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臺灣在解嚴之後,工會組織日益蓬勃發展,工會運動也增多。但是工會法、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等攸關集體勞資關係的勞動三法,並不能夠有效保護勞工或工會,且無法迅速並妥善的解決紛爭。因此勞動部從過去便積極推動勞動三法的修法,相關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2008年1月新修正公布團體協約法、2009年7月新修正公布勞資爭議處理法,以及2010年6月新修正公布工會法。新勞動三法中,針對工會的組成、團體交涉與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所產生的問題,進行大幅度的修法。其中受到各界矚目的修正之一,在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的導入。新勞動三法自2011年5月施行至今已滿6年,在集體勞資關係裡扮演著重要角色。集體勞動法爭議中,有一部分會進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這些爭議,最終會進入到法院。裁決委員會與法院之見解,在實務上也極具重要性。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為因應現代社會勞工權益之發展,並探討勞動相關法令,基於專業發展與學術分工之考量,由郭玲惠教授於2007年創設勞動法研究中心,以研究勞動法令及相關法學為核心,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及演講,促進師生對於勞動法之認識與研討,並提供專家學者間之法學交流平台,藉此提升勞動法教學品質、學術研究風氣,並發揮法學研究對實務發展之影響力。目前中心主任為侯岳宏教授,2016年底中心組織調整前,中心成員則由本院專兼任教師及校外對於勞動法研究有興趣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目前則以本院專任教師為主,中心成員皆積極參與中心所舉辦之活動。
此次,能將集體勞動法之研究成果集結出版,首應感謝郭玲惠教授一路勞心勞力,並且規劃本書之出版事宜。其次,劉志鵬律師、鄭傑夫法官、王能君副教授等校外成員犧牲時間及奉獻心力為本中心付出,令人感動與敬佩。此外,亦感謝台灣法學會社會法勞工法委員會、臺灣勞動法學會,以及元照出版公司在活動期間與出版事宜之大力協助,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最後,台灣法學會彭雅珍秘書、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黃柏榮同學、李國瑋同學、鄭智陽同學與榮芷苓同學於整理判決、活動辦理及出版作業階段提供諸多協助,在此並予致謝。
本書乃是本院勞動法中心所出版之第五本勞動法學叢書,衷心期盼此系列叢書,對於勞動法教育及實務運作有所助益,並希望勞動法中心未來仍能努力不懈,規劃、編著更多勞動法學叢書。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陳春生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