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一隻變形蟲,法條的解釋會變,
檢調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的審判風格也會變。
在你決定打官司以前,如果不知道司法真相,就免不了要經歷一場司法夢魘……
這是一位執業二十五年的律師最真心的告白:當你不幸遇到糾紛,訴訟是解決問題的最後也最不好的選項,因為如果操作不當,它會帶來最悲慘的結果。
本書作者張冀明,繼法律暢銷書《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之後,首度針對司法內幕與法院生態做獨家的揭露。我們的司法環境是由一群通過國家考試的人組成,包括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等,目的是為了實現司法正義。然而,根據作者親身的實戰經驗及體悟,這群司法人員的心偶爾會受到「魔鬼」的引誘或攻擊,使司法成為隨時可能改變的「變形蟲」,讓人難以掌握。
本書對司法的食物鏈做了一番剖析,告訴你法官有哪些類型、檢察官有多少能耐、律師是不是真的可靠,協助你在瞭解司法真相的情況下,做出最好的訴訟策略。
除了指導如何「用心」觀察所處的司法環境,做好因應的心理與訴訟準備外,本書還要告訴你,在真的走進法院以前,其實你有很多事情可以學、可以做!
但願每個人都不會碰上官司,真要碰上了,還好有這本書可以救你!
作者簡介:
張冀明律師(Victor C. M. Chang)
出生於臺灣嘉義。祖籍:北京大興。
從事律師實務工作二十五年,曾獲選為Asialaw以及Chambers Asia亞太區Leading Lawyer。秉持「行萬里路」的精神,分別取得臺灣大學法律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及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走過不同的地區,學習不同的文化,體悟不同的風土民情,活潑了法學思維,且豐富了辦案手法;配合深厚的法學基礎,在不同的個案中,展現出精湛的法律策略和訴訟功底。
曾處理「友訊訴威盛案」、「馬特拉訴北市捷運局案」及「醫師殺妻未遂案」等轟動一時的案件。
陪同眾多當事人馳騁訴訟戰場,經歷各種人性考驗,體悟法律的局限性;如今選擇放下這把訴訟大刀,願意學習「耶穌基督」的精神,以更圓融的處世方式,面對未來人生,關懷鄉土同胞。
著有《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及《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等書籍。
聯絡方式:vcmchang7@gmail.com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本書可以看到一位用心的律師給讀者提出許多法律上的智慧選擇,也可以隱約看到張律師對人生的智慧抉擇。這本書絕不是單純的法律書籍,而是真誠地提供讀者一個智慧抉擇的好書。
——高雄市產業發展協會總幹事 王家荺
◎張律師以他處理過的許多案例為主軸,將原本非常枯燥的法律知識,以條理的方式,強調從事一起訴訟案件必須付出的「用心」程度,不僅增添本書的可看性,也使本書充滿人生智慧。
——景文科技大學商管學院教授兼院長 尚瑞國
名人推薦:◎本書可以看到一位用心的律師給讀者提出許多法律上的智慧選擇,也可以隱約看到張律師對人生的智慧抉擇。這本書絕不是單純的法律書籍,而是真誠地提供讀者一個智慧抉擇的好書。
——高雄市產業發展協會總幹事 王家荺
◎張律師以他處理過的許多案例為主軸,將原本非常枯燥的法律知識,以條理的方式,強調從事一起訴訟案件必須付出的「用心」程度,不僅增添本書的可看性,也使本書充滿人生智慧。
——景文科技大學商管學院教授兼院長 尚瑞國
章節試閱
第一部 打官司是最萬不得已的選擇?!
