面臨的正當性危機,並且嘗試提出刑法如何回歸規範理性的解決方案。 倘若讀者想要獲得一個較具體且全面的問題意識,建議可以從「風險社會與現代刑法的象徵化」一文讀起,因為此文乃是筆者對於當代刑法的發展趨勢所提出的總結 性批判。
關於本書的出版,首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願意支持出版,以及出版團隊的細心編輯。也要感謝歷任的研究助理們辛苦協助校閱, 以及提供許多閱讀上的建議,使得文章內容得以更為完善。最後,要特別感謝諸位師長的不吝提攜,以及學術夥伴們於一路上的相知相惜,讓筆者更有信心在刑法的 基礎理論領域持續地深耕。
古承宗
2016年10月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