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卷首語
時間飛逝,《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自2010年創刊至今,已逾七載。在過去的幾年裡,受制於稅務行政訴訟判決的「隱秘」,收錄至叢書的「判例評註」文章並未占據主導地位。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的實施,打開了叢書的素材來源渠道,眾多鮮活的判決文書面紗由此揭開。2015年4月和12月,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組織專人窮盡所有可能途徑,分兩次集中蒐集和整理產生於2016年1月1月日以前的中國大陸稅收行政訴訟判決文書。在此基礎上,按照案件涵蓋業務的典型度,文書說理的爭鳴度,案件與稅法理論的鑲嵌度,案件的社會影響度等基準,精心摘選價值判例,作為第七卷約稿的評註對象。
呈現在讀者面前的第七卷,與以往六卷最大的不同在於,收錄文章多以「判例評註」為主。即便如此,推進稅法解釋學的發展與運用,立足稅法理論與實務的水乳交融,仍然是本卷收錄文章的關鍵標準。據此標準,本卷共收錄16篇文章、12篇裁判文書、1份代理詞和1組保持微信風格的學理隨筆。本卷文章集中展現了「以案說稅」的魅力,但絕非停留於簡單的就事論事層次。總結實務經驗,提升理論水準,反哺實務操作,向來是叢書的定位。本卷收錄的多數文章都較好地貫徹了這一思路與目標。
翟繼光從一起經濟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案出發,展示了稅法與勞動法交錯與互動的法際整合場景。虞青松、鐘皓以納稅人的行政救濟權保障為中心,以稅務行政管轄權移轉為分析工具,力圖揭示法蘭西水泥案中的程序問題,有別於以往對該案的討論。王宗濤從法理上闡釋「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無正當理由」的法律邏輯,汪旭則以新疆瑞成房產公司稅務行政處罰案為對象,展現核定課稅不完全一樣的法理與實務面向。王雲霞以范卓榮請求退稅案為起點,從實體和程序兩個維度,反思《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1條和《稅收徵收管理法》「徵求意見稿」第85條之侷限,可為法律的修改提供指引。王婷婷關注「稅法中的自查糾錯制度」,採用比較法,力求找到中國大陸納稅人自查糾錯免責制度的完善之道。汪永福研習恩平大宇陶瓷公司稅案,論述「稅收強制執行正當程序的模式與進路」,不管補足理論,還是強化實務,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魏高兵身為稅局骨幹,卻從兩起轉讓人防工程企業所得稅案中提煉出「應稅行為」理論,反思和重構傳統的稅收構成要件,是本卷的一大驚喜。同樣是基於轉讓人防工程企業所得稅案,同樣來自實務部門,陳敏所持的觀點與魏高兵有所不同。張成松從一起契稅徵收案,研判契稅構成要件,指向相同,結論未必一致。集結一起,彰顯學術應有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功能。編輯模式相同的是兒童投資主基金訴杭州西湖區國稅局案,專注理論研究的陳晴、陳莘從中發現和反思了非居民企業間接股權轉讓反避稅訴訟的困境,並嘗試找出改進策略。而孟昭明以其敏銳的實踐洞察力,挖掘出案件管轄、證據效力、代理人授權、買賣協議中稅務條款的設計以及原告與稅務機關的溝通等問題,體現了「身分決定立場」的俗語。作為資深律師,許義娜雖未選擇叢書獨有的述說方式,但她基於自身經歷,言說「稅務執法文書在涉稅刑事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同樣具有較高的理論思索空間。曾經紮根實務,現主攻理論的王永亮,以實證研究方法,分析稅收滯納金這一稅收徵管的疑難雜症,思路和方法頗具特色。付江峰聚焦一起車輛購置稅訴訟引發的幾個法律爭議,彌補了學界對車輛購置稅理論研究的不足。趙文祥、葉永青意圖回答「資本公積轉增是否應當課稅」難題,有益於學界對資本課稅問題的重視。
此外,為呼應和策動微信這一新興媒介,編輯部大膽革新,首次引入「互聯網+稅」思維,開創新欄目,收錄和提煉年度微信公號中推送的回應重大稅務理論與現實的隨筆文章。本卷收錄的主要為增值稅「三流一致」微信隨筆,作者分別為段文濤、毛一平、趙國慶、曹遠戰、荊棘?、葉永青,隨後輔之翁武耀文章以總結和提煉。當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已全面展開,但1993年開徵的增值稅與營業稅改造而來的增值稅猶如兩條鐵軌,有交集但也時有出入,如何深度統合增值稅內部制度,是未來方向,也是「增值稅法」的立法疑難。在這其中,發端於(國稅發[1995]192號)的「三流一致」何去何從?極有必要深度關注。這種關注既需要對實務操作的精准把握,又需要對內含稅理、情理與法理的專注研究。希望這組學術隨筆能帶給讀者不一樣的看法,能為一線人士提供不一樣的思考,能為立法者呈現不一樣的建議。
伴隨稅收法治的快速進階,稅收司法保障機制日益受到重視,業內對稅法案例的討論也出現前所未有的繁榮景象,稅法理論與實務互動意識日漸增強。互聯網尤其是微信加速了這種意識的行為轉化,研習稅法,發表見解、表達立場,「著書立說」已不再受媒介、地域、時間的約束,諸多案例評述、政策解讀,時見於微信公號,為稅法研究提供了諸多新素材、新選題,對叢書的組稿與出版也帶來了相當的便利。但也不能否認,這種便利也製造了足夠的壓力。互聯網將研究素材和基本知識廣而告之,一方面迅速提升了公民的稅收法治意識,另一方面卻也使得同一素材的新鮮度喪失殆盡。要想吸引讀者,必須延展足夠的知識廣度,特別是理論深度。然學術研究絕非一日之功。矛盾由此生成。
微信時代,《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如何秉持「初衷」,緊跟時代,為讀者提供高質量的知識產品,遠非傳統的「一人編輯模式」和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一家所能完成。《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不應成為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的「私產」,它應該成為中國大陸稅法理論與實務進步的助推器和見證者。為此,2015年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決心謀劃創設叢書編輯部,廣邀認同叢書定位,有共同志趣、責任心和事業心的高校老師,業務骨幹參與其中。2016年新成立的編輯部正式運行,首期由武漢大學法學院葉金育、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賀燕,湖北黃石地方稅務局胡邵峰和上海財稅法協會吳瓊組成。藉此機會,歡迎有志之士參與其中,為叢書的可持續發展添磚加瓦。
第七卷得以順利組稿與出版,得益於鄧道偉律師、馮海波律師、曾祥東律師、何群濤律師、雷剛律師、李偉律師、 陳立天校友的資金支持,由衷感謝他們對稅法研究的無私奉獻。感謝全體作者的智力創造,感謝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工作團隊為本書付出的辛勤勞動。感謝本書編輯部全體成員的精緻配合。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徐成媛和王昭承擔了作為本卷評註對象的稅務行政訴訟判決的蒐集與整理工作,高佳敏承擔了書稿最初的文字編輯工作,一併致謝。
熊偉
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