如果在人生的道路上,每每遇上抉擇的十字路口,也有可供依循的紅綠燈,綠燈亮行、紅燈停,或許我們就可以省下許多煩惱,安然度過。可惜的是,我們常常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不知該停下來,還是要快速通過。抉擇中,總是有得也有失。
有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電影《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故事講述一名大學教授兼業餘發明家,以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之姿,與福特汽車公司之間的訴訟戰爭。
鮑勃‧卡恩斯(Bob Kearns)生長在美國汽車工業剛成形發展時期的底特律,當地大部分的居民都從事機械工作。當時汽車的雨刷只有兩階段功能,只能定速擺動,因此常因雨刷功能不彰,釀成許多交通事故。有一天鮑勃在大雨中開車時,忽然靈光一閃,想出了「間歇性風擋雨刷」的發明,並進一步申請專利。
鮑勃在取得專利後,與底特律的福特汽車公司洽談合作,福特公司對鮑勃的發明很感興趣,於是僱用了他,並表示將把他的發明用在新車款中。然而,事後他們竟然解僱鮑勃,同時宣稱福特公司早已發明類似的產品。
後來鮑勃發現福特公司使用的雨刷,與他的專利設計完全相同,在交涉未果下,他對福特公司提起告訴。福特公司企圖以拖延戰術,讓鮑勃陷入資金困頓,不過鮑勃並沒有退卻,反而將所有精力用於應付官司。這場訴訟占據了他全部的生活,原本支持他的妻子,因為受不了丈夫的執著,選擇離開。期間福特公司曾提出三千萬美元的和解金,但遭鮑勃拒絕,因為他起訴請求的金額高達十六億美元。經過十二年的纏訟,鮑勃贏得最後的勝利。
固然鮑勃堅持理念的結果,伸張了他所認為的正義,也取得金錢上的利益,但他最終沒有得到妻子的諒解,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庭。
想清楚你最在乎的是什麼
如果你是鮑勃,你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
為了追求心中的正義,寧願冒失去家庭的風險?
為了顧全家人親情,寧願犧牲堅持的公理原則?
鮑勃為了捍衛自己的專利發明,不惜與當時最大的汽車公司打官司,而且選擇堅持到底,不接受和解。儘管他最後得到了「正義伸張」,也獲得大筆的金錢補償,可惜卻賠上了家庭。你認為值不值得呢?
如果鮑勃一開始就知道投入訴訟,堅持公理正義的代價,是如此之高,他是否真的會選擇走上這條路。法律是為了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訴訟則是解決法律糾紛的一種途徑,但是這個理想制度的設計,在現實生活中似乎並非全然有效。
解決糾紛最原始的方法是透過武力,稗官野史中各種門派林立,武功高強、技巧出眾的人,最終成為勝利者,但得勝者未必是受到委屈或權利遭侵害的人,公理正義也未因此獲得伸張。隨著時代演進,人們不斷思考公平正義的意義與價值,於是在民主法治思潮下,法律規範成為人類世界的普世價值。
法律是為了維繫人們相處的和諧,但是人類的生活層面複雜且多樣,加上法律是由代表民意的立法者所制定,而這些人不一定是最有智慧的人,也無法預見人們所有的生活內容,所以常有人感慨我們的法律難以符合時代潮流,往往落後於社會的發展。尤其,網路時代來臨,不僅顛覆了過去基本的生活方式,科技快速更新,更加突顯法律規定無法反映生活的實際困難。
訴訟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理想上,你可以針對雙方的爭議問題,透過訴訟的程序,在法官面前重現糾紛經過與原委,法官則依照訴訟法的規定,仔細聽完雙方各自的委屈,判斷是否對錯。這就好比生病的人必須忍耐治療的過程,才能恢復健康。然而,理想的訴訟制度在現實生活中,並不是那麼容易落實,甚至根本無法做到。
法律規範與訴訟制度難免存有漏洞,一旦遭有心人士刻意設計與利用,法律所欲強調的公平正義就會遭到扭曲。舉例而言,早期法律對通姦罪的認定,不一定需要捉姦在床,只要男女衣冠不整或一絲不掛,通姦罪就可以成立,後來有人提出「衣冠不整不一定有通姦事實」,因此在「罪刑法定主義」的要求下,捉姦在床成為通姦罪的必要證據。
但是,捉姦在床談何容易?在證據資料不易取得的情況下, 法律處罰通姦的規定不易落實,自然無法有效遏制所謂的「小三」現象。同樣的,論及公務員有無貪汙,只要公務員是明知而收取賄賂,就應該成立犯罪。不過,有人辯稱自己不是明知,在沒有證據證明下,法官也無法判定罪名成立;甚且,有時公務員明知的事證明確,但又提出所謂「大水庫」理論(意即不管你A了多少錢,只要你捐獻的金額大於收取的錢,就算你無罪),並且獲得法官採納。如此一來,對公務員的警惕與遏阻效果自然受到影響。
如果你是小三事件或是公務員貪汙的受害者,當你知道司法實際運作與理想司法制度之間存在這麼大的差距,你還會堅持追求公平正義的實現嗎?
