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國勞動法法制之發展,歷史悠久,在1920年代,即有攸關勞動權益法令之公布施行,例如規範集體勞資關係的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規範個別勞動關係之工廠法,後亦於1934年有勞動契約法之制定。不可否認地,因為政治經濟環境的關係,期間雖然開始陸續建立有關於勞工安全衛生以及勞工保險之社會與工作安全之法制,然集體勞資關係的運作未如預期,勞動契約法亦未能施行,直到1984年勞動基準法之立法,使勞動法制之發展,跨入新紀元。近年來隨著社會的變遷,勞動法制有更細緻之分支與訂定。例如1992年5月制定之就業服務法、2001年10月制定公布施行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002年3月8日施行之兩性工作平等法(2008年修正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2003年施行之就業保險法與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以及2005年施行之勞工退休金條例等,使我國個別勞動關係之法制,有更明確之依循。此外,隨著集體勞動關係之發展,勞動三法也於2011年有大幅度的修正,於勞資爭議除了前開法制之爭議或申訴審議機制外,另加入裁決機制,使勞動法制之法展,無論是理論與實務,皆產生了新風貌。
隨著勞動法相關規定的制定與發展,我國勞動法學研究的素材與議題也隨之增多。在不同於傳統法學領域,勞動法學之研究,起步較晚,但近年蓬勃發展,累積達一定之數量。有鑑於勞動法學研究之重要性,當今雖有關於文獻之整理,但未能針對個別議題研究之重要成果,有系統性收集與分析。臺北大學勞動法中心團隊,為使學者及研究生在研究相關議題時,能確實掌握適當文獻,因此嘗試透過本書,由學有專精之專家學者,進行相關問題文獻之的考察、分析與整理。
文獻研究之目的,乃為瞭解目前勞動法學的思潮與研究成果,某種意義上亦得作為勞動法學研究史,期透過此研究進一步提出尚未解決的課題,除使勞動法學研究者,能一覽該等研究之發展,作為未來研究之立基,更能透過重要議題的檢討,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使法規範能夠更完善。此等研究方式雖於外國之經驗中,已有相當成功之案例,但我國仍為初次嘗試,也使得本團隊於面臨許多衝突與挑戰。蓋勞動法學之研究,因受限於研究者之人數與研究領域,有些議題所累積的文獻量尚有不足,且進行整理分析者如何秉持客觀的態度評價文獻也具有相當難度。因此於進行本文獻分析之過程中,本團隊邀請所有撰稿成員以及勞動法學之資深學者,歷經多次工作坊進行討論並凝聚共識。另為廣徵納多元之見解,亦舉辦成果發表會,發表研究成果,經由與談與討論,終以本書作為最後成果。
本書從勞動法各種問題中,選擇12個重要議題,包含個別與集體勞動關係,以勞動契約為出發,談工資、工作時間與工作規則問題,並擴及調職與解僱議題,此外基於社會保障與就業平等,另加入性別平等與就業歧視以及職業災害議題,因應勞動三法之重大修正,也將團結權與工會活動、不當勞動行為、團體協約與團體協商以及勞動爭議行為,列為研究範圍,進行分析及檢討。
此次,能將文獻研究之研究成果集結出版,乃為臺北大學勞動法研究中心侯岳宏主任組成團隊,規劃逐步克服各種困難,完成出版事宜。期間勞動法中心之校外成員劉志鵬律師、鄭傑夫法官與王能君副教授等犧牲時間及奉獻心力,協助本書之完成,本人身為計畫之召集人,感銘在心。此外,感謝新北市勞工局謝政達局長及其同仁、台灣勞動法學會、台灣法學會社會法勞工法委員會,以及元照出版公司在活動期間與出版事宜之大力協助,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最後,藉此對於參與之團隊成員,特別是台灣法學會彭雅珍秘書、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鄭智陽、李國瑋與榮芷苓等同學積極的投入判決整理、籌辦活動以及出版作業,致上謝意。
本書乃是本院勞動法中心所出版之第四本勞動法學叢書,衷心期盼此系列叢書,對於勞動法教育及實務運作有所助益,也藉此感謝所有參與之撰稿人、主持人以及與談人。
勞動法學文獻研究召集人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郭玲惠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