第三部、揪出司法變形蟲
記得父親曾在我上大學前,耳提面命地告知我:「法律這門社會科學沒有絕對的是非,端視你從哪一個觀點或角度評論。」父親的訓誡主要提醒我,不要太主觀地對任何事情妄下斷語,學習敞開心胸,聽取各方說法,才能掌握客觀的學習成果。
這樣的說法運用在法律實務中,有時反而成為有心人士操弄司法的藉口。常見不同層級的法院對於同一案件做出不同判決,而案件經由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後,前後審理的法官也做出完全相反的判決,難怪司法判決時而無法得到一般人民的信賴。
事實上,只要法官正直辦案,縱然判決理由各有不同,但對於同一案件的判決結果不至於產生前後矛盾。如果法官懶散、收錢、畏懼權威、專注升遷等等,與公正判決無關的人性欲望,很容易利用上述社沒有絕對是非的假象,做出違法勾當。
曾有位當事人委請我辦理一件涉及上億元糾紛的土地交易案件,當我得知判決敗訴後,不知該如何面對當事人。令我訝異的是,當事人反而先來電安慰我,還直接告訴我說,在言詞辯論當天他就已經知道會敗訴,因為對方送給法官的錢比他還多。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但他在電話中所說一字一句仍環繞在我耳邊。
也曾有一位企業老闆得知我到中國大陸學習,因為他的小孩無法返台辦理相關法律事項,要求我協助處理。我不禁好奇問他原委,他直接說出他的小孩當年遭到刑事判決確定坐牢,但他透過先前曾任檢察官的政府高層幫忙,在即將執行坐牢處分前,將他的小孩送出國。
另外,有位曾是政府官員的名人不幸遭到刑事追訴,我有機會參與辦理他的其他案件時,他說到自己如何遭到司法迫害,而且當時掌管司法事務的政府官員也曾親自告知他,說明他遭到調查的原委,甚至為無法阻止這件司法迫害事件向他致歉。這位曾經叱吒政壇的大人物,最後也只能屈服於政治現實。
甚且,我有位親戚爲了辦理一件假扣押的執行事件,在取得法院裁定准予扣押的命令後,到法院執行處申請執行。但執行書記官以無法安排車輛為由,拒絕於當天配合執行動作。我的親戚無奈下,技巧地提供了數千元後,這位書記官立即改變態度,車輛也有了著落,順利辦妥相關執行扣押動作。
當然,我也遇到許多正直且富有人情味的司法人員,他們的風骨令人佩服。理論上,我們的司法人員應該都具有如此操守及專業,而且我們的司法環境應該如同醫院一般,能夠醫治病人病痛,使糾紛事件順利解決,公平正義獲得伸張。
瞭解司法制度的實務運作內容,有助於選擇解決糾紛的方式。掌握司法變形蟲的變化節奏,以及它的變化習性,用心觀察瞭解它的變化,就能隨時調整你的訴訟腳步,對訴訟有很大的助益。
第一部 打官司是最萬不得已的選擇?!
如果在人生的道路上,每每遇上抉擇的十字路口,也有可供依循的紅綠燈,綠燈亮行、紅燈停,或許我們就可以省下許多煩惱,安然度過。可惜的是,我們常常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不知該停下來,還是要快速通過。抉擇中,總是有得也有失。
有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電影《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故事講述一名大學教授兼業餘發明家,以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之姿,與福特汽車公司之間的訴訟戰爭。
鮑勃‧卡恩斯(Bob Kearns)生長在美國汽車工業剛成形發展時期的底特律,當地大部分的居民都從事機械...
推薦序
【推薦序】
提供智慧抉擇的律師
王家荺
和張律師的結識可說是機緣巧合。張律師是相當知名的專業律師,他精通各種領域及形態的案件,尤其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規範,調和鼎鼐、仲裁糾紛的專業素養,自不在話下。
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張律師的物質欲望相當低,十分淡泊名利,生活用品皆已使用十多年,交通工具也以大眾運輸系統為主,並不以名車代步。他之所以會成為具備這樣特質的人,除了本身的風骨與原則外,信仰為他帶來了豐足的精神生活,也是原因之一。「壁立千仞,無欲則剛」,可謂張律師為人、立身的最佳寫照。
這樣特質的一位律師所寫出來的書,自然也不同於刻板印象。張律師的這本書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剖析面臨訴訟時的各種可能方案,可說是結合他數十年的實務經驗及智慧結晶的大成。
本書一開始,秉持著律師少有的善念,提醒讀者「訴訟」不是解決糾紛問題的唯一選項,任何的訴訟或仲裁都是場賭注,考驗所有身在局中者的智慧。其次,對於必須考慮以訴訟或仲裁解決糾紛的人,張律師也藉由分享過去的實戰經驗及體悟,讓人們瞭解司法現況會因人心思考的差異,成為隨時可能改變的「變形蟲」,因此他寫下了「揭開司法制度的面紗」、「當司法變形蟲遇到政治」、「民事訴訟的司法變形蟲」、「刑事訴訟的司法變形蟲」、「行政訴訟的司法變形蟲」等等章節,讓讀者有隨時因應司法環境的心理準備。
最後,張律師更提出遠離糾紛及訴訟的幾種「預防方法」,希望面對訴訟難題的人,能體察自身面臨的處境,避免所有不必要的訴訟糾紛。
本書可以看到一位用心的律師給讀者提出許多法律上的智慧選擇,也可以隱約看到張律師對人生的智慧抉擇。這本書絕不是單純的法律書籍,而是真誠地提供讀者一個智慧抉擇的好書。
有句俗話說:「世上最有福氣的人,就是從不進醫院,且從不上法院。」因果和緣分雖然有時讓人覺得虛無縹緲,但誰都無法確定命運的網路什麼時候會讓我們遇到必須作出抉擇的時候。我慶幸能認識張律師,更強力推薦看完此書的讀者,切莫錯過了張律師的前兩本好書:《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及《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
誠如張律師所言:「我們常面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是否該停下來,還是該快速通過。」希望張律師的這本新作,能為有需要的人們提供智慧抉擇的指引明燈。
本文作者為高雄市產業發展協會總幹事
【推薦序】
一位說真話的律師
尚瑞國
張冀明律師是我內人的小學同學,從她口中得知,小時候的張律師是一位不愛說話、品學兼優的「乖小孩」。不過,當我和張律師相識後,實在很難想像這位知名的大律師昔日是個文靜的小孩,他展現出的「冷靜頭腦,熱情愛心,犀利口才」,很難與小時候的印象畫上等號。
兩年多前,我無端被捲入一起法律訴訟。生平第一次成為被告的我,在憤怒、彷徨與無助之際,自然想到求助於張律師。當時張律師雖然已移居北京,仍適時地回來伸出援手,成為我最堅實的倚靠。
在協助我處理整起訴訟案件的過程中,張律師充分展現出冷靜細膩的洞察力、認事用法的高超功力,以及攻防決策的敏銳判斷,讓無端滋事的「強虜」在法庭攻防戰中,無所遁形,灰飛煙滅,使我順利走出訴訟泥沼。
我在張律師身上看到他真誠的用心,設身處地為當事人多方考慮,使我倍感溫暖,讓我不平的心靈及時得到撫慰,不再以怨懟、憤怒的心情面對這場訴訟挑戰,反而轉化以從容的態度,整軍備戰,並且以「古今多少事,盡付笑談中」的灑脫胸懷,成功結束這場訴訟戰爭。
欣聞張律師又要發表新書,我深感榮幸能為本書為序。不過,這本書是張律師選擇放下訴訟律師工作的一本「告別作」,我為這本書作序的心情是複雜的:我多麼希望他能繼續幫助像我一樣不幸涉入訴訟的其他人,協助他們走過人生的低谷。但作為張律師的好朋友,我仍是尊重他的決定。
張律師在本書一開始,即真誠表達了訴訟不是解決問題的圓滿方式,這句話出於一位從事訴訟工作長達二十幾年的好律師口中,已經展現了張律師的真心。他沒有因為二十多年的工作,遭到社會功利主義的影響,反而懷抱著一顆「赤子之心」,道出訴訟的核心問題。這是我內人與張律師再次重逢後,我與他能夠成為知心朋友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張律師以充滿人性關懷的口吻,提出三種必須面對訴訟的情形;同時,他更大膽地將他所瞭解的司法現況,一一說明,提醒讀者不要對司法正義有過分的期待。細讀張律師在本書的分析,與他當時陪我走過訴訟過程的建議,完全相同。可見張律師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地,以一位專業律師的角度,表達他對訴訟與司法的真誠看法,值得想要打官司的人仔細深思。
當我成功度過那場沒有意義的訴訟紛爭後,我確實握有充分的法律理由,可以提出反擊,將對手「繩之以法」。然而,張律師以我的最大利益出發,分析各種利弊得失,建議我選擇放下。而今想來,張律師的建議真是正確,著實是智慧的選擇,本書的內容再次讓我回想他過去的話語,更看到張律師苦口婆心的提醒,值得讀者細心品嘗。
更可貴的是,張律師在本書末了提出許多預防糾紛的方法。他誠摯希望所有讀者可以遠離糾紛,避免訴訟,成功走上美好的人生。他的建議似乎與作為訴訟律師的工作相違,可見這本書確實是張律師的真心話,他表裡如一的作法,實在令我佩服。
除此之外,張律師以他處理過的許多案例為主軸,將原本非常枯燥的法律知識,以條理的方式,強調從事一起訴訟案件必須付出的「用心」程度,不僅增添本書的可看性,也使本書充滿人生智慧。
如同張律師對一切事物都「感謝主」一樣,我也要說「感謝主」,讓我內人在三十年後能與張律師再次重逢,也讓我有幸能成為張律師的當事人與知心朋友。我相信張律師對法律學問及司法實務的智慧體悟,必能使他在未來的人生旅途中,與他過去打官司一樣,成為永遠的常勝軍。
這是一位有良心的律師展露的智慧話語,是一本值得推薦給所有想要走上成功人生的讀者,細細閱讀與珍藏的一本好書。
本文作者為景文科技大學商管學院教授兼院長
【推薦序】
提供智慧抉擇的律師
王家荺
和張律師的結識可說是機緣巧合。張律師是相當知名的專業律師,他精通各種領域及形態的案件,尤其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規範,調和鼎鼐、仲裁糾紛的專業素養,自不在話下。
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張律師的物質欲望相當低,十分淡泊名利,生活用品皆已使用十多年,交通工具也以大眾運輸系統為主,並不以名車代步。他之所以會成為具備這樣特質的人,除了本身的風骨與原則外,信仰為他帶來了豐足的精神生活,也是原因之一。「壁立千仞,無欲則剛」,可謂張律師為人、立身的最佳寫照。
這樣特質的一位...
作者序
變形的司法正義
我終於勇敢放下這把可能將糾紛雙方一刀兩斷的「訴訟刀」。回顧過去二十五年,在法庭戰場上為當事人揮舞這把大刀,不知是否傷及無辜,也不知得罪了多少人,而今決定瀟灑地放下它,也算是對過去無心傷害的人,表達遲來的歉意吧!
從一九八一年進入台灣大學法律系後,我就與「法律」結下不解之緣。當年還是一位茫然不知法律為何物的年輕人,如今則已成為白髮蒼蒼又知天命的中年人。馬齒徒增中,從「習法」、「知法」、「練法」到「用法」的每一階段,多少體悟法律精髓。我感謝上帝親自開啟我學習法律的心,更感謝祂,讓我有勇氣放下這把訴訟刀。
這本書是我告別法庭戰場的一本書。它開宗明義說明,如果不幸遇到糾紛時,「訴訟」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選項;倘若操作不當,它可能是最不好的選項,不僅無法使你與他人之間的糾紛得到圓滿解決,甚至讓彼此的關係一刀兩斷。如果你想徹底解決爭執,必須重回起初的心,才有破鏡重圓的契機。
其次,我提到必須面對訴訟的三種情形。雖說我們不期待以訴訟來解決所有問題,但不表示「訴訟無用」;就好比儘管多數人不必經常跑醫院,但也不能說醫院無用,畢竟它總是能夠醫治不幸生病的人。在三種不得不面對訴訟的情形下,我將以過往的經驗提醒必須面對訴訟的人,「用心」觀察你所處的司法環境。
這個司法環境是由一群通過國家考試的人組成,主要包括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由他們來實現司法正義。不過,以我親身的經驗及體悟,這群司法人員的心偶爾會受到魔鬼引誘或攻擊,使司法現況成為隨時可能改變的變形蟲,不容易掌握它變形的程度與形狀,與理想中的司法環境相距甚遠。
另一方面,我將以曾經參與過的案子,說明面對這隻「司法變形蟲」時的操作手法,提醒面對訴訟的當事人,要有隨時因應的心理準備,也要隨時調整訴訟策略。同時,當事人要有自立自強的心境,不能完全仰賴他人,因為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環境影響,偏離了方向。
尤其,司法變形蟲遇到政治時,常常更加難以控制,且在具體的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案件中,司法變形蟲也會有不同程度的變形。我將以具體案例,說明司法變形蟲的現象,並思考因應對策,但請注意,書中提及的司法變形態樣遠不及實際的各種變化。
本書末了,我提出遠離糾紛及訴訟的幾種預防方法,也請上帝賜福所有讀者,「遠離試探,脫離凶惡」,避免所有不必要的訴訟糾紛,走上成功的人生旅途。
我感謝上帝賜下美好的商周出版,再次協助我出版這本與訴訟有關的書籍。本書是繼《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及《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後,我所著的第三本書。
第一本《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從「訴訟本質」出發,除了介紹我的習法過程外,還說明訴訟的整體框架,以及操作訴訟的策略與原則。猶如骨骼是支撐人體的主要結構,第一本書說明支撐訴訟的主要框架及原則。唯有瞭解訴訟全貌,才能做到「見山是山」的首要階段。
第二本《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從糾紛開始會遇到的問題出發,針對每一個訴訟細節,一一提出因應的建議。猶如血肉是充實人體的物質,第二本書在第一本書的原則架構下,按部就班地說明每一個訴訟環節的操作方法,期能進一步做到「見山不是山」的細部準備供作。
第三本《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談到具體訴訟的核心。不同於前兩本書介紹訴訟的客觀內容,這本書主要強調訴訟的主觀內容,它會因不同司法人員的「心」而變動;猶如人的心是支配行動的中心,面對具體訴訟要格外用心,以靈活操作方法,達到「見山又是山」的最終階段。
最後,我感謝上帝賜我美好的雙親,健全我的人格;賜我體貼的妻子,無悔地陪伴我;賜我乖巧的兒女,激勵我前進;賜我眾多的客戶,成就我的體悟;賜我各方的好友,敦促我成長;帶我入「美仁教會」,提升我的靈命。
願基督耶穌的愛,化解所有糾紛,造福台灣及這塊土地上的同胞!
變形的司法正義
我終於勇敢放下這把可能將糾紛雙方一刀兩斷的「訴訟刀」。回顧過去二十五年,在法庭戰場上為當事人揮舞這把大刀,不知是否傷及無辜,也不知得罪了多少人,而今決定瀟灑地放下它,也算是對過去無心傷害的人,表達遲來的歉意吧!
從一九八一年進入台灣大學法律系後,我就與「法律」結下不解之緣。當年還是一位茫然不知法律為何物的年輕人,如今則已成為白髮蒼蒼又知天命的中年人。馬齒徒增中,從「習法」、「知法」、「練法」到「用法」的每一階段,多少體悟法律精髓。我感謝上帝親自開啟我學習法律的心,更感謝祂,讓我有...